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福建政务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毛文铨
- 官职
- 福建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3年10月0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有何可谕朕实嘉之只务言行相符实力行之耳(另有夹批)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巡抚臣毛文铨谨
奏为奏
闻事窃臣叨蒙
恩命擢抚闽疆自入境以来即广加咨访查
福建一省处于山海之间兵民刁悍极异
寻常而生监抗粮尤为第一总因从前姑
息成风不行整理以至于此等颓靡之
习必须渐次挽除臣亦断不敢顾忌人言
而仍蹈当时之辙也藩库钱粮臣细查亏
空亦属无多约计不过数万余金间亦有
项可抵臣现在严催造册俟盘查之后另
折奏
闻通省仓谷前任督抚二臣满保等历年奏报
拨运浙江漳泉之米至今未经买补者甚
多此外各府州县自行亏缺亦复不少地
方辽濶一时难以周知容俟查明再行请
旨至前任督抚两臣历年奏报拨运浙江漳泉
之米多有盈余每次或余二万余或余一
万余总之拨运多者余银即多拨运少者
余银即少此所余之项前任督臣满保竟
有取用者臣已檄藩司奏国龙确查盈余
之数造册详臣愚以为此等银两虽属
额外盈余之项然亦可存为作正开销之
用岂容别作花销海关税务前任抚臣黄
国材题奏盈余之外尚有糖税银两材
仍循旧辙自行收用不入盈余查糖税者
系江浙客民赴台湾买糖装往各该地方
销卖过关输税之项耳每年约有船五六
七百只不等每只输税一十六两二钱嗣
后臣即同盈余一并搭解
内府分鉴不敢染指此外若遇红毛等船到关
输税更多日后倘有来者虽丝毫臣亦据
实
奏明台湾一府孤悬海外该地又复五方杂
处兵民更多不法而加以生熟各番天性
凶顽务须在台文武同心合力日夜隄防
方免后患今闻巡台御史及镇府各官俱
大不相和殊非地方之福臣方始到闽尚
不知其所以大不相和之故然既有所闻
不敢不
奏也至于该地原为反侧不常之所凡属蚁
聚为匪事发类有富户人等为之谋主臣
前者在京面奏
恩旨该地富户必当设法移归内地此实
皇上至圣至明无微不烛者也但查无事迁移
人情不无震骇恐生意外之虞此事所关
甚大不敢遽露风声所以即该地文武亦
不便轻忽通知臣惟密为经画今欲饬行
台湾道府等员无论强窃盗放火等项
大小案件一经发觉即行通报批审如内
审有富户人等为之谋主者除治罪外即
借此押移内地不许容留在台多事并嗣
后台湾厦门两处如有流匪事发不必叛
逆不轨即聚众刦杀审明有富户人等为
之谋主除治罪外即抄没其家事外之人
虽有私议亦不过为海疆重地特严其法
之意耳如此渐行之则人不骇而事获
济是否有当仰请
皇上指示遵行再地方各官贤否征收钱粮火
耗孰重孰轻及一应应奏
奏之事另容访实陆续分晰具
奏至臣面奏
皇上密谕数事臣现在钦遵密访俟毫发无疑
即口授臣子毛宗仪缮折具
奏合先奏
闻谨
奏
雍正叁年拾月 初陆 日
奏
福建巡撫臣毛文銓謹
奏為奏
聞事竊臣叨蒙
恩命擢撫閩疆自入境以來即廣加諮訪查
福建一省處於山海之間兵民刁悍極異
尋常而生監抗糧尤為第一總因從前姑
息成風不行整理以至於此等頹靡之
習必須漸次挽除臣亦斷不敢顧忌人言
而仍蹈當時之轍也藩庫錢糧臣細查虧
空亦屬無多約計不過數萬餘金間亦有
項可抵臣現在嚴催造冊俟盤查之後另
摺奏
聞通省倉穀前任督撫二臣滿保等歷年奏報
撥運浙江漳泉之米至今未經買補者甚
多此外各府州縣自行虧缺亦復不少地
方遼濶一時難以周知容俟查明再行請
旨至前任督撫兩臣歷年奏報撥運浙江漳泉
之米多有盈餘每次或餘二萬餘或餘一
萬餘總之撥運多者餘銀即多撥運少者
餘銀即少此所餘之項前任督臣滿保竟
有取用者臣已檄藩司奏國龍確查盈餘
之數造冊詳臣愚以為此等銀兩雖屬
額外盈餘之項然亦可存為作正開銷之
用豈容別作花銷海關稅務前任撫臣黃
國材題奏盈餘之外尚有糖稅銀兩材
仍循舊轍自行收用不入盈餘查糖稅者
係江浙客民赴臺灣買糖裝往各該地方
銷賣過關輸稅之項耳每年約有船五六
七百隻不等每隻輸稅一十六兩二錢嗣
後臣即同盈餘一併搭解
內府分鑒不敢染指此外若遇紅毛等船到關
輸稅更多日後倘有來者雖絲毫臣亦據
實
奏明臺灣一府孤懸海外該地又復五方雜
處兵民更多不法而加以生熟各番天性
兇頑務須在臺文武同心合力日夜隄防
方免後患今聞巡臺御史及鎮府各官俱
大不相和殊非地方之福臣方始到閩尚
不知其所以大不相和之故然既有所聞
不敢不
奏也至於該地原為反側不常之所凡屬蟻
聚為匪事發類有富戶人等為之謀主臣
前者在京面奏
恩旨該地富戶必當設法移歸內地此實
皇上至聖至明無微不燭者也但查無事遷移
人情不無震駭恐生意外之虞此事所關
甚大不敢遽露風聲所以即該地文武亦
不便輕忽通知臣惟密為經畫今欲飭行
臺灣道府等員無論強竊盜放火等項
大小案件一經發覺即行通報批審如內
審有富戶人等為之謀主者除治罪外即
借此押移內地不許容留在臺多事并嗣
後臺灣廈門兩處如有流匪事發不必叛
逆不軌即聚眾刦殺審明有富戶人等為
之謀主除治罪外即抄沒其家事外之人
雖有私議亦不過為海疆重地特嚴其法
之意耳如此漸行之則人不駭而事獲
濟是否有當仰請
皇上指示遵行再地方各官賢否征收錢糧火
耗孰重孰輕及一應應奏
奏之事另容訪實陸續分晰具
奏至臣面奏
皇上密諭數事臣現在欽遵密訪俟毫髮無疑
即口授臣子毛宗儀繕摺具
奏合先奏
聞謹
奏
雍正叁年拾月 初陸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1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