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闽省边海重地请留部分地方银两周转给发兵食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其倬
- 官职
- 福建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12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所奏甚悉详明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总督臣高其倬谨
奏为奏
闻事臣准户部咨为边海重地兵食关系最深
圣慈特赐垂恩免解事福建清吏司案呈内阁
交出福建抚臣毛文铨奏前事奏
朱批该部议奏钦此该臣等查得福建巡抚毛
文铨奏称福建每年应征地丁等银约畧
一百四十一万两有零而每年应需各项
地丁不能全完者八九万两及十万两不
等再以有闽之年加兵饷十余万两臣按
本年所出兵饷项下除给过外尚应七十
九万五千两零其余铜斤水脚办解颜料
修理战船世职俸银琉球盐菜预发采买
五年分铜斤水脚支领五年春季兵饷共
应需银一百二十六万七两再按本年所
入地丁项下至年终止历来约只征得六
十万两其余盐课当税商关等税驿站存
剩台湾官庄共约畧已征未征各项银一
百一十余万两再加前项现存库银四十
一万四千两零总计银不过一百五十一
二万两除支本年应需之一百二十六七
万两所余仅二十三万两今若又解三
十一万两零尚缺七八万两即易有历年
带征旧欠及承追亏空为数无多又缓不
及事司库空虚殆难措手仰请
皇上俯念岩疆所有前项银三十一万两宽免
解京
谕令部臣移文中止庶免旋即具题请拨外省
协饷等因具
奏前来查前项部拨银两先经该抚于春拨
册内造具实存数目咨送听候部拨臣部
据册拨解续经该抚有造册咨送兵部请
留兵饷免行拨解之文继复有改拨协饷
之请臣部以闽省钱粮及历年征收之数
计之并无不敷之处而该抚转展咨题不
无支饰弥补之弊已将违例咨请兵部之
处题请
谕令明白回奏在案其题请改拨亦现以毋庸
议具覆今该抚又以免解京饷奏请夫钱
粮之拨解在部与留外省皆属
朝廷正课而臣部之题请拨解京饷者实以从
前各省藩库有虚报虚收那移亏空等弊
是以将各省每年应征钱粮及存库银两
除冬李大拨官兵俸饷外通计该省存留
款项及一切杂项约畧可余一年需用其
春秋二季所报藩库实存银两令其解充
京饷庶各省钱粮皆归实在而项款不致
混淆亏空亦无掩饰今福建巡抚毛文铨
始以实存库银三十一万两咨报听候部
拨继复转展求免且奏册内将追完商
人李复希借欠王正库银一万七千一百
三十两零一项遗漏未入臣部现在行查
又将一年盐课余银巧分作三年总数胜
混舛错不一而足今请改拨协饷之疏该
抚已经具题而折内又称恳
谕部臣移文中止庶免请拨外省协饷等语一
月之内前后题奏之事自相矛盾其间似
有不能遮饰作此遁辞情弊臣等实所不
解应行令闽浙总督高其倬将该抚所报
实存库银并现在征收银两详细确查果
并无亏空该抚转展咨题实为边省兵粮
起见则所拨银两不妨改留闽省若有亏
缺那移借此为掩饰弥补之计该督即行
据实题参着落该抚暨布政司各名下勒
限追补仍将该抚从重治罪倘该督不据
实查参通同徇庇一经发觉将该督一并
交部议处可也等因于雍正四年六月二
十七日题本月二十九日奉
旨依议钦此等因到臣该臣行据布政使沈廷
正确查详报臣又亲身盘验详细核查福
建藩库现经抚臣毛文铨所报实存库银
及现在征收正项银两俱无亏空惟部拨
雍正四年兵饷项下拨有本年应征地丁
银六十五万一千五百八十七两零州县
征解未到而兵饷需发届期难以缓待业
经前署司陶范任内将现存各案库银垫
给雍正四年兵饷二万五千九百八十七
两零据布政使沈廷正造入交盘清册在
案即现今尚应预发雍正五年春季各营
兵饷州县征解未到亦俱在现存各案库
银垫发实系垫发各营兵饷所有臣盘查
抚臣毛文铨所报存库并现在征收银两
并无亏空其清册已于交代钱粮事经抚
臣毛文铨会
题报送部在案兹据沈廷正核造入所出
细册前来臣谨送部核查外臣窃思闽省
系边海之地台湾澎湖各营俱隔大洋南
湾金门厦门海坛各营亦隔海港所领饷
银船帆载往须候风汛不能刻期而至历
来如台湾澎湖南澳各营两季总发夏秋
两季即于二月内一并具领冬春两季即
于八月内一并具领其余金门厦门海坛
俱预在每季两月之前具领然后可以如
期放给即如日下雍正五年春季之饷户
部拨定之文尚在来年正月始到而台澎
南澳及各处来年正二三月之饷有在今
年八月内预发者有在今年十一二月内
预发者不能不稍有存余以备垫给又发
台湾及外省买米约须十余万两以及每
年买铜运铜及预发来年办铜修造战船
办解颜料各项皆须给发均在拨饷之外
在部拨实有盈余应解之处而在闽省则
有存备预发之项臣再四详计闽省情形
应请留余四五十万两方能周转给发所
有前经拨解之三十一万两零臣谨遵
旨确查仰恳
圣恩停解再有经部续行拨解之银三十万二
千两有零亦即系前项原拨之数应并请
免解臣谨具疏另行
题明外所有情节臣谨缮折
奏
闻再臣前钦奉
皇上交臣怡亲王议奏折一件原任福州将军
宜兆熊奏折一件系宜兆熊请于闽省存
留二年兵饷之事臣查福建省虽系边海
若每年有留存四五十万两即可周转给
发其请留二年之饷系属太多无庸请留
臣谨将原折一并缄封恭
缴谨
奏
雍正四年拾贰月贰拾日
[朱批:所奏甚悉明白了。这怡亲王又题走一例甚属允协。留外省钱粮而不令外舞弊,可谓料理。外省钱粮之上下也。开印方题,将此旨写与怡亲王,亦不日尔等自然知道。]
奏
福建總督臣高其倬謹
奏為奏
聞事臣准户部咨為邊海重地兵食關係最深
聖慈特賜垂恩免解事福建清吏司案呈内閣
交出福建撫臣毛文銓奏前事奏
硃批該部議奏欽此該臣等查得福建巡撫毛
文銓奏稱福建每年應徵地丁等銀約畧
一百四十一萬兩有零而每年應需各項
地丁不能全完者八九萬兩及十萬兩不
等再以有閩之年加兵餉十餘萬兩臣按
本年所出兵餉項下除給過外尚應七十
九萬五千兩零其餘銅斤水脚辦解顏料
修理戰船世職俸銀琉球鹽菜預發採買
五年分銅斤水脚支領五年春季兵餉共
應需銀一百二十六萬七兩再按本年所
入地丁項下至年終止歷來約只徵得六
十萬兩其餘鹽課當稅商關等稅驛站存
剩臺灣官庄共約畧已徵未徵各項銀一
百一十餘萬兩再加前項現存庫銀四十
一萬四千兩零總計銀不過一百五十一
二萬兩除支本年應需之一百二十六七
萬兩所餘僅二十三萬兩今若又解三
十一萬兩零尚缺七八萬兩即易有歷年
帶徵舊欠及承追虧空為數無多又緩不
及事司庫空虛殆難措手仰請
皇上俯念巖疆所有前項銀三十一萬兩寬免
解京
諭令部臣移文中止庶免旋即具題請撥外省
協餉等因具
奏前來查前項部撥銀兩先經該撫於春撥
冊内造具實存數目咨送聽候部撥臣部
據冊撥解續經該撫有造冊咨送兵部請
留兵餉免行撥解之文繼復有改撥協餉
之請臣部以閩省錢糧及歷年徵收之數
計之並無不敷之處而該撫轉展咨題不
無支飾彌補之弊已將違例咨請兵部之
處題請
諭令明白回奏在案其題請改撥亦現以毋庸
議具覆今該撫又以免解京餉奏請夫錢
糧之撥解在部與留外省皆屬
朝廷正課而臣部之題請撥解京餉者實以從
前各省藩庫有虛報虛收那移虧空等弊
是以將各省每年應徵錢糧及存庫銀兩
除冬李大撥官兵俸餉外通計該省存留
款項及一切雜項約畧可餘一年需用其
春秋二季所報藩庫實存銀兩令其解充
京餉庶各省錢糧皆歸實在而項款不致
混淆虧空亦無掩飾今福建巡撫毛文銓
始以實存庫銀三十一萬兩咨報聽候部
撥繼復轉展求免且奏冊内將追完商
人李復希借欠王正庫銀一萬七千一百
三十兩零一項遺漏未入臣部現在行查
又將一年鹽課餘銀巧分作三年總數勝
混舛錯不一而足今請改撥協餉之疏該
撫已經具題而摺内又稱懇
諭部臣移文中止庶免請撥外省協餉等語一
月之内前後題奏之事自相矛盾其間似
有不能遮飾作此遁辭情弊臣等實所不
解應行令閩浙總督高其倬將該撫所報
實存庫銀並現在徵收銀兩詳細確查果
並無虧空該撫轉展咨題實為邊省兵糧
起見則所撥銀兩不妨改留閩省若有虧
缺那移借此為掩飾彌補之計該督即行
據實題參着落該撫暨布政司各名下勒
限追補仍將該撫從重治罪倘該督不據
實查參通同徇庇一經發覺將該督一併
交部議處可也等因於雍正四年六月二
十七日題本月二十九日奉
旨依議欽此等因到臣該臣行據布政使沈廷
正確查詳報臣又親身盤驗詳細核查福
建藩庫現經撫臣毛文銓所報實存庫銀
及現在徵收正項銀兩俱無虧空惟部撥
雍正四年兵餉項下撥有本年應徵地丁
銀六十五萬一千五百八十七兩零州縣
徵解未到而兵餉需發屆期難以緩待業
經前署司陶範任内將現存各案庫銀墊
給雍正四年兵餉二萬五千九百八十七
兩零據布政使沈廷正造入交盤清冊在
案即現今尚應預發雍正五年春季各營
兵餉州縣徵解未到亦俱在現存各案庫
銀墊發實係墊發各營兵餉所有臣盤查
撫臣毛文銓所報存庫並現在徵收銀兩
並無虧空其清冊已於交代錢糧事經撫
臣毛文銓會
題報送部在案兹據沈廷正核造入所出
細冊前來臣謹送部核查外臣竊思閩省
係邊海之地臺灣澎湖各營俱隔大洋南
灣金門廈門海壇各營亦隔海港所領餉
銀船帆載往須候風汛不能刻期而至歷
來如臺灣澎湖南澳各營兩季總發夏秋
兩季即於二月内一並具領冬春兩季即
於八月内一並具領其餘金門廈門海壇
俱預在每季兩月之前具領然後可以如
期放給即如日下雍正五年春季之餉户
部撥定之文尚在來年正月始到而臺澎
南澳及各處來年正二三月之餉有在今
年八月内預發者有在今年十一二月内
預發者不能不稍有存餘以備墊給又發
臺灣及外省買米約須十餘萬兩以及每
年買銅運銅及預發來年辦銅修造戰船
辦解顏料各項皆須給發均在撥餉之外
在部撥實有盈餘應解之處而在閩省則
有存備預發之項臣再四詳計閩省情形
應請留餘四五十萬兩方能週轉給發所
有前經撥解之三十一萬兩零臣謹遵
旨確查仰懇
聖恩停解再有經部續行撥解之銀三十萬二
千兩有零亦即係前項原撥之數應併請
免解臣謹具疏另行
題明外所有情節臣謹繕摺
奏
聞再臣前欽奉
皇上交臣怡親王議奏摺一件原任福州將軍
宜兆熊奏摺一件係宜兆熊請於閩省存
留二年兵餉之事臣查福建省雖係邊海
若每年有留存四五十萬兩即可週轉給
發其請留二年之餉係屬太多無庸請留
臣謹將原摺一併緘封恭
繳謹
奏
雍正四年拾貳月貳拾日
[硃批:所奏甚悉明白了。這怡親王又題走一例甚屬允協。留外省錢糧而不令外舞弊,可謂料理。外省錢糧之上下也。開印方題,將此旨寫與怡親王,亦不日爾等自然知道。]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9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