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遵旨议覆回赎山东省少被灾百姓轻价所卖田地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陈世倌
- 官职
- 山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3年03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赈灾免税缓征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事原不要所奏是不可强(另有夹批)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东巡抚臣陈世倌谨
奏为遵
旨议奏事窃臣蒙
皇上发下条奏一折为从前被灾时百姓
轻价所卖田土许其一年内回赎缘
由奉
旨此事不知可行而无碍否若行得乃极
公的好事但事有干系可详悉筹划与
西司秉公密议具奏钦此仰见我
皇上轸念穷黎失业又念事有干系诚天
地大公之怀臣敢不悉心筹划臣去
年到任时见有具呈请将被灾时卖
出之田准听回赎臣恐复业穷民无
田可耕俯仰何赖因查如有逃荒时
贱卖田土除已造房屋坟墓者不准
外其余准听回赎又以买者荒年措
价未获微利亦未为平议以雍正元
年秋收一熟后再经三熟许其回赎
并有鬻卖子女十四岁以上者即准
回赎十三岁以下者服役三年亦准
回赎等因臣通行未久即有不候熟
期即欲强赎有卖田之人逃出未归
而他人冒赎者有数十年旧卖之产
并非荒年所卖亦借端争赎者且有
田经转卖辗转回赎者奸徒唆讼因
而诈告纷纭臣复禁饬如确系逃荒
时卖者俟熟期方准回赎不许妄争
在案兹奉
谕旨臣随与布政使布兰泰署按察使余
甸秉公密议得山左田土典者可以
回赎若卖者则已过户推粮向无回
赎之事其被灾时所卖之田现在定
期听赎拟于今春麦熟之后已届熟
期听其回赎至冬月即行停止似可
无庸特定回赎之令复启奸民争讼
之端我
皇上圣虑周详洞烛情隐
勅令详悉筹划臣等谨拟实回
奏伏祈
圣鉴所有奉到
朱批奏折一并恭缴臣谨
奏
雍正叁年叁月贰拾捌日
此事原不要如此苛责属员才为强
奏
山東巡撫臣陳世倌謹
奏為遵
旨議奏事竊臣蒙
皇上發下條奏一摺為從前被災時百姓
輕價所賣田土許其一年內回贖緣
由奉
旨此事不知可行而無碍否若行得乃極
公的好事但事有干係可詳悉籌畫與
西司秉公密議具奏欽此仰見我
皇上軫念窮黎失業又念事有干係誠天
地大公之懷臣敢不悉心籌畫臣去
年到任時見有具呈請將被災時賣
出之田准聽回贖臣恐復業窮民無
田可耕俯仰何賴因查如有逃荒時
賤賣田土除已造房屋墳墓者不准
外其餘准聽回贖又以買者荒年措
價未獲微利亦未為平議以雍正元
年秋收一熟後再經三熟許其回贖
并有鬻賣子女十四歲以上者即准
回贖十三歲以下者服役三年亦准
回贖等因臣通行未久即有不候熟
期即欲強贖有賣田之人逃出未歸
而他人冒贖者有數十年舊賣之產
並非荒年所賣亦借端爭贖者且有
田經轉賣輾轉回贖者奸徒唆訟因
而詐告紛紜臣復禁飭如確係逃荒
時賣者俟熟期方准回贖不許妄爭
在案茲奉
諭旨臣隨與布政使布蘭泰署按察使余
甸秉公密議得山左田土典者可以
回贖若賣者則已過戶推糧向無回
贖之事其被災時所賣之田現在定
期聽贖擬於今春麥熟之後已屆熟
期聽其回贖至冬月即行停止似可
無庸特定回贖之令復啟奸民爭訟
之端我
皇上聖慮周詳洞燭情隱
勅令詳悉籌畫臣等謹擬實回
奏伏祈
聖鑒所有奉到
硃批奏摺一并恭繳臣謹
奏
雍正叁年叁月貳拾捌日
此事原不要如此苛責屬員才為強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3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