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松郡海塘工程增银两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楷
- 官职
- 江苏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4年03月1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工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已谕李卫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张楷谨
奏为奏
闻事窃照松郡海塘前蒙
圣恩饬部兴筑经委员俞兆岳等先将涨换
涨一带石塘险工续筑兹值兴工之际臣
于贰月贰拾肆日自苏起行于贰拾柒日
亲至工所复加确察勘在工人员俱实
心办理工料悉皆坚实筑砌甚为得法臣
细察情形恪遵
训旨务期一劳永远仰副
圣怀于前议之外稍为斟酌变通臣前议每丈
椿木捌拾根今见塘高石重又添钉梅花
戗椿贰拾伍根每丈共计椿木壹百伍根
又原议挖土参尺始行钉椿臣查石塘高
壹丈伍尺上又加土塘伍尺仅可御潮而
塘脚犹恐潮水渐次洗刷臣令各委员再
下深壹尺概行掘土肆尺钉椿铺石更为
坚久再查原议塘底壹层至陆层俱用条
石自柒层以至拾层参面用条石镶砌中
填碎石终难巩固臣令各委员自塘脚至
顶内外皆用条石纵横叠砌不用碎石再
多加石灰灌浆永无
皇上亿万年不朽之
圣泽但加添椿木条石通塘核计又需银壹万
伍千余两此项银两臣严饬各委员即在
通塘工料内均匀办理上紧筑筑毋许丝
毫浮冒倘有不敷臣与布政司设法酌
应给不必再动帑项亦不便苦累夫匠合
行据实
奏明至臣前奏添筑海塘应共增银柒万参
千余两蒙
皇上谕浙江巡抚臣李卫传
旨何顺令其帮修今参月初陆日准浙江巡抚臣
咨称据原任两淮运司何顺稔修江南海
塘虽照浙省之例先动帑项夔运库已
经垫措请
旨再为咨明等到臣臣仍俟浙江抚臣咨覆
到日祗遵外合并奏
闻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
右
谨
奏
闻
已谕李卫矣
雍正肆年参月
叁
日江苏巡抚臣张楷
奏
江蘇巡撫臣張楷謹
奏為奏
聞事竊照松郡海塘前蒙
聖恩飭部興築經委員俞兆岳等先將漲換
漲一帶石塘險工續築茲值興工之際臣
於貳月貳拾肆日自蘇起行於貳拾柒日
親至工所復加確察勘在工人員俱實
心辦理工料悉皆堅實築砌甚為得法臣
細察情形恪遵
訓旨務期一勞永遠仰副
聖懷於前議之外稍為斟酌變通臣前議每丈
椿木捌拾根今見塘高石重又添釘梅花
戧椿貳拾伍根每丈共計椿木壹百伍根
又原議挖土參尺始行釘椿臣查石塘高
壹丈伍尺上又加土塘伍尺僅可禦潮而
塘脚猶恐潮水漸次洗刷臣令各委員再
下深壹尺概行掘土肆尺釘椿鋪石更為
堅久再查原議塘底壹層至陸層俱用條
石自柒層以至拾層參面用條石鑲砌中
填碎石終難鞏固臣令各委員自塘脚至
頂内外皆用條石縱橫疊砌不用碎石再
多加石灰灌漿永無
皇上億萬年不朽之
聖澤但加添椿木條石通塘核計又需銀壹萬
伍千餘兩此項銀兩臣嚴飭各委員即在
通塘工料內均勻辦理上緊築築毋許絲
毫浮冒倘有不敷臣與布政司設法酌
應給不必再動帑項亦不便苦累夫匠合
行據實
奏明至臣前奏添築海塘應共增銀柒萬參
千餘兩蒙
皇上諭浙江巡撫臣李衛傳
旨何順令其幫修今參月初陸日准浙江巡撫臣
咨稱據原任兩淮運司何順稔修江南海
塘雖照浙省之例先動帑項夔運庫已
經墊措請
旨再為咨明等到臣臣仍俟浙江撫臣咨覆
到日祗遵外合併奏
聞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
右
謹
奏
聞
已諭李衛矣
雍正肆年參月
叁
日江蘇巡撫臣張楷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77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