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闽海关口各项税羡银两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黄国材
- 官职
- 福建巡抚兼理闽海关税务
- 具奏日期
- 雍正03年02月1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原有旨的若为定例又复加额矣总在尔等据实就是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巡抚兼理闽海关税务臣黄国材谨
奏为起解税羡银两事窃臣荷蒙
圣恩将闽海关税交臣令地方官无督接准部咨
即委粮驿道韩奕管理在案今据粮驿道韩
奕报自雍正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接管起至
雍正三年正月二十六日止连闰已满一年
各口共收过税银一十万六千六百五十六
两一钱除闽海关税额银六万六千五百四
十九两五钱四分六厘七毫照数解交布政
司库取具库收同册折送部外共有羡余银
四万一百六两五钱五分内解铜斤水脚银
七千两给发经制各役工食银二百五十八
两又解户部银三万二千八百四十八两五
钱五分臣非监督可比不用盘缠所有羡余
税银尽收尽解不敢糜费有负我
皇上委任至意至税银之盈缩一在客货之多寡
又在风信之迟速难以一定再查臣一年任
内外国夹板等船并无一只到闽贸易相应
一并奏
闻为此具折谨
奏
雍正三年二月十六日
奏
福建巡撫兼理閩海關稅務臣黃國材謹
奏為起解稅羨銀兩事竊臣荷蒙
聖恩將閩海關稅交臣令地方官無督接准部咨
即委糧驛道韓奕管理在案今據糧驛道韓
奕報自雍正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接管起至
雍正三年正月二十六日止連閏已滿一年
各口共收過稅銀一十萬六千六百五十六
兩一錢除閩海關稅額銀六萬六千五百四
十九兩五錢四分六厘七毫照數解交布政
司庫取具庫收同冊摺送部外共有羨餘銀
四萬一百六兩五錢五分內解銅斤水腳銀
七千兩給發經制各役工食銀二百五十八
兩又解戶部銀三萬二千八百四十八兩五
錢五分臣非監督可比不用盤纏所有羨餘
稅銀儘收儘解不敢糜費有負我
皇上委任至意至稅銀之盈縮一在客貨之多寡
又在風信之遲速難以一定再查臣一年任
內外國夾板等船並無一隻到閩貿易相應
一併奏
聞為此具摺謹
奏
雍正三年二月十六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3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