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请开西湖及杭州府河营河等估价计四万余两现有浙江盐驿道副使王钧愿捐上项银两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傅敏
- 官职
- 署理浙江巡抚印务吏部右侍郎
- 具奏日期
- 雍正03年10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工程
- 题目提及府
- 294浙江杭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着他捐将旨意发与他他就不捐朕亦不肯轻放过他他这些年进路朕皆晓得因他做官无甚狼藉处所以容留他教他替国家出些力消灾好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浙江巡抚印务吏部右侍郎臣傅敏谨
奏为请开水利等事窃查济筑西湖及杭州
府城河营河等工关系农田水利经前抚
臣法海等议估开济西湖实需工料银三
万三千六百二十七两零又城河营河桃
花港等处实需工料银九千一百一十五
两零通共需银四万二千七百四十二两
零动用海塘捐监银两开济今查管工各
官支领去银一万六千两臣亲行踏勘工
次不及一分随严饬各员核减浮冒银两
重加实力修济现在催趋工程竣俟造册
开报另疏具
题外随据浙江盐驿道副使王钧详前事内
称本道世受
国恩忝任盐务未能犬报涓埃今情愿照所
估之数捐银四万二千七百四十二两零
以竣工务仰副
圣明轸念浙土农水利至意但湖工应于秋
冬水涸之际及时开济所捐银两必须家
乡措办来浙有需时日请先动发库银支
给工价俟家乡银到即可归补至从前管
工官已经支领之银候核减明白其浮冒
者着令赔补外所有实在用去之银统于
捐项内照数还库庶钱粮不致虚悬情奏
开俾下吏微忱得以
上达等语臣未敢擅便理合具奏请
旨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臣谨
奏
雍正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着他捐将官长银两他就不捐朕亦不肯轻放
奏
署理浙江巡撫印務吏部右侍郎臣傅敏謹
奏為請開水利等事竊查濟築西湖及杭州
府城河營河等工關係農田水利經前撫
臣法海等議估開濟西湖實需工料銀三
萬三千六百二十七兩零又城河營河桃
花港等處實需工料銀九千一百一十五
兩零通共需銀四萬二千七百四十二兩
零動用海塘捐監銀兩開濟今查管工各
官支領去銀一萬六千兩臣親行踏勘工
次不及一分隨嚴飭各員核減浮冒銀兩
重加實力修濟現在催趨工程竣俟造册
開報另疏具
題外隨據浙江鹽驛道副使王鈞詳前事內
稱本道世受
國恩忝任鹽務未能犬報涓埃今情願照所
估之數捐銀四萬二千七百四十二兩零
以竣工務仰副
聖明軫念浙土農水利至意但湖工應於秋
冬水涸之際及時開濟所捐銀兩必須家
鄉措辦來浙有需時日請先動發庫銀支
給工價俟家鄉銀到即可歸補至從前管
工官已經支領之銀候核減明白其浮冒
者着令賠補外所有實在用去之銀統於
捐項內照數還庫庶錢糧不致虛懸情奏
開俾下吏微忱得以
上達等語臣未敢擅便理合具奏請
旨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臣謹
奏
雍正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着他捐將官長銀兩他就不捐朕亦不肯輕放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7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