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海塘添筑事宜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楷
- 官职
- 江苏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3年11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工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张楷谨
奏为陈海塘添筑事宜恭请
圣裁事窃照江南松江府属之华亭上海等县
上年秋月间海潮为灾幸荷
皇上如天仁
勅谕地方官亟行赈济被冲海塘及时修筑随
奏
钦差吏部尚书朱轼会同前署抚臣何天培等
查勘自金山卫城北拾里起至华家角所
有应筑石塘土塘分别最险次险工程及
所需石料桩木等项共估计用银壹拾玖
万贰千玖百柒拾柒两零贰拾叁
奏
旨钦遵
旨派出建修之李馥等修筑在案臣履任后于
陆月初肆日接准部文钦奉
上谕所劾力人员恐迟延时日着巡抚张楷
星速遴委干员交与司库钱粮立限筑所
动钱粮各照所认工程如数补库钦此仰见
皇上痛痒在抱所以加惠斯民者至矣极矣臣
仰遵
谕旨亲行布政司遴委松江府同知俞兆岳等
当经
题明于玖月初伍日接准部文奉
旨依议钦遵转行布政司随经发帑委该员
等办料修筑去后随据布政司鄂尔泰详
据该委员俞兆岳等据称于旧民吴兆
龙朱琦等呈请海塘应添事宜以速建筑
以固塘工等情会勘呈详到臣臣念塘工
关系重大随减从扁舟诣塘查勘所有增
筑应添银两逐一分晰谨为我
皇上陈之
一海塘石工自金山县起至华家角止约
计肆拾里需用条石桩木必盘运便提
庶夫工易竣臣勘沿塘并无运河其松
江河道止达涞缺梅泾而止其自梅
泾西至金山墩计伍里东至华家
角计贰拾余里若将木石从陆路赶
工次不但多费夫工势必稽迟时日臣
议于滩塘伍陆丈添濬运石小河壹道
东西共计长陆百贰拾丈而阔肆丈底
阔贰丈深壹丈五尺计土壹拾方共该
土方壹拾捌万陆千方每方夫工银玖
分壹查改筑石塘原议挑土帮阔以资捍
御今开河之土即挑至石塘脚下以作
帮土每方应除抵草原议银肆分外今
实用濬河土方每方银伍分共应增银
玖千叁百两不但省减夫工俾木石速
于盘运以济筑事且沿塘开有运河得
有河水灌溉民田将来可以陆续开凿
俾种禾稻沿海人民均资利益合行
奏明
一改筑石塘全赖基址坚固则入土桩木
最为紧要必须如法密钉斯乎无倾圮
之患臣勘得现在明时坍废旧石塘之
下每丈桩木皆有一百以至壹百贰拾
根不等今所建石塘每丈纵横皆有壹
丈高壹丈五尺而原议桩木每丈仅肆
拾根以难胜任经臣议每丈石塘外
用马牙桩贰拾根内用梅花桩陆
拾根除原估桩木肆拾根外每丈应添
桩木肆拾根照原估每木壹根价银壹
钱每丈应增桩木价银肆两通计石塘
叁千捌百伍拾肆丈尺应共增银壹
万伍千肆百壹拾陆两陆钱方可胜任
以资久远合行
奏明
一石塘筑砌条石合缝之处虽用石灰刷
护若无铁锭钤束恐潮汐汹涌终难连
络坚固臣议海塘每丈用条石壹百贰
拾参块须用生铁锭肆拾陆个每个重
肆觔连筑铁银每个计银陆分伍厘通
计石塘叁千捌百伍拾肆丈尺共用
铁锭壹拾柒万柒千叁百零贰个计共
应增银壹千壹百伍拾肆两陆钱
参分庶塘石坚致无虞冲激合行
奏明
一石塘条石必琢凿平整始可垒砌合缝
以免海潮冲撞查采买原系毛石原估
止议运价未及加工今臣议得每塘壹
丈须用凿砺石匠捌拾工每工食银
伍分共银肆两又地脚开深掘土参尺
及打椿搭厂芦席等项每丈小夫杂费
银贰两肆钱通计石塘叁千捌百伍拾
肆丈肆尺计共应增石工土工食银
壹万肆千陆百陆拾捌两壹钱陆分始
筑砌如法永庆安澜合行
奏明
一岁工土塘贰千肆百六十九丈议即在旧塘
脚淤沙之上坚筑土塘高壹丈五尺阔
参丈用条石铺底砌边外钉排椿亦足
捍御等语而筑此夫工未尝议及今臣
勘得旧塘一带逼近海洋若照塘脚打
椿铺石一遇海潮冲激不但人力难以
与工且椿石不能坚固必或筑旧塘之
内以旧塘为捍御庶椿石得施俟完工
之日仍将旧塘修补俾新塘得以坚实
益固隄防但从平地兴筑所有石脚木
椿土塘费贰千肆百丈底阔伍丈面阔参
丈高壹丈伍尺每丈计土陆拾方共土
塘贰千肆百丈该土方拾肆万肆千方
每方夫工银玖分应共增银壹万贰千
玖百陆拾两庶土塘可垂永久合行
奏明
以上伍条于原议之外今应共增银柒万
叁千捌百柒拾两参钱玖分臣逐细估勘
不敢稍有浮冒臣仰体
皇上轸恤沿海赤子勤修建筑石塘共登祚席
施此千古未有之
殊恩实为万年不朽之
圣泽臣据详查勘确实备悉勘明用
国帑臣智识愚昧不敢冒渎具
题合将勘议应行添筑情由缮折绘图
奏请
皇上圣明指示施行
右 谨 奏
闻
雍正叁年拾壹月 叁 日江苏巡抚臣张楷
奏
江蘇巡撫臣張楷謹
奏為陳海塘添築事宜恭請
聖裁事竊照江南松江府屬之華亭上海等縣
上年秋月間海潮為災幸荷
皇上如天仁
勅諭地方官亟行賑濟被衝海塘及時修築隨
奏
欽差吏部尚書朱軾會同前署撫臣何天培等
查勘自金山衛城北拾里起至華家角所
有應築石塘土塘分別最險次險工程及
所需石料樁木等項共估計用銀壹拾玖
萬貳千玖百柒拾柒兩零貳拾叁
奏
旨欽遵
旨派出建修之李馥等修築在案臣履任後於
陸月初肆日接准部文欽奉
上諭所劾力人員恐遲延時日着巡撫張楷
星速遴委幹員交與司庫錢糧立限築所
動錢糧各照所認工程如數補庫欽此仰見
皇上痛癢在抱所以加惠斯民者至矣極矣臣
仰遵
諭旨親行布政司遴委松江府同知俞兆岳等
當經
題明於玖月初伍日接准部文奉
旨依議欽遵轉行布政司隨經發帑委該員
等辦料修築去後隨據布政司鄂爾泰詳
據該委員俞兆岳等據稱於舊民吳兆
龍朱琦等呈請海塘應添事宜以速建築
以固塘工等情會勘呈詳到臣臣念塘工
關係重大隨減從扁舟詣塘查勘所有增
築應添銀兩逐一分晰謹為我
皇上陳之
一海塘石工自金山縣起至華家角止約
計肆拾里需用條石樁木必盤運便提
庶夫工易竣臣勘沿塘並無運河其松
江河道止達淶缺梅涇而止其自梅
涇西至金山墩計伍里東至華家
角計貳拾餘里若將木石從陸路趕
工次不但多費夫工勢必稽遲時日臣
議於灘塘伍陸丈添濬運石小河壹道
東西共計長陸百貳拾丈而闊肆丈底
闊貳丈深壹丈五尺計土壹拾方共該
土方壹拾捌萬陸千方每方夫工銀玖
分壹查改築石塘原議挑土幫闊以資捍
禦今開河之土即挑至石塘脚下以作
幫土每方應除抵草原議銀肆分外今
實用濬河土方每方銀伍分共應增銀
玖千叁百兩不但省減夫工俾木石速
於盤運以濟築事且沿塘開有運河得
有河水灌溉民田將來可以陸續開鑿
俾種禾稻沿海人民均資利益合行
奏明
一改築石塘全賴基址堅固則入土樁木
最為緊要必須如法密釘斯乎無傾圮
之患臣勘得現在明時坍廢舊石塘之
下每丈樁木皆有一百以至壹百貳拾
根不等今所建石塘每丈縱橫皆有壹
丈高壹丈五尺而原議樁木每丈僅肆
拾根以難勝任經臣議每丈石塘外
用馬牙樁貳拾根內用梅花樁陸
拾根除原估樁木肆拾根外每丈應添
樁木肆拾根照原估每木壹根價銀壹
錢每丈應增樁木價銀肆兩通計石塘
叁千捌百伍拾肆丈尺應共增銀壹
萬伍千肆百壹拾陸兩陸錢方可勝任
以資久遠合行
奏明
一石塘築砌條石合縫之處雖用石灰刷
護若無鐵錠鈐束恐潮汐洶湧終難連
絡堅固臣議海塘每丈用條石壹百貳
拾參塊須用生鐵錠肆拾陸個每個重
肆觔連築鐵銀每個計銀陸分伍釐通
計石塘叁千捌百伍拾肆丈尺共用
鐵錠壹拾柒萬柒千叁百零貳個計共
應增銀壹千壹百伍拾肆兩陸錢
參分庶塘石堅緻無虞衝激合行
奏明
一石塘條石必琢鑿平整始可壘砌合縫
以免海潮衝撞查採買原係毛石原估
止議運價未及加工今臣議得每塘壹
丈須用鑿礪石匠捌拾工每工食銀
伍分共銀肆兩又地腳開深掘土參尺
及打椿搭廠蘆蓆等項每丈小夫雜費
銀貳兩肆錢通計石塘叁千捌百伍拾
肆丈肆尺計共應增石工土工食銀
壹萬肆千陸百陸拾捌兩壹錢陸分始
築砌如法永慶安瀾合行
奏明
一歲工土塘貳千肆百六十九丈議即在舊塘
脚淤沙之上堅築土塘高壹丈五尺闊
參丈用條石鋪底砌邊外釘排椿亦足
捍禦等語而築此夫工未嘗議及今臣
勘得舊塘一帶逼近海洋若照塘脚打
椿鋪石一遇海潮衝激不但人力難以
與工且椿石不能堅固必或築舊塘之
內以舊塘為捍禦庶椿石得施俟完工
之日仍將舊塘修補俾新塘得以堅實
益固隄防但從平地興築所有石脚木
椿土塘費貳千肆百丈底闊伍丈面闊參
丈高壹丈伍尺每丈計土陸拾方共土
塘貳千肆百丈該土方拾肆萬肆千方
每方夫工銀玖分應共增銀壹萬貳千
玖百陸拾兩庶土塘可垂永久合行
奏明
以上伍條於原議之外今應共增銀柒萬
叁千捌百柒拾兩參錢玖分臣逐細估勘
不敢稍有浮冒臣仰體
皇上軫恤沿海赤子勤修建築石塘共登祚席
施此千古未有之
殊恩實為萬年不朽之
聖澤臣據詳查勘確實備悉勘明用
國帑臣智識愚昧不敢冒瀆具
題合將勘議應行添築情由繕摺繪圖
奏請
皇上聖明指示施行
右 謹 奏
聞
雍正叁年拾壹月 叁 日江蘇巡撫臣張楷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7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