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敕查用银抵谷之积弊以收仓储实效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吴隆元
官职
翰林院侍读学士兼办会考府事
具奏日期
雍正01年11月2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九卿详议具奏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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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翰林院侍读学士兼办会考府事臣吴隆元谨 奏为积贮原以备荒存仓必须本色请 敕查价抵之积弊以收仓储实效事我 圣祖仁皇帝加惠元元令各省州县皆贮谷以备 赈济乃有司奉行未善以银抵谷有三钱 一石之官价不肖有司当谷贵之时私将 仓谷发卖得重价以肥己而扣存每石三 钱之价以备上司之盘查以待接任之交 代又各省捐纳之谷当交仓之时已非本 色至报完之日大吏主张其事将捐纳之 银散之州县以每石三钱为率及当赈济 每户得数十文而已臣窃思 国家积贮原为歉岁谷价腾贵故为豫备之 计若以银抵谷则大失备荒之本意矣况 每石三钱非大熟之年不能有此贱价今 以为歉岁之赈济则名为一石之价其实 抵五斗而不足也积弊相沿已久伏乞 皇上敕谕督抚将各州县仓谷系本色执系 折色查明分晰 题报 敕部议定买补限期过限不买补者罪之则将 来各省存仓之谷不至有名无实而赈济 所及小民得沾实惠矣抑臣更有请者三 代盛时耕三余一耕九余三虽遇歉岁民 无菜色自汉唐以来积贮备荒之法有常 平仓有义仓有广惠仓朱子奏行社仓明 时又有豫备仓是数者皆良法然或宜于 古不宜于今当师其意而神明之也我 皇上爱民如子视民如伤旰食宵衣所以为万 姓计安全者无所不至积贮备荒臣知 圣心之念此至殷矣今各州县之仓谷屡经 赈济之后恐无多存则积贮之法乃今日所 急宜讲求者臣愚欲乞 皇上敕谕廷臣将古来备荒诸法悉心参酌期 于尽善立为科条颁之各省令督抚以下 实心奉行则富积多而水旱不能为灾有 家给人足之庆矣如果臣言可采伏祈 睿鉴施行臣谨 奏 九卿详议具奏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