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总兵参处过犯将备与地方文武官弁共同审办盗劫逆匪案件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陈王章
- 官职
- 南昌总兵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08月2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你此奏朕命在廷诸臣议言使不得朕意亦如此将议折发来你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镇守江西南昌等处地方总兵官都督佥事仍带纪录二次奴才陈王章谨
奏为敬陈管见仰祈
睿鉴事窃奴才一介庸愚至微极贱荷蒙
圣主知遇之隆简畀总兵重任感激
皇恩无可报効一切营伍事宜惟凛遵
圣训尽心整饬不敢稍懈以仰副
圣主南顾之殷耳奴才沐
恩深重苟有一得之愚有裨于治理者安敢缄默不言以负我
皇上任使之恩今将奴才管见条陈为我
皇上敬陈之
计开
一各省总兵官凡隶总督管辖者一切大小事情俱听总督
指挥故总兵所属将弁或有过犯应行参处者该管总兵
访查确实揭报总督衙门俟总督核参之后行文知照到
日始行摘取印信卸事离任此定例也但道里有远近之
不等事有轻重之不同总督兼理两省其驻劄同省之
总兵相隔不远者揭参属员尚须十数日始行摘印委员
署理若隔省总兵相距总督衙门远者或千余里近者亦
不下千有余里文移往返动需月余即至迟亦须一月此
际参员既知被揭计莫可施更无顾惜则卖粮饷尅兵
婺派种种弊端从兹而出且或地方有事被揭弁员必多
坐视不前不无迟悮如遇犯稍轻者或知自悔徇罪恶深
重则情急变生均未可定似宜酌量道路之远近事之
轻重稍为变通者也奴才愚思总兵统辖官兵凡有举劾
必归至当而属员之贤能素著者固宜爱惜其劣迹昭彰
者非可瞻徇况奏有文武官员被参宽抑者准其呈首复
职之
旨则凡为总兵者亦安敢任一己之爱憎自罹揭报不实之愆
故有总兵未揭而总督先参者从无总兵既揭而总督不
行参处之事如奴才敢请凡各省总兵所属将弁遇有过犯
应行参处之员一面开具劣迹揭报总督衙门一面查该
员事故轻重应卸事者即令卸事应看守者照例看守俟
总督核参知照到日分别安员庶被揭之员不得逞其狡
狯伎俩而于营伍亦不无小补也是否可行伏候
皇上俯赐睿裁
一州县官管理民情武弁职膺戎务各有攸司不容紊越者
但兵民实属相因文武本同一体故讳盗之处分原属无
异第武弁惟有缉盗之责而无献鞫之权凡遇明火执械
盗刦案件俱系有司审讯事主地隣之供词为凭其中不
无规避处分移重作轻曲为掩饰在小民失事报官未闻
贼贼之弋获先苦捕快之扰累或有逼勒改供而竟甘为
隐忍是以讳强为窃以及匿不报闻者往往有之至武弁
虽不长于文墨而失事强劫情形易为查察若使武弁自
行具报文武互异为上司者势必驳诘而有司或以事
主地隣之供词舞弄法多端掩饰或反诬武弁为捏报
而武弁并无供词可据不敢固执故凡遇有盗案必俟有
司审讯画一具报其无知武弁惟图苟安于目前因而扶
同隐讳或为有司所挟制而迁就相从者致有漏网之大
盗而无领贼之失主及致上司觉察或经别案败露文武
一体处分而武弁之为有司所朦蔽者似属可悯至于奸
徒匪类造给伪劄谋为不轨煽惑良民关系重大之事或
为武弁觉察设法诱首自应移送有司根究而有司或以
功非己出含糊完结或称事有疑难于应拟因循苟且
供或有之若地方文武员弁尽皆明洁自持之人一秉至
公无偏无党则亦无庸置议矣第恐贤愚不一政治攸关
奴才不揣愚昧敢请凡遇有匪逆重情以及明火执械盗
刦案件令文武官弁公司研鞫合词具报庶不致有讳匿
之弊而实情可得或亦有裨于治理是否可行伏候
皇上俯赐睿裁已上二条奴才缮折管见冒渎
圣聪倘奴才之言或有可采伏乞
皇上鉴择施行为此缮折谨具
奏
闻
雍正四年捌月 贰拾陆 日
奏
鎮守江西南昌等處地方總兵官都督僉事仍帶紀錄二次奴才陳王章謹
奏為敬陳管見仰祈
睿鑒事竊奴才一介庸愚至微極賤荷蒙
聖主知遇之隆簡畀總兵重任感激
皇恩無可報効一切營伍事宜惟凜遵
聖訓盡心整飭不敢稍懈以仰副
聖主南顧之殷耳奴才沐
恩深重苟有一得之愚有裨於治理者安敢緘默不言以負我
皇上任使之恩今將奴才管見條陳為我
皇上敬陳之
計開
一各省總兵官凡隸總督管轄者一切大小事情俱聽總督
指揮故總兵所屬將弁或有過犯應行參處者該管總兵
訪查確實揭報總督衙門俟總督核參之後行文知照到
日始行摘取印信卸事離任此定例也但道里有遠近之
不等事有輕重之不同總督兼理兩省其駐劄同省之
總兵相隔不遠者揭參屬員尚須十數日始行摘印委員
署理若隔省總兵相距總督衙門遠者或千餘里近者亦
不下千有餘里文移往返動需月餘即至遲亦須一月此
際參員既知被揭計莫可施更無顧惜則賣糧餉尅兵
婺派種種弊端從茲而出且或地方有事被揭弁員必多
坐視不前不無遲悞如遇犯稍輕者或知自悔徇罪惡深
重則情急變生均未可定似宜酌量道路之遠近事之
輕重稍為變通者也奴才愚思總兵統轄官兵凡有舉劾
必歸至當而屬員之賢能素著者固宜愛惜其劣蹟昭彰
者非可瞻徇況奏有文武官員被參寬抑者准其呈首復
職之
旨則凡為總兵者亦安敢任一己之愛憎自罹揭報不實之愆
故有總兵未揭而總督先參者從無總兵既揭而總督不
行參處之事如奴才敢請凡各省總兵所屬將弁遇有過犯
應行參處之員一面開具劣蹟揭報總督衙門一面查該
員事故輕重應卸事者即令卸事應看守者照例看守俟
總督核參知照到日分別安員庶被揭之員不得逞其狡
獪伎倆而於營伍亦不無小補也是否可行伏候
皇上俯賜睿裁
一州縣官管理民情武弁職膺戎務各有攸司不容紊越者
但兵民實屬相因文武本同一體故諱盜之處分原屬無
異第武弁惟有緝盜之責而無獻鞫之權凡遇明火執械
盜刦案件俱係有司審訊事主地隣之供詞為憑其中不
無規避處分移重作輕曲為掩飾在小民失事報官未聞
賊賊之弋獲先苦捕快之擾累或有逼勒改供而竟甘為
隱忍是以諱強為竊以及匿不報聞者往往有之至武弁
雖不長於文墨而失事強劫情形易為查察若使武弁自
行具報文武互異為上司者勢必駁詰而有司或以事
主地隣之供詞舞弄法多端掩飾或反誣武弁為捏報
而武弁並無供詞可據不敢固執故凡遇有盜案必俟有
司審訊畫一具報其無知武弁惟圖苟安於目前因而扶
同隱諱或為有司所挾制而遷就相從者致有漏網之大
盜而無領賊之失主及致上司覺察或經別案敗露文武
一體處分而武弁之為有司所朦蔽者似屬可憫至於奸
徒匪類造給偽劄謀為不軌煽惑良民關係重大之事或
為武弁覺察設法誘首自應移送有司根究而有司或以
功非己出含糊完結或稱事有疑難於應擬因循苟且
供或有之若地方文武員弁盡皆明潔自持之人一秉至
公無偏無黨則亦無庸置議矣第恐賢愚不一政治攸關
奴才不揣愚昧敢請凡遇有匪逆重情以及明火執械盜
刦案件令文武官弁公司研鞫合詞具報庶不致有諱匿
之弊而實情可得或亦有裨於治理是否可行伏候
皇上俯賜睿裁已上二條奴才繕摺管見冒瀆
聖聰倘奴才之言或有可採伏乞
皇上鑒擇施行為此繕摺謹具
奏
聞
雍正四年捌月 貳拾陸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1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