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勘查贵阳省东川府事宜(附件:世宗谕示览奏朕嘉奖赏悦料理仲苗事件实属至当)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尔泰
- 官职
- 云贵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12月2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67贵州贵阳府|236云南东川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此奏而不嘉奖赏悦者除非不是皇帝一一从至诚三眛中料理之事朕实不知如何待卿而方于此心不负但实怜卿心血于意不忍耳(另有夹批)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云贵总督臣鄂尔泰谨
奏为敬陈东川事宜臣自长寨事竣于十一月
二十五日由贵阳省起程过威宁镇至东川府
此三百六十里内人烟俱寂鸡犬无闻并无村
寨并无民居惟隔三十里有塘兵二三名茅屋
数间而入山处古木参天远山处平畴万顷取
用尽属良材垦治皆为美产然而田皆蒿莱地
尽荆棘耕种不施渔樵绝迹者则以地近凶夷
徒贵粮以资寇盗故民不肯为官不敢问而近
城数十里内肥饶之土亦半抛荒虽籍口乌雄
之侵扰实地方有司之不用心也臣住威宁两
日查勘一切见西北康家海子一带一片积水
长可百余里细询土人供称明季原曾开田旧
有河三道后因河身淤塞无处泄水故废弃至
今臣随寻看河身三道河形仍在绿下三十里
为白石崖所阻故两派漫查白石崖傍有土山
可以开挖通流约畧工价河不过三千两倘
得成熟可出米数万石较稻田坝八仙海子更
属近便臣已面委文武各员逐细勘估拟于明
春捐价兴工及十二月十三日抵东川虽城垣
倾圮人户萧条然而观其山川察其形势按其
疆亩稽其废地固膏腴之府物产之区也东至
乌撒西至会川南至寻甸北至乌蒙西北至会
理东西广四百二十里南北袤三百七十里周
围延袤一千七百余里前有金沙江后有牛栏
江复有五龙纳雄马鞍云弄诸山群峰环峙坡
坂宜荞高原宜稻田高水活旱涝无恐绿归流
之后仍属六营盐课诸目逓兑岁遇秋收辄行
抢割故改土三十年仍然为土所有而文武官
员离省二千里长寓省城每于终岁文来收租
武来散饷此外皆不复问自
圣主御极以来各加整饬虽文员到署武职到营而
因循畏缩钢习难返垦田开矿之议从未与闻
今臣所至之处宣扬
圣德播告
天威土府虽尚未除而道路所经无不惕惧凡千官
弁兵丁申之以训词给之以奖赏并传谕六营
长诸头目锡以银牌牛酒无不踊跃帖服惟命
是从随复按籍稽查逐款清理据东川定额岁
赋不及四百两并无秋粮设兵一千名岁需米
三千五百余石每石议定折银一两六钱四分
系于成都藩库请领今既归滇来年春季即该
滇省放给而现在仓储并无米石臣查得旧有
官庄一十九处每年纳租米一千四百余京石
系文武各员私收之项今应归公又查得旧有
禄氏庄三处共十三村每岁约有租四百余石
禄氏原系献土之妇今禄氏身后无嗣亦应归
公查此二项通共可得租米二千石现在可充
军糈再合郡隐漏田亩甚多应趁此逐一清丈
按亩升增每岁兵粮量可资给不须更虑至于
抛荒地土半属良田通计垦凿不下数十万亩
一时难以招募且开垦定例六年后升科亦缓
不济事臣现已置买耕牛捐造农器拟于者海
漫海等处盖房百余间先垦田万余亩雇工分
种明岁秋收即可得粮二万石除添放兵米外
用备修理接济庶民诸事可以调剂查东川疆
厂颇多前川省未开亦以米粮艰难之故现在
汤丹一厂臣已采试矿苗甚旺就目前合算岁
课将及万金此外如革树等厂九十余处待米
粮足用通行开采虽或衰旺不一皆不无小补
再东川地方辽阔营长伙目侵占田亩私派钱
粮甚至纵夷劫杀掳掠平民非一知府一经历
所能遍理查巧家一营逼近乌蒙去府写远历
遭乌酋残踏似应设立一县将马书弩草米粮
搬以扯汛等处归并管辖者海地方素通乌蒙
时行不法应将县典史移驻者海将草舍阿固
伙红等处归并管辖又补地方亦离府治百里
山深箐险应设巡检一员将五龙卑七法戛等
处归并管辖则补地方远在江外应设巡检一
员将阿木可租普毛杉木箐等处归并管辖如
此则凡紧要地方俱有职员分理垦田开矿协
办有人而营长伙目改立乡约保长一体编甲
将稽查既严渐染亦易二三年后东川将为乐
土矣至于东川营制臣前议请移援剿左协驻
防原为东川一府计今若得乌蒙改流则东川
乌蒙镇雄三府必应设镇东川又可不必安
协客俟乌蒙事定合拟兵数通美粮饷必银米
不至大增然后可以定议臣现同曲寻镇总兵
臣刘起元详细筹划应并东川府一切续议事
宜再行请
旨合先陈明谨缮折具
奏伏乞
圣主睿鉴施行臣 尔泰谨
奏
(朱批内容不转写)
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奏
雲貴總督臣鄂爾泰謹
奏為敬陳東川事宜臣自長寨事竣于十一月
二十五日由貴陽省起程過威寧鎮至東川府
此三百六十里內人煙俱寂雞犬無聞并無村
寨并無民居惟隔三十里有塘兵二三名茅屋
數間而入山處古木參天遠山處平疇萬頃取
用盡屬良材墾治皆為美產然而田皆蒿萊地
盡荊棘耕種不施漁樵絕跡者則以地近兇夷
徒貴糧以資寇盜故民不肯為官不敢問而近
城數十里內肥饒之土亦半拋荒雖籍口烏雄
之侵擾實地方有司之不用心也臣住威寧兩
日查勘一切見西北康家海子一帶一片積水
長可百餘里細詢土人供稱明季原曾開田舊
有河三道後因河身淤塞無處洩水故廢棄至
今臣隨尋看河身三道河形仍在綠下三十里
為白石崖所阻故兩派漫查白石崖傍有土山
可以開挖通流約畧工價河不過三千兩倘
得成熟可出米數萬石較稻田壩八仙海子更
屬近便臣已面委文武各員逐細勘估擬于明
春捐價興工及十二月十三日抵東川雖城垣
傾圮人戶蕭條然而觀其山川察其形勢按其
疆畝稽其廢地固膏腴之府物產之區也東至
烏撒西至會川南至尋甸北至烏蒙西北至會
理東西廣四百二十里南北袤三百七十里周
圍延袤一千七百餘里前有金沙江後有牛欄
江復有五龍納雄馬鞍雲弄諸山羣峰環峙坡
坂宜蕎高原宜稻田高水活旱澇無恐綠歸流
之後仍屬六營鹽課諸目逓兌歲遇秋收輒行
搶割故改土三十年仍然為土所有而文武官
員離省二千里長寓省城每于終歲文來收租
武來散餉此外皆不復問自
聖主御極以來各加整飭雖文員到署武職到營而
因循畏縮鋼習難返墾田開礦之議從未與聞
今臣所至之處宣揚
聖德播告
天威土府雖尚未除而道路所經無不惕懼凡千官
弁兵丁申之以訓詞給之以獎賞并傳諭六營
長諸頭目錫以銀牌牛酒無不踴躍帖服惟命
是從隨復按籍稽查逐款清理據東川定額歲
賦不及四百兩並無秋糧設兵一千名歲需米
三千五百餘石每石議定折銀一兩六錢四分
係于成都藩庫請領今既歸滇來年春季即該
滇省放給而現在倉儲并無米石臣查得舊有
官庄一十九處每年納租米一千四百餘京石
係文武各員私收之項今應歸公又查得舊有
祿氏庄三處共十三村每歲約有租四百餘石
祿氏原係獻土之婦今祿氏身後無嗣亦應歸
公查此二項通共可得租米二千石現在可充
軍糈再合郡隱漏田畝甚多應趁此逐一清丈
按畝陞增每歲兵糧量可資給不須更慮至于
拋荒地土半屬良田通計墾鑿不下數十萬畝
一時難以招募且開墾定例六年後陞科亦緩
不濟事臣現已置買耕牛捐造農器擬于者海
漫海等處蓋房百餘間先墾田萬餘畝雇工分
種明歲秋收即可得糧二萬石除添放兵米外
用備修理接濟庶民諸事可以調劑查東川疆
廠頗多前川省未開亦以米糧艱難之故現在
湯丹一廠臣已採試礦苗甚旺就目前合算歲
課將及萬金此外如革樹等廠九十餘處待米
糧足用通行開採雖或衰旺不一皆不無小補
再東川地方遼闊營長伙目侵佔田畝私派錢
糧甚至縱夷劫殺擄掠平民非一知府一經歷
所能遍理查巧家一營逼近烏蒙去府寫遠歷
遭烏酋殘踏似應設立一縣將馬書弩草米糧
搬以扯汛等處歸併管轄者海地方素通烏蒙
時行不法應將縣典史移駐者海將草舍阿固
伙紅等處歸併管轄又補地方亦離府治百里
山深箐險應設巡檢一員將五龍卑七法戛等
處歸併管轄則補地方遠在江外應設巡檢一
員將阿木可租普毛杉木箐等處歸併管轄如
此則凡緊要地方俱有職員分理墾田開礦協
辦有人而營長伙目改立鄉約保長一體編甲
將稽查既嚴漸染亦易二三年後東川將為樂
土矣至于東川營制臣前議請移援剿左協駐
防原為東川一府計今若得烏蒙改流則東川
烏蒙鎮雄三府必應設鎮東川又可不必安
協客俟烏蒙事定合擬兵數通美糧餉必銀米
不至大增然後可以定議臣現同曲尋鎮總兵
臣劉起元詳細籌畫應併東川府一切續議事
宜再行請
旨合先陳明謹繕摺具
奏伏乞
聖主睿鑒施行臣 爾泰謹
奏
(朱批内容不转写)
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9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