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保甲为安民要务州县宜实心奉行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罗其昌
官职
光禄寺少卿
具奏日期
雍正01年12月10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光禄寺少卿臣罗其昌谨 奏为保甲为安民要务州县宜实心奉行事窃思 保甲之设所以联民心厚风俗弭盗诈奸而查 逃人良法美意可考而知诚善政也臣前职任 御史时查各省督抚掲帖盗案甚多总由保 甲之法久废弛在在州县疏忽致不能防之 于未然而徒访拿于事后即或盗贼全获其贼 物已属乌有失主已多损伤而沉盗贼不获无 才能之州县徒受参罚黜名位之州县曲为弥 缝者乎臣愚以为欲使比户之可封法在未雨 而绸缪保甲者乃为斯民未雨绸缪之上计也 若州县之官果能实心奉行将见匪类自此潜 消士民自此安堵而犹谓有案牍之繁者此必 无之事也且保甲之法行则民心彼此联属出 入相友守望相助急争互相劝解命案无自而 生亲踫互相稽查逃人无所连累盖源洁则流 清本固则邦宁事所必至理有固然此臣任县 令时行之而既效自信言之尚可行也今日者 力行保甲之法责在州县至使州县实心奉行 不敢视为具文者责在督抚仰恳 皇上勅该部转行直隶各省督抚严饬州县实心奉 行不得视为具文如州县官不实心奉行者作 何议处至保甲之法臣前巡视北城时亦欲京 师设立保甲曾经条陈 御览今不敢再为琐渎伏乞 睿鉴施行谨 奏 雍正元年十二月 初十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