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贵州巡抚毛文铨侵冒军需挟仇误公(本件系402203593之修正稿)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金世扬
- 官职
- 工部侍郎
- 具奏日期
- 雍正02年12月0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据奏毛文铨侵冒军需如果是实何不言之于早朕为尔计惟有勉力速行完结钱粮以全身名否则不特一身难保更致贻累子孙也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工部侍郎臣金世扬谨
奏为抚臣侵冒军需挟私误公据实陈明仰
祈
睿鉴事窃臣蒙
圣德汪洋曲赐矜全据贵州抚臣毛文铨具
奏臣使用司库银两甚多钦奉
恩旨惟令作速完补不即赐黜革
圣恩高厚虽粉身碎骨亦不能仰酬万一曷敢
推诿自干严谨惟是抚臣毛文铨于五十
九年抵云南布政司任接办军需其草豆
均系臣预行办集每石价银自七钱以
至一两草每束价银自七厘以至一分运
脚在内此承办各官皆鉴鉴可问者乃其
造报
奏销时将豆每石开报价银二两草每束
开报价银三四分侵冒银五十余万其
通同造册则系顺宁府知府范溥等巧于
弥缝将采办各官调集省城勒取空白印
信领册存案将原存册领销毁灭迹因恐
臣于进京仰
圣之时将伊侵冒情由奏出遂尔先发制人以
臣亏空库银甚多请将水银着落臣变卖
具
奏臣泣思收买水银原以弥补军需司道公
议督抚公批委官经收积贮库两经
题奏非臣一人之臆见至于那动库银亦惟
为办理科场搆兵诸项不得已之公用历
任抚臣皆捐自俸工臣只遵循旧例以公
完公即毛文铨今亦不能将公事废弛而
别有良策更可异者毛文铨若果为慎重
钱粮起见则应将水银流通速归藩库何
至杜绝商民不容运贩自捐奏以来至今
一石未售其意将来迟延即可补参置臣
死地为云南灭口计则其侵冒军需不致
发觉臣查水银惟贵州售卖必藉外省
臣一身不能分运兼顾敢恳
圣主鸿慈准带员二员分运汉口广东发卖
所获价值即存该省司库免其运送价有
盈余悉以归公如有不足着落赔补庶水
银不致壅积库项得以早归感沐
皇仁于万世矣臣在滇见云南府韩钟偶言及
军需即云早府两次造报毛藩司已冒销
银二十万他府未知查毛文铨侵盗帑银
挟私误公理合据实
奏明伏乞
圣主勅发廉明大人严查究追实则按毛文铨
以侵欺之罪虚则律臣以反坐之条臣不
胜战栗待罪之至为此斋折谨
奏
(朱批内容不转写)
工部侍郎臣金世揚謹
奏為撫臣侵冒軍需挾私誤公據實陳明仰
祈
睿鑒事竊臣蒙
聖德汪洋曲賜矜全據貴州撫臣毛文銓具
奏臣使用司庫銀兩甚多欽奉
恩旨惟令作速完補不即賜黜革
聖恩高厚雖粉身碎骨亦不能仰酬萬一曷敢
推諉自干嚴謹惟是撫臣毛文銓于五十
九年抵雲南布政司任接辦軍需其草豆
均係臣預行辦集每石價銀自七錢以
至一兩草每束價銀自七厘以至一分運
脚在內此承辦各官皆鑒鑒可問者乃其
造報
奏銷時將豆每石開報價銀二兩草每束
開報價銀三四分侵冒銀五十餘萬其
通同造冊則係順寧府知府范溥等巧于
彌縫將採辦各官調集省城勒取空白印
信領冊存案將原存冊領銷毀滅跡因恐
臣于進京仰
聖之時將伊侵冒情由奏出遂爾先發制人以
臣虧空庫銀甚多請將水銀着落臣變賣
具
奏臣泣思收買水銀原以彌補軍需司道公
議督撫公批委官經收積貯庫兩經
題奏非臣一人之臆見至于那動庫銀亦惟
為辦理科場搆兵諸項不得已之公用歷
任撫臣皆捐自俸工臣只遵循舊例以公
完公即毛文銓今亦不能將公事廢弛而
別有良策更可異者毛文銓若果為慎重
錢糧起見則應將水銀流通速歸藩庫何
至杜絕商民不容運販自捐奏以來至今
一石未售其意將來遲延即可補參置臣
死地為雲南滅口計則其侵冒軍需不致
發覺臣查水銀惟貴州售賣必藉外省
臣一身不能分運兼顧敢懇
聖主鴻慈准帶員二員分運漢口廣東發賣
所獲價值即存該省司庫免其運送價有
盈餘悉以歸公如有不足着落賠補庶水
銀不致壅積庫項得以早歸感沐
皇仁於萬世矣臣在滇見雲南府韓鍾偶言及
軍需即云早府兩次造報毛藩司已冒銷
銀二十萬他府未知查毛文銓侵盜帑銀
挾私誤公理合據實
奏明伏乞
聖主勅發廉明大人嚴查究追實則按毛文銓
以侵欺之罪虛則律臣以反坐之條臣不
勝戰慄待罪之至為此齋摺謹
奏
(朱批内容不转写)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