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请运发制钱以便军民需用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成龄
- 官职
- 山西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11月1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可谓未见颜色而言之论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西布政使司布政使臣高成龄谨
奏为请运制钱以便军民事窃惟钱文原为
国宝民间日用必需我
皇上轸念民依计虑周详于制钱一事尤时颁
上谕严查私毁禁止私钱复收买废铜以资鼓铸户工两
部宝源宝泉二局每年所铸之钱臣虽不知确数约
计不下百万贯我
皇上登极以来所铸雍正通宝钱又何止数百万贯臣职
司钱谷留心稽查每换钱一贯内有雍正通宝钱仅
二三十文查山西省距
京都不过千有余里而钱之行于山西者甚少总因钱
贵盘费脚价维艰商贾难于贩运此所以不能流通
于远也制钱不流通则钱价必贵今山西自严禁私
钱之后每银一两仅易钱九百文上下不等臣思小
民日用惟钱称便倘钱价日昂则升米尺布其价暗
增实不便于穷民臣不揣冒昧敬酌一流通制钱之
法为我
皇上陈之查山西每年约需兵饷银八十万两有奇请自
雍正五年为始将山西兵饷以银八钱二搭放每年
计需钱一十六万贯于春秋二季抚臣给咨差员预
先赴部请领到晋分寄布政司雁平道平阳府大同
府朔平府库内每钱一贯作银一两应领兵饷一两
者止给银八钱搭钱二百文扣存钱价银一十六万
两年终报明户部听候拨用以钱散饷则便于兵转
相贸易则便于民不数年间将见制钱充裕则钱价
自平兵民均有利益再查搬运制钱系充兵饷应请
照解送饷银之例颁给勘合由驿递陆续运发山西
既不糜费脚价且免道路踈虞方今四边宁谧驿递
颇得安闲一年运钱两次似不为劳臣愚昧管见未
知当否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雍正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奏
山西布政使司布政使臣高成齡謹
奏爲請運制錢以便軍民事竊惟錢文原爲
國寶民間日用必需我
皇上軫念民依計慮周詳於制錢一事尤時頒
上諭嚴查私燬禁止私錢復收買廢銅以資鼓鑄户工兩
部寶源寶泉二局每年所鑄之錢臣雖不知確數約
計不下百萬貫我
皇上登極以來所鑄雍正通寶錢又何止數百萬貫臣職
司錢穀留心稽查每換錢一貫内有雍正通寶錢僅
二三十文查山西省距
京都不過千有餘里而錢之行於山西者甚少總因錢
貴盤費脚價維艱商賈難於販運此所以不能流通
於遠也制錢不流通則錢價必貴今山西自嚴禁私
錢之後每銀一兩僅易錢九百文上下不等臣思小
民日用惟錢稱便倘錢價日昂則升米尺布其價暗
增實不便於窮民臣不揣冒昧敬酌一流通制錢之
法爲我
皇上陳之查山西每年約需兵餉銀八十萬兩有奇請自
雍正五年爲始將山西兵餉以銀八錢二搭放每年
計需錢一十六萬貫於春秋二季撫臣給咨差員預
先赴部請領到晉分寄布政司雁平道平陽府大同
府朔平府庫内每錢一貫作銀一兩應領兵餉一兩
者止給銀八錢搭錢二百文扣存錢價銀一十六萬
兩年終報明户部聽候撥用以錢散餉則便於兵轉
相貿易則便於民不數年間將見制錢充裕則錢價
自平兵民均有利益再查搬運制錢係充兵餉應請
照解送餉銀之例頒給勘合由驛遞陸續運發山西
既不糜費脚價且免道路踈虞方今四邊寧謐驛遞
頗得安閒一年運錢兩次似不爲勞臣愚昧管見未
知當否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謹
奏
雍正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3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