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酌定云南税规羡余充饷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其倬
- 官职
- 云贵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2年05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朕有所闻即谕尔等酌量而行原非深知灼见之事总在尔秉公相机料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云贵总督臣高其倬谨
奏为奏
闻酌定各府税规羡余兑饷情节事据永北镇
提兵马会伯交到奏折一件内称云南曲
靖大理永昌四府税银仅有羡余可得数
万两除正项之外凡有余银悉行清出以
充兵饷不无小补等语臣于覆奏筹饷时
已行令司道将通省各府州县所有税课
赢余实数逐一清查臣再详加核酌分别
应归应存使可永行方敢具
奏今查得云南省除无税课之府州县外其
有税课之府州县每一年报部正额银共
壹万肆千柒百余两此外各府赢余多者
肆伍千贰叁千两少者伍陆百叁肆百至
壹贰百两不等各州县赢余多者伍陆百
贰叁百以至肆伍拾两不等臣再四详酌
各州县每年所得赢余及各府中每年得
赢余仅数百两者云南路远食物颇贵且
钱粮火耗无几应乞留作养廉不议外查
臣总督衙门向有云南永昌二府一年税
规共贰千捌百两巡抚衙门向有云南等
六府一年税规共捌千玖百两虽抚臣杨
名时所收颇少然原数如此布政司衙门
一年税规共壹千贰百两臣总督衙门每
年赏赉两省官兵之用稍多谨仰恳
圣恩留为养廉之用巡抚衙门亦应照总督衙
门存留外剩者归公兑饷布政司衙门
税规无多且李卫又已贮存公用无庸置
议其各府中赢余多者云南府除去报部
正额及督抚布政司税规外约计一年可
得赢余银伍千肆百两不等云南府系
省会之区事务较外府颇多应乞存留肆
千两为知府养廉之用拿出壹千伍百两
归公兑饷曲靖府除去报部正额及各衙
门税规外约计一年可得赢余银肆千两
应乞存留叁千两为知府养廉之用拿出
壹千两归公兑饷大理府永昌府一年所
得赢余与曲靖府相同除留养廉外应各
拿出壹千两归公兑饷楚雄府除报部正
额及各衙门税规外一年约计可得赢余
银叁千柒百两元江府亦与相仿均乞留
叁千两为养廉之用拿出柒百两归公兑
饷以上一年共银壹万贰千两听抚臣造
册送部查核统以本年秋季为始解交藩
库此内惟云南大理二府与他处稍有不
同云南府知府韩钟因从前满洲官兵在
省前督抚臣将一切供给诸事尽推令该
府一人支应又有勒索之处以致亏少仓
米叁万壹千余石又大理府知府程珩因
从前上司压令代各州县完补亏欠银米
代完盐欠种种勒帮出有钦差查盐口七
人令该府供应以致亏欠仓米壹万余石
银捌千两臣到任以来凡查出各官自行
花用以致亏空银米者俱即行会叅拿问
惟此二员实非自己花费侵渔情有可原
且其身家亦难完补若行题叅此数万银
米即无着落故会同委员将伊等税务监
收尽其羡余尽行完补现今云南府知府
韩钟将所收税羡及该员变产借完之项
一总填入已买补米贰万叁千余石下剩
柒千余石若再收一年有余即可全清大
理府知府程珩将伊税羡及伊自补之项
一总填入已将所欠仓米壹万余石买补
全完尚有银捌千两未能完补大理之税
课羡余较云南府稍少若再收补二年亦
可全清臣忝膺总督
圣恩俯准云南府于雍正三年冬季为始大理
府于雍正四年为始将赢余解交藩库则
亏欠之项可以尽数全完矣臣不敢擅便
谨将情节详细具折
奏
闻
请
旨
雍正贰年伍月贰拾捌日
奏
雲貴總督臣高其倬謹
奏為奏
聞酌定各府税規羡餘兌餉情節事據永北鎮
提兵馬會伯交到奏摺一件内稱雲南曲
靖大理永昌四府税銀僅有羡餘可得數
萬兩除正項之外凡有餘銀悉行清出以
充兵餉不無小補等語臣於覆奏籌餉時
已行令司道將通省各府州縣所有税課
贏餘實數逐一清查臣再詳加核酌分别
應歸應存使可永行方敢具
奏今查得雲南省除無税課之府州縣外其
有税課之府州縣每一年報部正額銀共
壹萬肆千柒百餘兩此外各府贏餘多者
肆伍千貳叁千兩少者伍陸百叁肆百至
壹貳百兩不等各州縣贏餘多者伍陸百
貳叁百以至肆伍拾兩不等臣再四詳酌
各州縣每年所得贏餘及各府中每年得
贏餘僅數百兩者雲南路遠食物頗貴且
錢糧火耗無幾應乞留作養廉不議外查
臣總督衙門向有雲南永昌二府一年税
規共貳千捌百兩巡撫衙門向有雲南等
六府一年税規共捌千玖百兩雖撫臣楊
名時所收頗少然原數如此布政司衙門
一年税規共壹千貳百兩臣總督衙門每
年賞賚兩省官兵之用稍多謹仰懇
聖恩留為養廉之用巡撫衙門亦應照總督衙
門存留外剩者歸公兌餉布政司衙門
税規無多且李衛又已貯存公用無庸置
議其各府中贏餘多者雲南府除去報部
正額及督撫布政司税規外約計一年可
得贏餘銀伍千肆百兩不等雲南府係
省會之區事務較外府頗多應乞存留肆
千兩為知府養廉之用拿出壹千伍百兩
歸公兌餉曲靖府除去報部正額及各衙
門税規外約計一年可得贏餘銀肆千兩
應乞存留叁千兩為知府養廉之用拿出
壹千兩歸公兌餉大理府永昌府一年所
得贏餘與曲靖府相同除留養廉外應各
拿出壹千兩歸公兌餉楚雄府除報部正
額及各衙門税規外一年約計可得贏餘
銀叁千柒百兩元江府亦與相仿均乞留
叁千兩為養廉之用拿出柒百兩歸公兌
餉以上一年共銀壹萬貳千兩聽撫臣造
冊送部查核統以本年秋季為始解交藩
庫此内惟雲南大理二府與他處稍有不
同雲南府知府韓鍾因從前滿洲官兵在
省前督撫臣將一切供給諸事盡推令該
府一人支應又有勒索之處以致虧少倉
米叁萬壹千餘石又大理府知府程珩因
從前上司壓令代各州縣完補虧欠銀米
代完鹽欠種種勒幫出有欽差查鹽口七
人令該府供應以致虧欠倉米壹萬餘石
銀捌千兩臣到任以來凡查出各官自行
花用以致虧空銀米者俱即行會叅拿問
惟此二員實非自己花費侵漁情有可原
且其身家亦難完補若行題叅此數萬銀
米即無着落故會同委員將伊等税務監
收儘其羡餘盡行完補現今雲南府知府
韓鍾將所收税羡及該員變產借完之項
一總填入已買補米貳萬叁千餘石下剩
柒千餘石若再收一年有餘即可全清大
理府知府程珩將伊税羡及伊自補之項
一總填入已將所欠倉米壹萬餘石買補
全完尚有銀捌千兩未能完補大理之税
課羡餘較雲南府稍少若再收補二年亦
可全清臣忝膺總督
聖恩俯准雲南府於雍正三年冬季為始大理
府於雍正四年為始將贏餘解交藩庫則
虧欠之項可以盡數全完矣臣不敢擅便
謹將情節詳細具摺
奏
聞
請
旨
雍正貳年伍月貳拾捌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9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