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覆直隶添设墩营及州县收取火耗数目并属员官箴(附件:附有朱批之直隶省添设墩营条奏)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利瓦伊钧
- 官职
- 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直隶等处地方
- 具奏日期
- 雍正02年闰04月2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
直隶布政使臣陈辉祖谨
奏
为
奏
覆
事
切
臣
于
本
月
贰
拾
柒
日
敬
启
批
回
折
子
内
发
条
奏
壹
折
蒙
皇
上
朱
批
有
壹
人
条
奏
此
壹
事
朕
疑
谓
有
心
陷
佞
既
至
问
及
佞
声
名
作
人
他
感
谢
尔
之
清
公
勤
慎
所
以
将
此
奏
发
来
伫
闻
看
知
道
臣
恭
读
至
此
不
禁
感
涕
零
伏
念
臣
以
疎
庸
仰
荷
恩
遇
谕
旨
谆
切
愈
深
愈
重
难
竭
尽
心
力
何
能
报
称
各
汛
添
设
营
房
每
间
计
需
工
料
银
肆
两
臣
恐
专
责
地
方
官
滥
造
或
致
力
䌷
累
民
是
以
臣
每
间
暂
发
银
一
半
严
饬
不
许
派
扰
复
经
密
查
其
木
料
等
物
均
系
价
买
惟
人
工
食
有
全
照
雇
值
者
有
量
给
钱
米
者
臣
不
敢
为
地
方
官
讳
然
思
力
役
之
征
自
古
有
之
添
设
营
房
原
以
卫
民
即
有
小
劳
亦
不
为
得
至
北
地
民
居
大
半
土
房
岁
加
修
补
亦
有
贰
叁
拾
年
之
久
若
盖
瓦
房
则
费
重
多
累
累
谕
土
房
之
说
只
得
如
此
而
已
圣
明
洞
鉴
无
微
不
照
今
各
汛
营
房
渐
已
告
竣
俱
宽
厂
高
爽
汛
兵
甚
乐
臣
恐
属
员
之
中
或
有
乘
营
不
善
遵
圣
谕
再
行
严
饬
其
分
防
各
兵
虽
已
移
会
提
镇
而
选
拨
名
册
尚
未
送
到
俟
到
日
臣
当
差
员
察
探
宣
化
地
方
地
多
砂
石
原
难
种
植
今
春
檄
节
臣
节
谕
地
方
官
不
必
勉
强
臣
今
违
旨
当
再
饬
地
方
官
相
度
土
宜
而
行
勿
强
民
所
不
能
为
以
副
我
皇
上
惠
养
至
意
苏
县
知
县
范
时
珍
居
官
平
常
自
知
府
潘
文
焯
到
任
后
少
能
振
励
近
复
患
病
急
于
治
理
臣
因
其
无
甚
败
检
已
谕
潘
文
焯
令
其
告
休
至
征
收
火
耗
北
府
每
两
仅
有
加
壹
及
柒
捌
分
不
等
节
南
府
亦
不
过
壹
钱
至
壹
钱
肆
伍
分
不
等
加
肆
火
耗
非
特
直
省
无
之
即
外
省
亦
无
此
重
耗
深
州
知
州
李
发
枝
蒙
皇
上
交
臣
以
大
州
县
试
出
补
用
自
题
补
深
州
以
来
虽
亦
谨
饬
但
年
老
多
病
力
不
胜
任
再
天
津
建
仓
因
津
通
贮
处
本
少
僭
员
委
员
至
永
年
府
会
同
知
府
赵
国
麟
同
知
杨
在
魁
采
买
高
木
有
桃
林
口
木
植
已
经
抵
口
而
山
东
协
副
将
王
任
阻
住
不
许
进
口
复
经
通
永
道
移
会
该
协
放
行
臣
亦
以
建
仓
事
行
知
乃
该
协
坚
执
不
放
若
有
所
需
非
惟
众
商
有
守
候
之
苦
而
建
仓
工
程
紧
迫
急
需
木
植
与
造
办
可
措
勒
不
放
有
碍
钦
工
臣
又
几
移
提
臣
及
再
檄
行
该
协
外
理
合
将
该
协
阻
放
木
植
缘
由
一
并
奏
闻
伏
祈
皇
上
睿
鉴
谨
具
奏
闻
奏
乾隆四十年 月 日 直隶布政使臣陈辉祖
奏
為
直隸布政使臣陳輝祖謹
奏
為
奏
覆
事
切
臣
於
本
月
貳
拾
柒
日
敬
啟
批
回
摺
子
内
發
條
奏
壹
摺
蒙
皇
上
硃
批
有
壹
人
條
奏
此
壹
事
朕
疑
謂
有
心
陷
佞
既
至
問
及
佞
聲
名
作
人
他
感
謝
爾
之
清
公
勤
慎
所
以
將
此
奏
發
來
佇
聞
看
知
道
臣
恭
讀
至
此
不
禁
感
涕
零
伏
念
臣
以
疎
庸
仰
荷
恩
遇
諭
旨
諄
切
愈
深
愈
重
難
竭
盡
心
力
何
能
報
稱
各
汛
添
設
營
房
每
間
計
需
工
料
銀
肆
兩
臣
恐
專
責
地
方
官
濫
造
或
致
力
紬
累
民
是
以
臣
每
間
暫
發
銀
一
半
嚴
飭
不
許
派
擾
復
經
密
查
其
木
料
等
物
均
係
價
買
惟
人
工
食
有
全
照
雇
值
者
有
量
給
錢
米
者
臣
不
敢
為
地
方
官
諱
然
思
力
役
之
徵
自
古
有
之
添
設
營
房
原
以
衛
民
即
有
小
勞
亦
不
為
得
至
北
地
民
居
大
半
土
房
歲
加
修
補
亦
有
貳
叁
拾
年
之
久
若
蓋
瓦
房
則
費
重
多
累
累
諭
土
房
之
說
只
得
如
此
而
已
聖
明
洞
鑒
無
微
不
照
今
各
汛
營
房
漸
已
告
竣
俱
寬
廠
高
爽
汛
兵
甚
樂
臣
恐
屬
員
之
中
或
有
乘
營
不
善
遵
聖
諭
再
行
嚴
飭
其
分
防
各
兵
雖
已
移
會
提
鎮
而
選
撥
名
冊
尚
未
送
到
俟
到
日
臣
當
差
員
察
探
宣
化
地
方
地
多
砂
石
原
難
種
植
今
春
檄
節
臣
節
諭
地
方
官
不
必
勉
強
臣
今
違
旨
當
再
飭
地
方
官
相
度
土
宜
而
行
勿
強
民
所
不
能
為
以
副
我
皇
上
惠
養
至
意
蘇
縣
知
縣
范
時
珍
居
官
平
常
自
知
府
潘
文
焯
到
任
後
少
能
振
勵
近
復
患
病
急
於
治
理
臣
因
其
無
甚
敗
檢
已
諭
潘
文
焯
令
其
告
休
至
徵
收
火
耗
北
府
每
兩
僅
有
加
壹
及
柒
捌
分
不
等
節
南
府
亦
不
過
壹
錢
至
壹
錢
肆
伍
分
不
等
加
肆
火
耗
非
特
直
省
無
之
即
外
省
亦
無
此
重
耗
深
州
知
州
李
發
枝
蒙
皇
上
交
臣
以
大
州
縣
試
出
補
用
自
題
補
深
州
以
來
雖
亦
謹
飭
但
年
老
多
病
力
不
勝
任
再
天
津
建
倉
因
津
通
貯
處
本
少
僭
員
委
員
至
永
年
府
會
同
知
府
趙
國
麟
同
知
楊
在
魁
採
買
高
木
有
桃
林
口
木
植
已
經
抵
口
而
山
東
協
副
將
王
任
阻
住
不
許
進
口
復
經
通
永
道
移
會
該
協
放
行
臣
亦
以
建
倉
事
行
知
乃
該
協
堅
執
不
放
若
有
所
需
非
惟
眾
商
有
守
候
之
苦
而
建
倉
工
程
緊
迫
急
需
木
植
與
造
辦
可
措
勒
不
放
有
礙
欽
工
臣
又
幾
移
提
臣
及
再
檄
行
該
協
外
理
合
將
該
協
阻
放
木
植
緣
由
一
併
奏
聞
伏
祈
皇
上
睿
鑒
謹
具
奏
聞
奏
乾隆四十年 月 日 直隸布政使臣陳輝祖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1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