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严饬州县于编排保甲之际确实逐户清查人丁并造册转呈御览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李绂
- 官职
- 总督管理直隶巡抚事务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05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奏朕览之似近情理但不深悉具题来廷议再定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总督管理直隶巡抚事务臣李绂谨
奏为请
旨事臣窃查丁银一项即古时力役之征
国家定例五年编审一次稽查户口仍造具滋生
册籍进呈
御览所以重民生恤民力也第直省户口殷繁有司
编审之时不过添新补旧取足成额从未将实
在人丁尽数开造康熙五十二年奉
圣祖仁皇帝谕旨续生人丁永不加赋而愚民无知尚
多顾虑仍未肯据实开报是名为编审而实数
究莫可稽查且向逢编审之岁民间派费甚多
有里书里长之费有州县造册之费有院司道
府吏书纸笔之费有部册之费有黄绫纸张夹
板绳索解册诸费悉向里户公派追索甚于丁
粮各省皆然直隶尤甚虽严加饬禁莫能尽除
臣查直隶丁银业已照粮均摊是编丁之增损
与一定之丁银全无关涉而徒滋小民烦费似
宜斟酌变通臣伏见
皇上爱民深切安愈求安
特谕直省臣工力行保甲现在九卿会议俟
命下之日一体钦遵臣因思编审之法五年一举虽
意在清查户口尚未能稽查游民不如保甲之
法更为详密既可统率游民且不必另查户口
自后请饬奉行州县于编排保甲时逐户清
查实在人丁自十五岁以上毋许一名遗漏岁
终造册申送布政司汇齐另造总册送臣具
题进呈
御览册内止开里户人丁实数免列花名则簿籍不
烦而丁数大倍其向来编审之例在直隶永行
停止
臣等伏查编审人丁原因五年一次清查户口
故有里书里长及造册纸张诸费今若停其编
审止令保甲册内开明里户人丁实数则里书
里长诸费自可省免而于
国计民生均有裨益臣等未敢擅便谨缮折请
旨伏乞
皇上睿鉴批示以便另疏
题请
勅部议覆施行臣谨
奏
雍正肆年伍月初拾日
(朱批:此奏朕览之似近情但恐将来总宪具题廷议再定)
奏
總督管理直隸巡撫事務臣李紱謹
奏為請
旨事臣竊查丁銀一項即古時力役之征
國家定例五年編審一次稽查戶口仍造具滋生
冊籍進呈
御覽所以重民生恤民力也第直省戶口殷繁有司
編審之時不過添新補舊取足成額從未將實
在人丁盡數開造康熙五十二年奉
聖祖仁皇帝諭旨續生人丁永不加賦而愚民無知尚
多顧慮仍未肯據實開報是名為編審而實數
究莫可稽查且向逢編審之歲民間派費甚多
有里書里長之費有州縣造冊之費有院司道
府吏書紙筆之費有部冊之費有黃綾紙張夾
板繩索解冊諸費悉向里戶公派追索甚于丁
糧各省皆然直隸尤甚雖嚴加飭禁莫能盡除
臣查直隸丁銀業已照糧均攤是編丁之增損
與一定之丁銀全無關涉而徒滋小民煩費似
宜斟酌變通臣伏見
皇上愛民深切安愈求安
特諭直省臣工力行保甲現在九卿會議俟
命下之日一體欽遵臣因思編審之法五年一舉雖
意在清查戶口尚未能稽查游民不如保甲之
法更為詳密既可統率游民且不必另查戶口
自後請飭奉行州縣于編排保甲時逐戶清
查實在人丁自十五歲以上毋許一名遺漏歲
終造冊申送布政司彙齊另造總冊送臣具
題進呈
御覽冊內止開里戶人丁實數免列花名則簿籍不
煩而丁數大倍其向來編審之例在直隸永行
停止
臣等伏查編審人丁原因五年一次清查戶口
故有里書里長及造冊紙張諸費今若停其編
審止令保甲冊內開明里戶人丁實數則里書
里長諸費自可省免而於
國計民生均有裨益臣等未敢擅便謹繕摺請
旨伏乞
皇上睿鑒批示以便另疏
題請
勅部議覆施行臣謹
奏
雍正肆年伍月初拾日
(朱批:此奏朕覽之似近情但恐將來總憲具題廷議再定)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1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