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究审越墙偷盗通州大西仓米石之贼犯朱黑子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法敏陈守创
官职
总督仓场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户部右侍郎
具奏日期
雍正02年04月02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民众案件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发其黑龙江赐官兵为奴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 指令

奏折正文

奏 总督仓场户部右侍郎臣法敏等谨 奏为请 旨事据通州大西仓监督钟宝张世贤会同看守官 兵拿获越墙偷米贼犯朱黑子等一案随批该 监督会同坐粮厅严加究审去后今据该监督 等呈称据夹赫问据朱黑子供我系通州民住 在城内国贸寒纠约本州民孙文德于本月贰 拾日黄昏时候从大西仓北门西边跳墙进去 意欲夜间乘空偷米出来不意巡查被获等语 孙文德与朱黑子供同夹讯朱黑子孙文德看 你们带着绳子口袋跳墙进仓偷米必系积年 惯贼尔等同伙几人窝家是谁从前共偷过几 次将米卖与何人一一从实供来据同供我们 做贼有拾几年了也偷过好几次年久记不清 了每壹次偷米不过几斗拿到家中就吃了是 实并无买米之人亦无别处窝家天供不移等 情呈覆到臣该臣等查得朱黑子孙文德在通 州屡盗仓粮从前已曾枷责数次并不改悔实 系匪类若仍留在通则宵小无所儆戒应将来 黑子孙文德交与该部严遣如此庶贼盗知儆 而仓粮不致偷盗矣为此谨 奏请 旨 总督仓场户部右侍郎臣法敏 雍正柒年肆月初贰日 总督仓场户部右侍郎臣陈守创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7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