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支用长芦盐规银两情形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顾琮
官职
巡视长芦等处盐课监察御史
具奏日期
雍正04年12月22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此二项银两不必归公传旨收回以为汝一生资产已计可也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 指令

奏折正文

雍正四年十月初七日 巡视长芦等处盐课监察御史臣顾琮谨 奏为恭报余银以俟厘解事窃臣蒙 皇上特旨巡视长芦盐课于雍正四年五月十 五日到任起至本年十二月十一日止半 年以来应得长芦盐规内养廉一万而除 臣日用盘费节赏等项用过四千七百两 外尚余银五千三百两臣业经搬运司 赵国麟催齐候解 内务府交纳至于山东盘费银三千两见今 送到二千两臣封贮长芦盐库交给新任 盐臣马礼善为东巡之费理合缮折 奏明谨 奏 此二项银两不必归公传旨收囘以为汝一生 资产之计可也 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