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查勘大理寺少卿吴隆元奏折内漳水流向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李绂
官职
直隶总督管理巡抚事务
具奏日期
雍正04年06月1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240云南大理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知道了永定河明寿之奏交怡亲王教导他去矣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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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总督管理直隶巡抚事务臣李维钧谨 奏为据实 奏明事雍正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恭蒙 皇上将大理寺右少卿臣吴隆元敬陈管见一折交 臣臣回署后即将折内事理另行飞饬该府县 查勘明确妥议详覆去后兹据大名府知府曾 逢圣转据魏县知县马秉慧直称漳水迁徙不常 向从广平府成安肥乡等处分流嗣于康熙五 十四年间流至魏县护城堤北水发之时一望 俱成巨浸年甚一年已成河身从前详请前院 以漳水无定望其他徙未蒙 题豁今于雍正三年十月间又再恳恩详永沾 惠泽事详请已蒙勘明河流地亩造册申送在 案又堤南罗儿庄被淹地亩俱已造入请豁河 流册内等因到臣正与吴隆元所 奏相合但吴隆元未知该府县已于去年详请勘 明现已造册申送也至别查涧出之地以豁豁 免之粮臣细查漳水向由广平府之成安广平 等县东行其经由魏县自康熙三十八年于魏 县北路开挑支河一道水势日渐南徙遂至魏 县护城堤北是魏县原无旧濬今涧出之地 无可查抵容臣另行广平府查勘确报以抵请 豁之粮所有奉 旨发交询查事理合据实 奏明并将吴隆元原折一并恭缴臣谨 奏 (朱批)知道了永定河明春之奏交怡亲王议奏他 事未如明春者满员中即不得可信之人矣 现今九卿大臣中不得明春者便不中奏何之 (第3页) 雍正四年六月十六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