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审查赫寿常鼎等人亏空银两案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尔泰
- 官职
- 江苏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2年10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奏朕之批谕今已缴回闲寄来你看任尔为之只要还朕个公字(另有夹批)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奏为据实
闻事十月初二日接到
朱批臣折荷蒙
圣主念海塘紧要轸恤灾黎许发帑银修筑沿海百万生
灵无不感叩
覆载初八日复奉到
明旨臣随先动司库银一万两委员办料济工外兹有陈者臣
承审革职藩臣李世仁亏空一案因李世仁具告前任督臣
赫寿常鼐勒索情由经督臣查弼纳特疏
题请蒙发赫寿之子宰保家人王存常鼐之子承善龄
德家人东儿并四喇嘛次第押发到案臣随会同署臬
司臣王玑分案研讯取有确供已经招解督臣候覆审具
题外所有承审情节先行据实
奏陈臣细访得赫寿任两江虽司道陋规未尝屏绝而贪
大酷了之声名藉藉而己赫寿乃素亲王门下
当日曾用国家之元恶若少为容隐则从前之
而详听供词系属诬诈并非赫寿实在受赃是李世仁前
任江苏布政使时赫寿内升李世仁丁忧去任彼时交代并
不曾有亏空银两以后任之亏空欲向前任总督索补在李
世仁实图侥幸但赫寿当日既受餽送今日自应追赔入官
且州县亏空钱粮实由督抚大吏节于此六万四千余两之
外更着落赔补亦不为过臣因向伊子宰保明白晓谕令
将家财尽数供出以补
国帑毋得稍有欺瞒自取罪戾今据宰保供以杂任八年归
旗费用花耗无余垫竭家产不过二十余万两今情愿竭
力设措缴足三十万两此外若有隐藏察出领甘死罪臣复
严讯家人王存而矢誓坚供与宰保无异可否如是出自
圣恩独是常鼐者贪鄙性成狡猾自处闻
命下之日未出都门先营金窟则其居心可知及至莅任后毫无善
政专意苛求惟知利欲薰心不惮明目张胆遂致两江属吏
苞苴公行身名罔惜至今舆论犹有余恨是诚贪婪兼有
深负
国恩者也除李世仁高浚等所告勒索银四万四千余两金子一
千两不准抵补应追入官外臣念必有赢余再三诘讯虽其
子承善龄德同供去年曾经进过六十余万两蒙
圣主矜怜将田房仍
赐管业今实家计萧条并无余剩臣不能遽信究之严讯之下
实情难掩三次供出所存家产尚可变卖银二十七万两至于李
世仁亏空案内尚有应赔各款经臣著落则又甘认分赔不
在此数其家人萧大东儿在家主既大肆奇贪彼小人更
何知利害主威是逞引手直求势所必致乃严加刑讯以
常鼐存心过刻即家人亦不能任其中饱因而随得随吐
仍归婺赃东儿供称曾献过主子一万三千余两萧大除
陆续花费外又因赏给口外不无餽献所存无几至于屈四
向系在京并未随任穷诘至再萧大亦认赔补银三万两屈
四甘认银一万两东儿甘认银五千一百八十两其主仆共认
赔银三十一万五千一百八十两再原任巡抚吴存礼为人庸
懦除规例到手外惟知听命督臣坐致属员亏空无力匡救
殊失大臣之体今亦自愧奉职无状甘认赔补银七万两祇
以所缺阙税十三万两一时设措艰难冀求
圣恩宽缓其李世仁亏空案内应赔分数亦已直认无辞惟是修
理江宁城垣及石城桥开濬秦淮河并修船工料不敷闻共
耑口回京动销库帑五项虽属地方公事而擅动库帑无
非希图冒销分肥入己之计臣今年四月中间曾细查工次并询
监督人员佥供原共估费银五万余两然常鼐等身为大
吏不思钱粮分毫为重而反通同侵冒既不免
题又不咨部是岂复有人心者乎节实用之银亦难准其
销算应令分赔臣因于常鼐名下着落应赔银三万二千
六百三十九两一钱一分零吴存礼名下着落应赔银三万
四千七百六两一钱零署督臣提督高其位名下着落应赔
银一万三千五百两前任安徽布政司李馥着落应赔银三
万三千三百六钱零共赔应补李世仁亏空案内银一十一
万二千一百五十八两七钱二分零先后通共需追赔银七十
九万六千三百三十八两七钱二分零至于李世仁亏空一案
问侵问那项款繁多未敢请陈
天听臣伏思江苏州县亏空案内曾为赫寿常鼐属官者五十余员
计算亏空银米不下百余万承追州县虽有限年处分究不
能按欠清完若不着落赔补终于
国帑无补但遽将前项银两查照均摊赔项又恐有力之员得
以漏网幸免亦非善策臣到任以来留心细访于亏空人员
已得知大略据臣愚见应俟具
题之后尽将亏空人员调赴苏城严加究讯如有家产可变
力能设措者立即监禁勒比务清帑项果系家产尽绝毫无
抵偿者明督抚具
题酌将前项银两准抵其欠则既可以息侥幸之端而亦或能
节省于万一是否应行伏候
睿裁所有两次
朱批臣折二扣合并恭
缴臣鄂尔泰不胜冒昧惶悚之至谨
奏
雍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奏
奏為據實
聞事十月初二日接到
硃批臣摺荷蒙
聖主念海塘緊要軫恤災黎許發帑銀修築沿海百萬生
靈無不感叩
覆載初八日復奉到
明旨臣隨先動司庫銀一萬兩委員辦料濟工外茲有陳者臣
承審革職藩臣李世仁虧空一案因李世仁具告前任督臣
赫壽常鼐勒索情由經督臣查弼納特疏
題請蒙發赫壽之子宰保家人王存常鼐之子承善齡
德家人東兒並四喇嘛次第押發到案臣隨會同署臬
司臣王璣分案研訊取有確供已經招解督臣候覆審具
題外所有承審情節先行據實
奏陳臣細訪得赫壽任兩江雖司道陋規未嘗屏絕而貪
大酷了之聲名藉藉而己赫壽乃素親王門下
當日曾用國家之元惡若少為容隱則從前之
而詳聽供詞係屬誣詐並非赫壽實在受贓是李世仁前
任江蘇布政使時赫壽內陞李世仁丁憂去任彼時交代並
不曾有虧空銀兩以後任之虧空欲向前任總督索補在李
世仁實圖僥倖但赫壽當日既受餽送今日自應追賠入官
且州縣虧空錢糧實由督撫大吏節於此六萬四千餘兩之
外更着落賠補亦不為過臣因向伊子宰保明白曉諭令
將家財盡數供出以補
國帑毋得稍有欺瞞自取罪戾今據宰保供以雜任八年歸
旗費用花耗無餘墊竭家產不過二十餘萬兩今情願竭
力設措繳足三十萬兩此外若有隱藏察出領甘死罪臣復
嚴訊家人王存而矢誓堅供與宰保無異可否如是出自
聖恩獨是常鼐者貪鄙性成狡猾自處聞
命下之日未出都門先營金窟則其居心可知及至蒞任後毫無善
政專意苛求惟知利慾薰心不憚明目張膽遂致兩江屬吏
苞苴公行身名罔惜至今輿論猶有餘恨是誠貪婪兼有
深負
國恩者也除李世仁高浚等所告勒索銀四萬四千餘兩金子一
千兩不准抵補應追入官外臣念必有贏餘再三詰訊雖其
子承善齡德同供去年曾經進過六十餘萬兩蒙
聖主矜憐將田房仍
賜管業今實家計蕭條並無餘剩臣不能遽信究之嚴訊之下
實情難掩三次供出所存家產尚可變賣銀二十七萬兩至於李
世仁虧空案內尚有應賠各款經臣著落則又甘認分賠不
在此數其家人蕭大東兒在家主既大肆奇貪彼小人更
何知利害主威是逞引手直求勢所必致乃嚴加刑訊以
常鼐存心過刻即家人亦不能任其中飽因而隨得隨吐
仍歸婺贓東兒供稱曾獻過主子一萬三千餘兩蕭大除
陸續花費外又因賞給口外不無餽獻所存無幾至於屈四
向係在京並未隨任窮詰至再蕭大亦認賠補銀三萬兩屈
四甘認銀一萬兩東兒甘認銀五千一百八十兩其主僕共認
賠銀三十一萬五千一百八十兩再原任巡撫吳存禮為人庸
懦除規例到手外惟知聽命督臣坐致屬員虧空無力匡救
殊失大臣之體今亦自愧奉職無狀甘認賠補銀七萬兩祇
以所缺闕稅十三萬兩一時設措艱難冀求
聖恩寬緩其李世仁虧空案內應賠分數亦已直認無辭惟是修
理江寧城垣及石城橋開濬秦淮河并修船工料不敷聞共
耑口回京動銷庫帑五項雖屬地方公事而擅動庫帑無
非希圖冒銷分肥入己之計臣今年四月中間曾細查工次并詢
監督人員僉供原共估費銀五萬餘兩然常鼐等身為大
吏不思錢糧分毫為重而反通同侵冒既不免
題又不咨部是豈復有人心者乎節實用之銀亦難准其
銷算應令分賠臣因於常鼐名下着落應賠銀三萬二千
六百三十九兩一錢一分零吳存禮名下着落應賠銀三萬
四千七百六兩一錢零署督臣提督高其位名下着落應賠
銀一萬三千五百兩前任安徽布政司李馥着落應賠銀三
萬三千三百六錢零共賠應補李世仁虧空案內銀一十一
萬二千一百五十八兩七錢二分零先後通共需追賠銀七十
九萬六千三百三十八兩七錢二分零至於李世仁虧空一案
問侵問那項款繁多未敢請陳
天聽臣伏思江蘇州縣虧空案內曾為赫壽常鼐屬官者五十餘員
計算虧空銀米不下百餘萬承追州縣雖有限年處分究不
能按欠清完若不着落賠補終於
國帑無補但遽將前項銀兩查照均攤賠項又恐有力之員得
以漏網倖免亦非善策臣到任以來留心細訪於虧空人員
已得知大略據臣愚見應俟具
題之後盡將虧空人員調赴蘇城嚴加究訊如有家產可變
力能設措者立即監禁勒比務清帑項果係家產盡絕毫無
抵償者明督撫具
題酌將前項銀兩准抵其欠則既可以息僥倖之端而亦或能
節省於萬一是否應行伏候
睿裁所有兩次
硃批臣摺二扣合併恭
繳臣鄂爾泰不勝冒昧惶悚之至謹
奏
雍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7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