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保甲为安民要务州县宜实心奉行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罗其昌
- 官职
- 光禄寺少卿
- 具奏日期
- 雍正01年12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光禄寺少卿臣罗其昌谨
奏为保甲为安民要务州县宜实心奉行事窃思
保甲之设所以联民心厚风俗弭盗诈奸而查
逃人良法美意可考而知诚善政也臣前职任
御史时查各省督抚掲帖盗案甚多总由保
甲之法久废弛在在州县疏忽致不能防之
于未然而徒访拿于事后即或盗贼全获其贼
物已属乌有失主已多损伤而沉盗贼不获无
才能之州县徒受参罚黜名位之州县曲为弥
缝者乎臣愚以为欲使比户之可封法在未雨
而绸缪保甲者乃为斯民未雨绸缪之上计也
若州县之官果能实心奉行将见匪类自此潜
消士民自此安堵而犹谓有案牍之繁者此必
无之事也且保甲之法行则民心彼此联属出
入相友守望相助急争互相劝解命案无自而
生亲踫互相稽查逃人无所连累盖源洁则流
清本固则邦宁事所必至理有固然此臣任县
令时行之而既效自信言之尚可行也今日者
力行保甲之法责在州县至使州县实心奉行
不敢视为具文者责在督抚仰恳
皇上勅该部转行直隶各省督抚严饬州县实心奉
行不得视为具文如州县官不实心奉行者作
何议处至保甲之法臣前巡视北城时亦欲京
师设立保甲曾经条陈
御览今不敢再为琐渎伏乞
睿鉴施行谨
奏
雍正元年十二月 初十 日
奏
光祿寺少卿臣羅其昌謹
奏爲保甲爲安民要務州縣宜實心奉行事竊思
保甲之設所以聯民心厚風俗弭盜詐奸而查
逃人良法美意可考而知誠善政也臣前職任
御史時查各省督撫掲帖盜案甚多總由保
甲之法久廢弛在在州縣疏忽致不能防之
於未然而徒訪拿於事後即或盜賊全獲其賊
物已屬烏有失主已多損傷而沉盜賊不獲無
才能之州縣徒受參罰黜名位之州縣曲爲彌
縫者乎臣愚以爲欲使比戶之可封法在未雨
而綢繆保甲者乃爲斯民未雨綢繆之上計也
若州縣之官果能實心奉行將見匪類自此潛
消士民自此安堵而猶謂有案牘之繁者此必
無之事也且保甲之法行則民心彼此聯屬出
入相友守望相助急争互相勸解命案無自而
生親踫互相稽查逃人無所連累盖源潔則流
清本固則邦寧事所必至理有固然此臣任縣
令時行之而既效自信言之尚可行也今日者
力行保甲之法責在州縣至使州縣實心奉行
不敢視爲具文者責在督撫仰懇
皇上勅該部轉行直隸各省督撫嚴飭州縣實心奉
行不得視爲具文如州縣官不實心奉行者作
何議處至保甲之法臣前巡視北城時亦欲京
師設立保甲曾經條陳
御覽今不敢再爲瑣瀆伏乞
睿鑒施行謹
奏
雍正元年十二月 初十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7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