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分别流工考成以专职守以靖边方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鄂尔泰
官职
云南巡抚管云贵总督事
具奏日期
雍正04年08月0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兵部刑部都察院各议具奏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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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云南巡抚管云贵总督事臣鄂尔泰谨 奏为分别流土考成以专职守以靖边方事窃照 流土之分原以地属边徼入版图未久蛮烟瘴 雾穷岩绝壑之区人迹罕到官斯地者其于猓 俗苗情实难调习故令土官为之钤制以流官 为之弹压调端创始势不得不然今自有明以 来已数百年中外一体流土同官既有职衔宁 无考察乃以异待袭遂致以盗治盗徒令挟 土司之势以残虐群苗随复逞群苗之凶以荼 毒百姓横征苛饮责之 朝廷者百不一二而烧杀劫掳扰我生民者十常八 九前十万蒙事案荷蒙 圣谟有改土归流之 旨此诚 圣主之轸恤边氓良法美意臣等所当仰体 圣心以推类及余虽不必明示大举而为之相其形 势察其事机可改归者即行改归其不可改归 与不必改归者姑尝仍其旧但须控制有方约 束有法使其烧杀劫掳之技无能施为而后军 民相得以安兹准部咨伏读 圣谕以流官有设立吏目者职分卑微无印信可行 无书役可遣土司意中倘有轻忽之念则未必 遵其约束今可否酌土司之大小将微员如何改 设重其职守使流土相适地方各安该督抚会同 密议具奏钦此大哉 王言所以为边方计者诚无微不烛无远弗照矣除 俟会同督抚诸臣将两省各府州通盘合计妥 议覆 奏外臣窃念流官固宜重其职守土司尤宜严其 考成土司之考成不严则命盗之案日久积 凡杀人劫财皆系苗猓虽一经报闻随即缉捕 而潜匿寨中已莫可窥探故无论吏目等微员 任呼不应即使府州关移臬司牌票亦置若罔 闻十无一解非知情故纵即受贿隐藏其在流 官束手无策大吏深难其事不敢咨 题多从外结其实得外结者亦复无几故劫杀愈 多盗贼益盛掳人男女掠人财物苗子无追赃 抵命之忧土司无降级革职之罪有利无害何 禁不为此土司之考成不可不严所当与文武 流官画一定例者也据臣愚见事各有专责应 分为三途盗由苗寨专责土司盗起内地责在 文员盗自外来责在武职责在土司者未减流 官责在文员者未减武职责在武职者亦未减 文员参罚虽俱不免轻重各有攸分盗由苗寨 者是平时不行钤束而临事又不行防闲此土 司之罪也盗起内地者是乡保不能稽查而捕 快又不能缉获此文员之罪也盗自外来者是 塘汛不能盘诘而兵丁又不能救援此武职之 罪也以此三者分别议罪土司无辞流官亦服 然所以清盗之源者莫善于保甲之法臣屡与 督臣杨名时抚臣何世璂熟商酌议拟立规条 行之两省及阁部钞知荷蒙 圣恩著九卿详议具奏臣等伏候奉 旨部行到日当即颁行一体遵奉外按保甲之法旧 以十户为率云贵土苗杂处户多畸零保甲之 不行多主此议不知除生苗外无论民彝凡自 三户起皆可编为一甲其不及三户者令迁附 近地方毋许独任则逐村清理逐户稽查责在 乡保甲长一遇有事罚先及之一家被盗一村 千连乡保甲长不能觉察左隣右舍不能救护 各皆酌拟无所逃罪此法一行则盗贼来时合 村百姓鸣锣呐喊互相守望互相救护即有凶 狠之盗不可敌当而看其来踪尾其去路尽在 跟寻访缉应亦无所逃至于保甲之外最重者 莫如严责捕快与汛兵盗内地之盗捕快多有 知情外来之盗塘兵且为通气平时缉盗之捕 快皆宜分定乡村某方失盗罪在某捕快而捕 快之中亦有奸良不一能否不齐又须每十人 立一快头如缉盗不获者捕快与快头一同治 罪大抵盗情未有能欺捕快者其塘兵之设原 以昼则盘诘夜则巡防伊等平日毫无所事每 昼则看牌赌钱夜则饮酒酣睡甚或乘空偷窃 出人不意种种非为又或伙众结强唆使劫掠 阳防阴助其恶不可胜言心酒严加号令定为 成法使不得不留心尽力盘诘稽查则盗贼既 弭而兵丁亦皆可用矣谨具陈明伏乞 圣鉴臣尔泰谨 奏 雍正四年八月初六日 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鄂尔泰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