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武陵等州县被水并抚恤赈济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布兰泰
- 官职
- 湖南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09月1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赈灾免税缓征
- 题目提及府
- 104湖南常德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凡此等事必严饬属员实力奉行令小民得沾实惠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湖南巡抚臣布兰泰谨
奏窃臣属之武陵巴陵等十三州县夏被水灾于
六月内先后报到臣一面飞檄委员踏勘一面
具题请
旨赈恤但念被灾州县内有贫苦特甚之穷民望赈
尤急势难刻缓臣与布政使朱纲公司设法将
被水飘没房室之贫民先行抚恤俾免流离于
七月初七等日发武陵县银二百两差臣
标千总汪遇贵交该县会同委勘官常德府同
知于之辐散给发巴陵县银二百两差臣标千
总张国贤交该县会同委勘官平江县知县
李萃德散给发华容县银二百两差员交该
县会同委勘官石门县知县袁大伟散给发安
乡县银二百两差员交该县会同委勘官永
定卫守备彭廷俊散给发益阳县银一百五十
两差员交该县会同委勘官宁乡县知县潘
瑄散给发沅江县银一百五十两差员交该
县会同委勘官桃源县知县于文焕散给发龙
阳县银一百五十两差员交该县会同委勘
官常德府同知于之辐散给发临湘县银一百
五十两差员交该县会同委勘官岳州府通
判李标散给发澧州银一百两差员交该州
会同委勘官岳州府知府李渭散给发岳州卫
银一百两差员交该卫会同委勘官石门县
知县袁大伟散给其善化湘阴祁阳等处据报
被灾原轻毋庸散给臣查水旱灾伤有地方之
责者理宜急为料理且臣所设法散给之项原
属无多未敢上渎
圣听今善化等四县勘不成灾经臣具
题在案而成灾之武陵巴陵等九州县已于八月
二十四日接准部咨钦奉
恩旨赈济现饬该地方官将常平仓谷按户散赈俟
赈毕之日容臣另疏
题报目今水势已退穷黎叨沐
皇恩咸庆更生而未被水之州县俱有收成米价亦
不贵可无烦
皇上宵旰之虑也臣谨
奏
雍正四年玖月拾贰日
奏
湖南巡撫臣布蘭泰謹
奏竊臣屬之武陵巴陵等十三州縣夏被水災於
六月內先後報到臣一面飛檄委員踏勘一面
具題請
旨賑恤但念被災州縣內有貧苦特甚之窮民望賑
尤急勢難刻緩臣與布政使朱綱公司設法將
被水飄沒房室之貧民先行撫恤俾免流離於
七月初七等日發武陵縣銀二百兩差臣
標千總汪遇貴交該縣會同委勘官常德府同
知于之輻散給發巴陵縣銀二百兩差臣標千
總張國賢交該縣會同委勘官平江縣知縣
李萃德散給發華容縣銀二百兩差員交該
縣會同委勘官石門縣知縣袁大偉散給發安
鄉縣銀二百兩差員交該縣會同委勘官永
定衛守備彭廷俊散給發益陽縣銀一百五十
兩差員交該縣會同委勘官寧鄉縣知縣潘
瑄散給發沅江縣銀一百五十兩差員交該
縣會同委勘官桃源縣知縣于文煥散給發龍
陽縣銀一百五十兩差員交該縣會同委勘
官常德府同知于之輻散給發臨湘縣銀一百
五十兩差員交該縣會同委勘官岳州府通
判李標散給發澧州銀一百兩差員交該州
會同委勘官岳州府知府李渭散給發岳州衛
銀一百兩差員交該衛會同委勘官石門縣
知縣袁大偉散給其善化湘陰祁陽等處據報
被災原輕毋庸散給臣查水旱災傷有地方之
責者理宜急為料理且臣所設法散給之項原
屬無多未敢上瀆
聖聽今善化等四縣勘不成災經臣具
題在案而成災之武陵巴陵等九州縣已於八月
二十四日接准部咨欽奉
恩旨賑濟現飭該地方官將常平倉穀按戶散賑俟
賑畢之日容臣另疏
題報目今水勢已退窮黎叨沐
皇恩咸慶更生而未被水之州縣俱有收成米價亦
不貴可無煩
皇上宵旰之慮也臣謹
奏
雍正四年玖月拾貳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