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惩治贪渎官吏之法则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路振扬
- 官职
- 固原提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06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向闻路振扬居官操守甚好今览此奏非一尘不染之人不敢具此折也甚属可嘉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提督陕西固原等处地方总兵官副将加二级臣路振扬谨
奏为治贪宜开首贪之路敬陈愚见仰祈
睿裁事钦惟我
皇上圣神天纵励精图治御极以来凡有关吏治民
生者
宸衷裁虑无不事事周详惟文武官贪墨未尽肃清犹
圣主之怀臣恭观
天颜愚昧无识奏以官员拔艺才能俱可保独至操
守则不敢保
皇上圣明亦以为难臣自
陛辞至今日夕思维
国家设禄养廉立法惩贪恩则至厚法则至严而
贪黩之弊乃犹未能尽除查例载凡有以财行
求及说事过钱者审实皆计所与之赃与受财
人同科是皆应得罪也又查名例自首条内凡
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免其罪犹征正赃是自首
者罪虽免而赃仍追也此固垂世之常经然必
使之败露得其实据而后得以罪之也臣窃思
此等营私之徒彼此容隐其事不易败露即或
有人告发犹必互相掩饰臣愚请倣冒军功
并官员在京借债过贰千两之
新例开其自首之路凡上司保送题升所属官员
并大计军政卓异荐举人员若属员以财行求
而上司受其赃私已经染手彼此皆应治罪如
受者于事后能据实尽首则免追原赃并应得
之罪止罪与者及说事过钱之人如与者于事
后能据实尽首则照原赃数目倍追给主免其
应得之罪止罪受者及说事过钱之人若说事
过钱之人能据实尽首除免赃给赏例内分别
已详外亦免其应得之罪止罪与受之人如是
则彼此皆存顾虑之心恐为所卖未事则畏惧
不敢为犯事则争首惟恐后是或除贪之一法
臣又思凡此与受过钱诸人果有改恶之心似
应予以自新之路作何量加鼓励是在我
皇上帝德广运中矣臣不学武夫法律未娴因见假
冒军功并借债
新例行之已有成效故敢冒陈是否有当代祈
睿鉴为此谨具奏
闻
向闻路振扬居官操守甚好今览此奏非一尘不染
之人不敢具此折也甚属可嘉著该部议奏
雍正肆年陆月拾伍日提督陕西固原等处地方总兵官副将加二级臣路振扬
奏
提督陝西固原等處地方總兵官副將加二級臣路振揚謹
奏為治貪宜開首貪之路敬陳愚見仰祈
睿裁事欽惟我
皇上聖神天縱勵精圖治御極以來凡有關吏治民
生者
宸衷裁慮無不事事周詳惟文武官貪墨未盡肅清猶
聖主之懷臣恭觀
天顏愚昧無識奏以官員拔藝才能俱可保獨至操
守則不敢保
皇上聖明亦以為難臣自
陛辭至今日夕思維
國家設祿養廉立法懲貪恩則至厚法則至嚴而
貪黷之弊乃猶未能盡除查例載凡有以財行
求及說事過錢者審實皆計所與之贓與受財
人同科是皆應得罪也又查名例自首條內凡
犯罪未發而自首者免其罪猶徵正贓是自首
者罪雖免而贓仍追也此固垂世之常經然必
使之敗露得其實據而後得以罪之也臣竊思
此等營私之徒彼此容隱其事不易敗露即或
有人告發猶必互相掩飾臣愚請倣冒軍功
并官員在京借債過貳千兩之
新例開其自首之路凡上司保送題陞所屬官員
并大計軍政卓異薦舉人員若屬員以財行求
而上司受其贓私已經染手彼此皆應治罪如
受者於事後能據實盡首則免追原贓并應得
之罪止罪與者及說事過錢之人如與者於事
後能據實盡首則照原贓數目倍追給主免其
應得之罪止罪受者及說事過錢之人若說事
過錢之人能據實盡首除免贓給賞例內分別
已詳外亦免其應得之罪止罪與受之人如是
則彼此皆存顧慮之心恐為所賣未事則畏懼
不敢為犯事則爭首惟恐後是或除貪之一法
臣又思凡此與受過錢諸人果有改惡之心似
應予以自新之路作何量加鼓勵是在我
皇上帝德廣運中矣臣不學武夫法律未嫻因見假
冒軍功并借債
新例行之已有成效故敢冒陳是否有當代祈
睿鑒為此謹具奏
聞
向聞路振揚居官操守甚好今覽此奏非一塵不染
之人不敢具此摺也甚屬可嘉著該部議奏
雍正肆年陸月拾伍日提督陝西固原等處地方總兵官副將加二級臣路振揚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2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