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覆滇省盐政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尔泰
- 官职
- 云南巡抚管云贵总督事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03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为遵
旨覆奏事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臣赉折家奴回滇
内领浙抚臣李卫条陈折并户部咨议一折
钦奉
朱谕著臣到任详悉斟酌徐奏闻钦此窃照滇省
盐政系钱粮第一要务臣到任后徧查文卷酌
咨众议日夜筹思不敢稍懈迄今将两月粗知
原委渐次调停其间陋习一时未能清除容臣
半年余将各地各井煎解贩发并额运行销各
工本各价値等事件细心料理一一就绪后
再开折奏
闻外伏查黑盐一井每年煎正额盐五百六十四万
觔每百觔额给薪本银七钱五分七厘二毫又
每年煎掺给不敷课款盐二十四万觔每百觔
只给薪本银三钱九分有零其余所煎加添改
柴等项盐觔俱余给薪本八钱以外足供煎办
而正额数多盐觔薪本反比短少原有不敷不
均之病且各该井官不恤灶丁计充私枭或扣
薪本戗头或派轮办杂费或散小物折准或放
私债扣除种种剥削属员累恨课道煎大半
由此又非止薪本不敷之所得借口也今若不
先除铜弊纵使加增薪本仍有不敷若竟一例
加增恐领三钱零薪本者仍属不敷亦属不均
臣细加合算除各井铜弊业经严禁一概革除
外议将黑井所煎正额盐五百六十四万余觔
每百觔加银四分二厘八毫补足八钱之数该
银二千四百一十七两九钱九分零又额煎掺
给不敷课款盐二十四万觔每百觔酌加银二
钱该银四百八十两二项共合加银二千八百
九十七两九钱九分零通计黑井盐多寡折算
每百觔薪本银俱在八钱以外庶几薪价平而
灶困苏矣至于迤东食盐例出省店由井运省
由店发商薪本脚费原不能裁少如蒙
圣恩准于三分价内再减二厘实于商民有益但滇
省钱粮不敷饷用万里边末关系匪轻此减价
二厘该银一万六千一百一十六两八钱八厘连
加薪本该银二千八百九十七两九钱九分合
共该银一万九千八两五钱九分八厘零据臣
愚见盐课正额赢余银六万五千七百余两不
但不应除抵减价加本之数即补银厂亏缺
及地方办理公事等件亦未便擅动抵销查季
卫任内有聚零合总无一定款项银三万四百
二十七两又多收额外沙卤盐赢余银一万九
千五百七十三两合共该银五万两业经详明
留充公用造册报部在案续臣到任清查据署
盐道杨毓岩报有经收额外沙卤盐一百零九
万三千一百八十觔除还薪本等项外该赢余
银一万二千七百二十八两零又石屏州店改
食抱母井盐年该赢余银一千三百二十两又
新开改板井除薪本工食等项外年该赢余银
九百两合共该银一万四千九百四十八两零
统俟五月奏销时将已未完项造册报部以便
查核以上正署任内额外赢余银共该六万四
千九百四十八两零内除无一定款项银原非
每年必得之数其余额外沙卤等项赢余尽心
调剂俱可必得臣议将此数内银一万九千八
两五钱零抵补减价加本之额恳祈
圣恩特颁
谕旨即于正课内减除是合计钱粮额内原无亏项
通核商灶格外感
洪慈将见踊跃实多煎销无悮似于盐政大有裨益
其此外赢余银尚有四万五千九百三十两而
零应留抵补银厂亏缺并应办地方紧要公事
仍于年终造册报销倘尚有不敢再于正额赢
余内报明支用亦并无违碍总之钱粮额数多
即报多少即报少但无欺蔽何妨变通苦因顾
虑未来游移现在下吏乘机变将百出非所以
仰窥
圣主至诚至明合内外无可不可之义也为此
具折并缴原折二扣应否如是伏乞
睿鉴施行臣尔泰谨
奏
雍正四年三月二十日
奏
為遵
旨覆奏事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臣賚摺家奴回滇
內領浙撫臣李衛條陳摺并户部咨議一摺
欽奉
硃諭著臣到任詳悉斟酌徐奏聞欽此竊照滇省
鹽政係錢糧第一要務臣到任後徧查文卷酌
諮眾議日夜籌思不敢稍懈迄今將兩月粗知
原委漸次調停其間陋習一時未能清除容臣
半年餘將各地各井煎解販發並額運行銷各
工本各價値等事件細心料理一一就緒後
再開摺奏
聞外伏查黑鹽一井每年煎正額鹽五百六十四萬
觔每百觔額給薪本銀七錢五分七厘二毫又
每年煎摻給不敷課款鹽二十四萬觔每百觔
只給薪本銀三錢九分有零其餘所煎加添改
柴等項鹽觔俱餘給薪本八錢以外足供煎辦
而正額數多鹽觔薪本反比短少原有不敷不
均之病且各該井官不恤灶丁計充私梟或扣
薪本戧頭或派輪辦雜費或散小物折準或放
私債扣除種種剝削屬員累恨課道煎大半
由此又非止薪本不敷之所得藉口也今若不
先除銅弊縱使加增薪本仍有不敷若竟一例
加增恐領三錢零薪本者仍屬不敷亦屬不均
臣細加合算除各井銅弊業經嚴禁一概革除
外議將黑井所煎正額鹽五百六十四萬餘觔
每百觔加銀四分二厘八毫補足八錢之數該
銀二千四百一十七兩九錢九分零又額煎摻
給不敷課款鹽二十四萬觔每百觔酌加銀二
錢該銀四百八十兩二項共合加銀二千八百
九十七兩九錢九分零通計黑井鹽多寡折算
每百觔薪本銀俱在八錢以外庶幾薪價平而
灶困甦矣至於迤東食鹽例出省店由井運省
由店發商薪本脚費原不能裁少如蒙
聖恩准於三分價内再減二厘實於商民有益但滇
省錢糧不敷餉用萬里邊末關係匪輕此減價
二厘該銀一萬六千一百一十六兩八錢八厘連
加薪本該銀二千八百九十七兩九錢九分合
共該銀一萬九千八兩五錢九分八厘零據臣
愚見鹽課正額贏餘銀六萬五千七百餘兩不
但不應除抵減價加本之數即補銀廠虧缺
及地方辦理公事等件亦未便擅動抵銷查季
衛任內有聚零合總無一定款項銀三萬四百
二十七兩又多收額外沙滷鹽贏餘銀一萬九
千五百七十三兩合共該銀五萬兩業經詳明
留充公用造冊報部在案續臣到任清查據署
鹽道楊毓巖報有經收額外沙滷鹽一百零九
萬三千一百八十觔除還薪本等項外該贏餘
銀一萬二千七百二十八兩零又石屏州店改
食抱母井鹽年該贏餘銀一千三百二十兩又
新開改板井除薪本工食等項外年該贏餘銀
九百兩合共該銀一萬四千九百四十八兩零
統俟五月奏銷時將已未完項造冊報部以便
查核以上正署任內額外贏餘銀共該六萬四
千九百四十八兩零内除無一定款項銀原非
每年必得之數其餘額外沙滷等項贏餘盡心
調劑俱可必得臣議將此數内銀一萬九千八
兩五錢零抵補減價加本之額懇祈
聖恩特頒
諭旨即於正課内減除是合計錢糧額内原無虧項
通核商灶格外感
洪慈將見踴躍實多煎銷無悞似於鹽政大有裨益
其此外贏餘銀尚有四萬五千九百三十兩而
零應留抵補銀廠虧缺並應辦地方緊要公事
仍於年終造冊報銷倘尚有不敢再於正額贏
餘内報明支用亦並無違礙總之錢糧額數多
即報多少即報少但無欺蔽何妨變通苦因顧
慮未來游移現在下吏乘機變將百出非所以
仰窺
聖主至誠至明合内外無可不可之義也為此
具摺並繳原摺二扣應否如是伏乞
睿鑒施行臣爾泰謹
奏
雍正四年三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7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