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仲苗劫掠流毒惩捕宜严事(附片文四件)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马会伯
- 官职
- 提督贵州总兵官左都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3年10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冲突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提督贵州总兵官左都督记录四次臣马会伯谨
奏为仲苗剽掠流毒惩捕宜严事窃臣质本驽骀至愚极陋
荷蒙
圣恩畀以封疆重寄莅任以来将近两月标员之进见者日多
凡地方情形事宜靡不细心详问徧处访察检阅旧业其
中流毒最深为祸最酷者莫如仲苗之剽抢杀逐犹悍
之顽性敢肆虐于化日光天哉
皇上至圣至明无微不烛四海之内惟恐一物不得其所但黔
民僻处天末四面环彝经年累月为害无休歇厥所由皆
从前姑息养奸以致枭獍恣肆无所底止谨将悯伏之法
列欵僭陈僭蒙
皇上以臣言可采俟
命下之日会同督抚臣通饬文武各官永远遵行遐荒百姓受
福不浅
一仲苗之性历世相传以剽掠为事呼朋引类攘臂从事深
山仲苗倚籍附近汉人居住之仲苗为先导为窝家名曰
做脚窥得村落僻处之人户财同先焚其屋持刀拚夺究
拥入室幼子弱女牛马财帛尽抢一空男女躲避不急者
惨遭杀害脏物入手尽匿深山仲苗之窑牛马分卖人口
则多索银两赎取做脚窝家暗地分脏严禁之法宜将正
贼与窝家一体治罪擒获之时详明督抚该管文武会同
审实分别罪之重轻带赴恶仲居住处所或加等究治或
杖惩示警做脚窝家亦带赴居住处所分别重处人口财
畜照追给主如此则仲苗目击
王法难犯渐加畏惧改悔此即推广督臣高其倬调剂黔省
所请加等惩治之意立法之始不得不严若此辈漂遗
王法痛改前非地方日就敉宁生民共享升平之福矣
一仲苗剽掠之后复归原窝被害之家访查虽实具报到官
文武会差兵役前往缉捕窝家数人深入巢穴不敢明言
拘执以口舌劝化令其退还原职其实所吐者十不获
一而杀人凶犯安然局外毫无惩创积恶多年徒使良民
甘受荼毒臣听闻其事似于
国法天理大为悖谬夫杀人偿命律例昭然独区区仲苗敢
行抗拒为非总由从前官斯土者未将受害情弊据实
奏明流毒至今沉案冤繁指不胜屈臣请嗣后凡遇烧杀村
落剽掠人口牛马财物之犯非兵威不能捕擒应即会同
督抚委员带兵壹百名多则贰叁百名同该管地方官住
刬其境勒令献出凶犯吐退脏物约计每村凶苗不过拾
数余家平民最惧官兵必将凶犯献出此玉振
国威之一策也若官兵既临仍敢违抗虽但死者不能瞑目
生者含冤莫伸窃恐此辈骄恣益肆处处效尤难免良民
受害臣亦知官兵不可轻动但深山窖窨非兵不能捕擒
理合先行
奏请臣请若遇此等烧杀剽掠之事即会同督抚发兵徧近
其穴先将好言宣示
国法劝谕令其吐退脏物献出凶犯则已倘再敢不献凶犯
又不吐退所掠人口财畜不得不量行剪除以彰法纪以
警凶顽臣非不仰体
圣主好生之心以为心总之悍苗作祟
国法难恕惩一警百良善始安应否带兵捕擒伏候
睿裁批示
一仲苗杀罪听断宜公督臣高其倬调剂黔省事宜内云苗
人既借报仇为卸罪之端地方官亦借仇杀为了事之局
其实比内地杀人刦财之盗更甚此言可谓洞悉利弊夫
踈防则文武同参缉捕则汛弁先任及至审结之时毫不
预闻无凭查核臣请自后不得再借仇杀支吾亦不得将
一千凶犯远行释放务令尽吐资财人畜仍行重治免使
骨肉分离民冤得伸即有应行释放者亦必同武官众议
佥同申详督抚及臣衙门核审仍会同严饬文武各官实
力奉行毋使踈纵隐讳如此则顽苗知法而与端永绝矣
一枭集会聚商贾乡村彼此往来途路之中自是络绎不绝
仲苗人等坐草窥探一遇路僻人稀公然刦财伤命途中
男女无论贵贱任其绑掠奸淫因系无所不至罪大恶极
言之发指前抚臣黄国材于绸绑一事具
题准照
定例聚众抢夺路行妇女为首者立斩为从者拟绞监候处
决法至善也此辈行刦之处或虽塘汛写远不能跟踪追
捕势必用银赎买党类始将凶苗姓名及所藏财物之处
一一说出名曰报口探访最实鸣官差追取亦直认不
讳然恃其员啮之性竟敢抗违取利狂悖无忌皆由从前
不能拘拿治罪徒以追赃了事所以其风愈炽臣愚以为
此等悍苗畏威而不怀德自后凡有剽掠乡绅之事即会
同督抚差委该管地方官协同标员领兵直压其境务将
全脏立献给主仍将凶犯及做脚奸苗加等治罪倘所绑
之人被其致死或另卖无踪即照抢夺路行妇女之例分
别首从拟究
一仲苗假借微隙徃徃于无辜之家肆行刦杀口称我是与
某人有仇我来剽掠要你去替我报仇丢一凶单拿白放
黑其实皆假托卸罪之计奸狡百出此风最不可长虽经
督臣高其倬奏请严禁而痛惩仍然不改臣请自后会同
督抚谕令文武官徧行晓谕如有去捕凶单妄枭流毒者
该地方禀报到官即行严拿审实之日带赴恶苗居住处
所加等重惩仍详晰开示众苗凛遵禁约道盗之源莫善
于此
以上伍条乃在黔言黔调剂擒捕仲苗之法臣实为地
方百姓受害起见但管窥愚昧未卜当否谨缮折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
雍正叁年拾月
贰拾捌
日
提督貴州總兵官左都督記録四次臣馬會伯謹
奏爲仲苗剽掠流毒懲捕宜嚴事竊臣質本駑駘至愚極陋
荷蒙
聖恩畀以封疆重寄莅任以來將近兩月標員之進見者日多
凡地方情形事宜靡不細心詳問徧處訪察檢閱舊業其
中流毒最深爲禍最酷者莫如仲苗之剽搶殺逐猶悍
之頑性敢肆虐於化日光天哉
皇上至聖至明無微不燭四海之内惟恐一物不得其所但黔
民僻處天末四面環彝經年累月爲害無休歇厥所由皆
從前姑息養奸以致梟獍恣肆無所底止謹將憫伏之法
列欵僭陳僭蒙
皇上以臣言可採俟
命下之日會同督撫臣通飭文武各官永遠遵行遐荒百姓受
福不淺
一仲苗之性歷世相傳以剽掠爲事呼朋引類攘臂從事深
山仲苗倚籍附近漢人居住之仲苗爲先導爲窩家名曰
做脚窺得村落僻處之人戶財同先焚其屋持刀拚奪究
擁入室幼子弱女牛馬財帛盡搶一空男女躲避不急者
慘遭殺害臟物入手盡匿深山仲苗之窯牛馬分賣人口
則多索銀兩贖取做脚窩家暗地分臟嚴禁之法宜將正
賊與窩家一體治罪擒獲之時詳明督撫該管文武會同
審實分別罪之重輕帶赴惡仲居住處所或加等究治或
杖懲示警做脚窩家亦帶赴居住處所分別重處人口財
畜照追給主如此則仲苗目擊
王法難犯漸加畏懼改悔此即推廣督臣高其倬調劑黔省
所請加等懲治之意立法之始不得不嚴若此輩漂遺
王法痛改前非地方日就敉寧生民共享昇平之福矣
一仲苗剽掠之後復歸原窩被害之家訪查雖實具報到官
文武會差兵役前往緝捕窩家數人深入巢穴不敢明言
拘執以口舌勸化令其退還原職其實所吐者十不獲
一而殺人兇犯安然局外毫無懲創積惡多年徒使良民
甘受荼毒臣聽聞其事似於
國法天理大爲悖謬夫殺人償命律例昭然獨區區仲苗敢
行抗拒爲非總由從前官斯土者未將受害情弊據實
奏明流毒至今沉案冤繁指不勝屈臣請嗣後凡遇燒殺村
落剽掠人口牛馬財物之犯非兵威不能捕擒應即會同
督撫委員帶兵壹百名多則貳叁百名同該管地方官住
剗其境勒令獻出兇犯吐退臟物約計每村兇苗不過拾
數餘家平民最懼官兵必將兇犯獻出此玉振
國威之一策也若官兵既臨仍敢違抗雖但死者不能瞑目
生者含冤莫伸竊恐此輩驕恣益肆處處效尤難免良民
受害臣亦知官兵不可輕動但深山窖窨非兵不能捕擒
理合先行
奏請臣請若遇此等燒殺剽掠之事即會同督撫發兵徧近
其穴先將好言宣示
國法勸諭令其吐退臟物獻出兇犯則已倘再敢不獻兇犯
又不吐退所掠人口財畜不得不量行剪除以彰法紀以
警兇頑臣非不仰體
聖主好生之心以爲心總之悍苗作祟
國法難恕懲一警百良善始安應否帶兵捕擒伏候
睿裁批示
一仲苗殺罪聽斷宜公督臣高其倬調劑黔省事宜内云苗
人既借報仇爲卸罪之端地方官亦借仇殺爲了事之局
其實比内地殺人刦財之盜更甚此言可謂洞悉利弊夫
踈防則文武同參緝捕則汛弁先任及至審結之時毫不
預聞無憑查核臣請自後不得再借仇殺支吾亦不得將
一千兇犯遠行釋放務令盡吐資財人畜仍行重治免使
骨肉分離民冤得伸即有應行釋放者亦必同武官衆議
僉同申詳督撫及臣衙門核審仍會同嚴飭文武各官實
力奉行毋使踈縱隱諱如此則頑苗知法而與端永絶矣
一梟集會聚商賈鄉村彼此往來途路之中自是絡繹不絶
仲苗人等坐草窺探一遇路僻人稀公然刦財傷命途中
男女無論貴賤任其綁掠姦淫因繫無所不至罪大惡極
言之髮指前撫臣黃國材於綢綁一事具
題准照
定例聚衆搶奪路行婦女爲首者立斬爲從者擬絞監候處
決法至善也此輩行刦之處或雖塘汛寫遠不能跟蹤追
捕勢必用銀贖買黨類始將兇苗姓名及所藏財物之處
一一說出名曰報口探訪最實鳴官差追取亦直認不
諱然恃其員嚙之性竟敢抗違取利狂悖無忌皆由從前
不能拘拿治罪徒以追贓了事所以其風愈熾臣愚以爲
此等悍苗畏威而不懷德自後凡有剽掠鄉紳之事即會
同督撫差委該管地方官協同標員領兵直壓其境務將
全臟立獻給主仍將兇犯及做脚奸苗加等治罪倘所綁
之人被其致死或另賣無踪即照搶奪路行婦女之例分
别首從擬究
一仲苗假借微隙徃徃於無辜之家肆行刦殺口稱我是與
某人有仇我來剽掠要你去替我報仇丢一兇單拿白放
黑其實皆假托卸罪之計奸狡百出此風最不可長雖經
督臣高其倬奏請嚴禁而痛懲仍然不改臣請自後會同
督撫諭令文武官徧行曉諭如有去捕兇單妄梟流毒者
該地方稟報到官即行嚴拿審實之日帶赴惡苗居住處
所加等重懲仍詳晰開示衆苗凛遵禁約道盜之源莫善
於此
以上伍條乃在黔言黔調劑擒捕仲苗之法臣實爲地
方百姓受害起見但管窺愚昧未卜當否謹繕摺具
奏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
雍正叁年拾月
貳拾捌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6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