奏折详情
奏为遵旨查明云南开采铜斤利弊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其倬杨名时
- 官职
- 云贵总督云南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1年12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矿物等资源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怡亲王舅舅隆科多朱轼张廷玉卢询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云贵总督兼管巡抚事臣高其倬谨
奏为遵
旨查奏铜斤利弊事云南铜务经廷臣条奏部议行令臣等查
奏奉
旨依议等因到臣钦此钦遵该臣等查布政司毛文铨系曾经
办铜之人查铜之事应行回避臣等现身带同按察司张
谦驿盐道李卫护粮道范溥新委办理铜务广南府知府
张允随会查得云南铜斤一业自康熙四十四年以前通
省银铜各厂俱系各官私开原未
奏报亦无抽收款项册可稽因事久显露经前督臣贝和
诺捐
奏始委员分督交广西元江曲靖永北四府抽课充饷每炼
铜百斤抽课二十斤外又给官厂头人名为厂委并卖另
收小铜九斤其内不无私自收肥已等弊嗣民即将所
得之铜抵还官本各厂铜色高低不齐价亦不一一自三两
八九钱至四两一二钱不等名为出山毛铜其课名为铜
息自四十四年前督臣贝和诺报出之后递年加增尚无
一定之额至四十九年征获息银九千六百二十余两此
后即为定额凡铜厂俱系给官本开采臣等以为云南各
银厂皆系客民自备工本煎炼完课银均系矿厂工本
何以官私各别细查乃因鑛矿之人日需米油薪铁
器具麻线衣等物而煎炼矿铜用炭过于银厂件件须
购买惟银砂可以随煎随使铜虽煎成必须卖出银两方
能济用况俱产于深山穷谷之中商贩多在城市贩买不
肯到厂必催脚运至省会倍通衢之处方能陆续销售若
过铜缺之时半年一载即可卖出若至铜滞难销堆积在
店迟至二三年不等嗣民无富商大贾不能预为垫出一
二年工本脚价是以自行开采抽课者寥寥从前曾经部
议者多发工本委贤能大官员专管开采息银可以多
得等因奉
旨依议遵行在案此官发工本召募人夫开采之所由来也云
南铜厂自定额以来即系借给工本官开官收又发脚价
运至省会及通衢盖房收贮择人看守招商销售完课余
本故有官铜店之名色民间止知算运官本之铜价四两
上下不知铜价之外所费尚多每年定额息银九千六百
二十余两皆出于铜内此课额之项也又各厂近者五六
站远者十八九站或二十一二站不等又非省内一处盖
能销售须分运至剥隘沾益平彝等处以便广东湖广商
贩承买论站之远近雇觅牛马驮运每百斤脚价自六七
钱至一两八九钱二两一三钱不等此系铜价外运脚之
项又各厂委人办扎其地专司承领官本督率开采更有
客课长分领工本给发嗣民书识登记数目及各项人等
皆须支给工食灯油纸张衙役银本催运马脚盘费各
种杂用亦系价外开销再脚户多系彝獠自赶牛马领运
铜斤多就山谷有草之处住宿收放不住店房图省草料
或径路熟习者抄走捷近僻背小路有被盗窃铜无物可
交或牛马倒毙弃铜逃躲亦有奸刁之徒将铜盗卖远飏
无可看追而尤甚者开矿嗣民五方杂处皆无业之人浑
良者少领本到手往往花费竟至无力开采亦有打棚无
效徒费工本更有将打出之铜偷卖花销悬项无交者虽
现在而赤贫或逃亡而无着悬项累累名曰厂欠此系铜
价外亏折之项再各厂所出之铜脉分不一先镕成大饼
毛铜交官再加煎炼或百斤内折去十斤十余斤而金钗
坡一厂之铜至折去二十四斤方成蟹壳臣等率同省
文武各官亲看煎炼亦复如是若寻常发卖毛铜亦可销
售若用以鼓铸制钱非炼成蟹壳断乎不可即前八省所
买滇铜亦系炼净方可解部一经煎炼斤两既有折耗人
工炭火又皆需费此系铜价外煎炼折耗之项以上乃铜
斤价值之原委也再查升任藩司金世扬于康熙五十六
年以各厂开采年久硐深矿薄又兼附近山场柴炭砍烧
已尽厂民费本重大获利无几停抽课铜二十斤委总商
王日生尽具所出发价收买归本完课时值江浙洋船争
票洋铜缺少又为户工二部铜斤分交八省委官承办各
省领成官商多赴云省购买是以滇铜易销官本易归询
彼时本地铜价毛铜每百斤卖银十一二三两不等查金
世扬任内所办获铜斤数目无案存查赢余多寡难以悬
拟请令贵州抚臣金世扬据实查奏如有赢余亦令归公
嗣后系藩司毛文铨接管自康熙五十九年五月起至六
十年三月止共办铜八十万九千二百六十斤该司报明
在案臣等复行令将铜获银数目查明去后据藩司毛
文铨详称本司于五十九年二月内到任因查出升司金
世扬尚有厂欠等项未归工本银五万四千九百八十五
两零不敢接管缘金升司条前督院蒋陈锡保举之员强
将存铜四十九万九千八百六十余斤作抵前项银两又
面询本司各厂有按年应完课息你若不管自当照数赔
出若再推诿令总商王日生管理仍旧发给库银开采本
司恐将来工本花费难归不得已挨至五月内方始经理
铜务至次年三月间止共办出铜八十万九千二百六十
斤屡详改委蒙委前粮道李世德管理在案再藩库交代
尚有应悬银六万两除升司金世扬逓过护理藩印勅道
沈元佐现银一万六千两转交存库又借沈道温课银二
万四千两俱移交本司尚少银二万两遂于本年四月十
三日以库贮应悬等事通详在案蒙前院又将铜一十九
万斤抵补银二万两押令接受交盘原议俟升司卖银到
滇取回原铜至今尚未还银但前项铜斤更因洋铜渐多
八省办买又归并江浙所以商贩不前滇铜壅滞彼时止
卖过本司任内办获铜十万九千二百六十斤仅足完课
本司又以工本不宜久悬除升司作抵借项之铜一十九
万斤外将经手办出未卖之铜借受金升司流交铜斤
添出脚价发往广东并预垫沿途通关报税之费运至彼
处卖以归工本合算原价共抵银一十六万一千四百
六两零加卖出之外有无利息不敢悬拟俟查覆若干据
实报明归公此系积铜之原委不敢隐讳再查滇省钱粮
除存留开销外每年止解藩库银十三万两零所出平
头无多留为养廉尚有个旧锡厂每年除报部税锡课
外其客人贩锡出滇向系藩司衙门发给照票每运锡二
十四块谓之一合该商缴银四两五钱每年可得银二千
七八百三千两不等今后请归公充饷伏乞
奏等因具详前来臣等详查藩司毛文铨接管铜务之时果
系滇铜壅滞现有铜斤存贮广东未卖除锡厂赢余应归
公充饷其铜斤催令卖出据实报偿如有赢余一并归公
自六十年正月内巡抚臣杨名时到任之后见官厂之官
不敢给发工本采矿嗣民亦皆气馁志懈日击情形恐误
课本又值藩司毛文铨详请改委随一面委令粮道李世
德接管一面请开鼓铸以销积铜部覆未准续又请解积
铜百万以供京局实为疏通铜斤清完课本起见荷蒙
皇上睿虑周详洞悉民生意计钦奉
谕旨俾开鼓铸从此积铜可销课本易归嗣民亦皆鼓舞攻采
部文到滇之日彼时虽销售颇难而市价每铜百斤卖银
九两有零臣等详加核筹查李世德管理之后另给厂委
盘费将小铜九斤一并归入铜店伊自康熙六十年四月
管起至雍正元年二月终止连闰共二十四个月作为二
年共办获铜一百六十一万八千五百三十余斤以此合
算各厂工本多少不等每合计每百斤该工本三两九
钱四分共工本银六万三千七百七十两有零共课息银
一万九千二百五十两有零共脚价银一万六千五十七
两有零共役食杂用银一万四千八百五十两有零李世
德管理两年共厂欠一万二千一百五十二两有零又将
毛铜炼成蟹壳折耗不一幸多毗少合算每百斤折铜十
三斤共应折铜二十万八千余斤按费以九两一百斤算
该值银一万八千七百二十两有零又炭火人工银每百
斤用银三钱共该银四千四十两有零实该每百斤值银
九两二钱故以九两二钱估
奏不敢浮冒嗣因李世德病故随委知府张允随管理更换
人役逐一清查于七八月陆续查出各厂漏隐毛铜共
四十八万八千余斤查此项铜斤无一切用费止除工本
脚价约算应余银一万九千五百二十两零再除金钗坡
等厂不收小铜外又获各厂小铜八万三千五百一十余
斤除去脚价约余银六千五百余两二共二万六千有零
俟卖出之时一并交归藩库充饷再各铜厂皆在深山僻
远之处耳目难周各厂委客课长加旺秤收者之通同
隐漏者之必管查严明调剂得宜则弊实尽除攻采踊
跃铜斤所出愈多于钱粮有盖故管厂一官最为紧要从
前权盐永三道皆缺官故臣等递委张允随管理具奏
闻奉
旨盐驿道李卫人去得云南铜厂事务著行文该督抚李卫若
可鱼理令其鱼理如盐驿道事务不便鱼理交与知府张允
随管理钦此户部移咨到滇臣等查李卫人去得自到任以
来办理诸事件详晰且毫不存私不徇情面实系廉干
之员虽盐务甚繁颇难兼顾但铜厂当始行整顿清理之
际非贤员不克胜任请令李卫总行管理再张允随人亦
勤慎小心请令帮助料理以分其劳俾协力调剂整顿一
番将作兴营之厂委分别查革其出铜大厂亦派谨慎杂
职经管则铜务自日有起色再查张允随管理九个月现
共办获毛铜八十余万斤以此而计一年可得一百余万
斤除金钗坡等厂外又可得小铜六万余斤逐各费一
年约可获余银二万余两归公充饷倘一百余万之外再
能多得及铜价昂贵可以多卖又一应各项内或有节省
所有赢余亦尽得尽交藩库又部议令将厂嗣悉听商民
开采贩卖公道抽收一节臣等冒昧不敢不遵但反复细思若
将现在有效之厂悉招人开采止抽二十斤之课计一年
抽课仅能二十余万斤除完课息脚价各费已恐不敷何
能济公且鼓铸每年需铜百万斤供铸亦难合无请除现
开之厂仍官发工本外其余如有另初开者听民自备工
本开采以二十斤抽课归公余照条奏以五两一百斤收
买供铸似属两便庶攻采愈众获铜愈多嗣后如有隐漏
营私旺收悮课等弊臣等互相稽查据实指参可也为此
谨会同具折
闻
奏
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日
奏
雲貴總督兼管巡撫事臣高其倬謹
奏為遵
旨查奏銅斤利弊事雲南銅務經廷臣條奏部議行令臣等查
奏奉
旨依議等因到臣欽此欽遵該臣等查布政司毛文銓係曾經
辦銅之人查銅之事應行迴避臣等現身帶同按察司張
謙驛鹽道李衛護糧道范溥新委辦理銅務廣南府知府
張允隨會查得雲南銅斤一業自康熙四十四年以前通
省銀銅各廠俱係各官私開原未
奏報亦無抽收款项冊可稽因事久顯露經前督臣貝和
諾捐
奏始委員分督交廣西元江曲靖永北四府抽課充餉每煉
銅百斤抽課二十斤外又給官廠頭人名為廠委並賣另
收小銅九斤其內不無私自收肥已等弊嗣民即將所
得之銅抵還官本各廠銅色高低不齊價亦不一一自三两
八九錢至四兩一二錢不等名為出山毛銅其課名為銅
息自四十四年前督臣貝和諾報出之後遞年加增尚無
一定之額至四十九年徵獲息銀九千六百二十餘兩此
後即為定額凡銅廠俱係給官本開採臣等以為雲南各
銀廠皆係客民自備工本煎煉完課銀均係礦廠工本
何以官私各別細查乃因鑛礦之人日需米油薪鐵
器具麻線衣等物而煎煉礦銅用炭過于銀廠件件須
購買惟銀砂可以隨煎隨使銅雖煎成必須賣出銀兩方
能濟用况俱產於深山窮谷之中商販多在城市販買不
肯到廠必催脚運至省會倍通衢之處方能陸續銷售若
過銅缺之時半年一載即可賣出若至銅滯難銷堆積在
店遲至二三年不等嗣民無富商大賈不能預為墊出一
二年工本脚價是以自行開採抽課者寥寥從前曾經部
議者多發工本委賢能大官員專管開採息銀可以多
得等因奉
旨依議遵行在案此官發工本召募人夫開採之所由來也雲
南銅廠自定額以來即係借給工本官開官收又發脚價
運至省會及通衢蓋房收貯擇人看守招商銷售完課餘
本故有官銅店之名色民間止知算運官本之銅價四兩
上下不知銅價之外所費尚多每年定額息銀九千六百
二十餘兩皆出於銅內此課額之項也又各廠近者五六
站遠者十八九站或二十一二站不等又非省內一處蓋
能銷售須分運至剝隘霑益平彝等處以便廣東湖廣商
販承買論站之遠近僱覓牛馬馱運每百斤脚價自六七
錢至一兩八九錢二兩一三錢不等此係銅價外運脚之
項又各廠委人辦扎其地專司承領官本督率開採更有
客課長分領工本給發嗣民書識登記數目及各項人等
皆須支給工食燈油紙張衙役銀本催運馬脚盤費各
種雜用亦係價外開銷再脚戶多係彝獠自趕牛馬領運
銅斤多就山谷有草之處住宿收放不住店房圖省草料
或徑路熟習者抄走捷近僻背小路有被盜竊銅無物可
交或牛馬倒斃棄銅逃躲亦有奸刁之徒將銅盜賣遠颺
無可看追而尤甚者開礦嗣民五方雜處皆無業之人渾
良者少領本到手往往花費竟至無力開採亦有打棚無
效徒費工本更有將打出之銅偷賣花銷懸項無交者雖
現在而赤貧或逃亡而無着懸項纍纍名曰廠欠此係銅
價外虧折之項再各廠所出之銅脈分不一先鎔成大餅
毛銅交官再加煎煉或百斤内折去十斤十餘斤而金釵
坡一廠之銅至折去二十四斤方成蟹殼臣等率同省
文武各官親看煎煉亦復如是若尋常發賣毛銅亦可銷
售若用以鼓鑄制錢非煉成蟹殼斷乎不可即前八省所
買滇銅亦係煉淨方可解部一經煎煉斤兩既有折耗人
工炭火又皆需費此係銅價外煎煉折耗之項以上乃銅
斤價值之原委也再查陞任藩司金世揚於康熙五十六
年以各廠開採年久硐深礦薄又兼附近山場柴炭砍燒
已盡廠民費本重大獲利無幾停抽課銅二十斤委總商
王日生儘具所出發價收買歸本完課時值江浙洋船争
票洋銅缺少又為戶工二部銅斤分交八省委官承辦各
省領成官商多赴雲省購買是以滇銅易銷官本易歸詢
彼時本地銅價毛銅每百斤賣銀十一二三兩不等查金
世揚任内所辦獲銅斤數目無案存查贏餘多寡難以懸
擬請令貴州撫臣金世揚據實查奏如有贏餘亦令歸公
嗣後係藩司毛文銓接管自康熙五十九年五月起至六
十年三月止共辦銅八十萬九千二百六十斤該司報明
在案臣等復行令將銅獲銀數目查明去後據藩司毛
文銓詳稱本司於五十九年二月内到任因查出陞司金
世揚尚有廠欠等項未歸工本銀五萬四千九百八十五
兩零不敢接管緣金陞司條前督院蔣陳錫保舉之員强
將存銅四十九萬九千八百六十餘斤作抵前項銀兩又
面詢本司各廠有按年應完課息你若不管自當照數賠
出若再推諉令總商王日生管理仍舊發給庫銀開採本
司恐將來工本花費難歸不得已挨至五月内方始經理
銅務至次年三月間止共辦出銅八十萬九千二百六十
斤屢詳改委蒙委前粮道李世德管理在案再藩庫交代
尚有應懸銀六萬兩除陞司金世揚逓過護理藩印勅道
沈元佐現銀一萬六千兩轉交存庫又借沈道溫課銀二
萬四千兩俱移交本司尚少銀二萬兩遂於本年四月十
三日以庫貯應懸等事通詳在案蒙前院又將銅一十九
萬斤抵補銀二萬兩押令接受交盤原議俟陞司賣銀到
滇取回原銅至今尚未還銀但前項銅斤更因洋銅漸多
八省辦買又歸併江浙所以商販不前滇銅壅滯彼時止
賣過本司任内辦獲銅十萬九千二百六十斤僅足完課
本司又以工本不宜久懸除陞司作抵借項之銅一十九
萬斤外將經手辦出未賣之銅借受金陞司流交銅斤
添出脚價發往廣東併預墊沿途通關報稅之費運至彼
處賣以歸工本合算原價共抵銀一十六萬一千四百
六兩零加賣出之外有無利息不敢懸擬俟查覆若干據
實報明歸公此係積銅之原委不敢隱諱再查滇省錢粮
除存留開銷外每年止解藩庫銀十三萬兩零所出平
頭無多留為養廉尚有個舊錫廠每年除報部稅錫課
外其客人販錫出滇向係藩司衙門發給照票每運錫二
十四塊謂之一合該商繳銀四兩五錢每年可得銀二千
七八百三千兩不等今後請歸公充餉伏乞
奏等因具詳前來臣等詳查藩司毛文銓接管銅務之時果
係滇銅壅滯現有銅斤存貯廣東未賣除錫廠贏餘應歸
公充餉其銅斤催令賣出據實報償如有贏餘一併歸公
自六十年正月内巡撫臣楊名時到任之後見官廠之官
不敢給發工本採礦嗣民亦皆氣餒志懈日擊情形恐誤
課本又值藩司毛文銓詳請改委隨一面委令糧道李世
德接管一面請開鼓鑄以銷積銅部覆未准續又請解積
銅百萬以供京局實為疏通銅斤清完課本起見荷蒙
皇上睿慮周詳洞悉民生意計欽奉
諭旨俾開鼓鑄從此積銅可銷課本易歸嗣民亦皆鼓舞攻採
部文到滇之日彼時雖銷售頗難而市價每銅百斤賣銀
九兩有零臣等詳加核籌查李世德管理之後另給廠委
盤費將小銅九斤一併歸入銅店伊自康熙六十年四月
管起至雍正元年二月終止連閏共二十四個月作為二
年共辦獲銅一百六十一萬八千五百三十餘斤以此合
算各廠工本多少不等每合計每百斤該工本三兩九
錢四分共工本銀六萬三千七百七十兩有零共課息銀
一萬九千二百五十兩有零共脚價銀一萬六千五十七
兩有零共役食雜用銀一萬四千八百五十兩有零李世
德管理兩年共廠欠一萬二千一百五十二兩有零又將
毛銅煉成蟹殼折耗不一幸多毗少合算每百斤折銅十
三斤共應折銅二十萬八千餘斤按費以九兩一百斤算
該值銀一萬八千七百二十兩有零又炭火人工銀每百
斤用銀三錢共該銀四千四十兩有零實該每百斤值銀
九兩二錢故以九兩二錢估
奏不敢浮冒嗣因李世德病故隨委知府張允隨管理更換
人役逐一清查於七八月陸續查出各廠漏隱毛銅共
四十八萬八千餘斤查此項銅斤無一切用費止除工本
脚價約算應餘銀一萬九千五百二十兩零再除金釵坡
等廠不收小銅外又獲各廠小銅八萬三千五百一十餘
斤除去脚價約餘銀六千五百餘兩二共二萬六千有零
俟賣出之時一併交歸藩庫充餉再各銅廠皆在深山僻
遠之處耳目難周各廠委客課長加旺秤收者之通同
隱漏者之必管查嚴明調劑得宜則弊實盡除攻採踴
躍銅斤所出愈多於錢粮有盖故管廠一官最為緊要從
前權鹽永三道皆缺官故臣等遞委張允隨管理具奏
聞奉
旨鹽驛道李衛人去得雲南銅廠事務著行文該督撫李衛若
可魚理令其魚理如鹽驛道事務不便魚理交與知府張允
隨管理欽此戶部移咨到滇臣等查李衛人去得自到任以
來辦理諸事件詳晰且毫不存私不徇情面實係廉幹
之員雖鹽務甚繁頗難兼顧但銅廠當始行整頓清理之
際非賢員不克勝任請令李衛總行管理再張允隨人亦
勤慎小心請令幫助料理以分其勞俾協力調劑整頓一
番將作興營之廠委分别查革其出銅大廠亦派謹慎雜
職經管則銅務自日有起色再查張允隨管理九個月現
共辦獲毛銅八十餘萬斤以此而計一年可得一百餘萬
斤除金釵坡等廠外又可得小銅六萬餘斤逐各費一
年約可獲餘銀二萬餘兩歸公充餉倘一百餘萬之外再
能多得及銅價昂貴可以多賣又一應各項内或有節省
所有贏餘亦儘得儘交藩庫又部議令將廠嗣悉聽商民
開採販賣公道抽收一節臣等冒昧不敢不遵但反覆細思若
將現在有效之廠悉招人開採止抽二十斤之課計一年
抽課僅能二十餘萬斤除完課息脚價各費已恐不敷何
能濟公且鼓鑄每年需銅百萬斤供鑄亦難合無請除現
開之廠仍官發工本外其餘如有另初開者聽民自備工
本開採以二十斤抽課歸公餘照條奏以五兩一百斤收
買供鑄似屬兩便庶攻採愈衆獲銅愈多嗣後如有隱漏
營私旺收悞課等弊臣等互相稽查據實指參可也為此
謹會同具摺
聞
奏
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56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