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铜厂亟宜调剂敬筹增本裕息缘由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爱必达郭一裕
- 官职
- 署云贵总督署云贵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21年04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云贵总督臣爱必达
云南巡抚臣郭一裕谨
奏为铜厂宜调剂酌筹增本裕息缘由仰祈
睿鉴事窃查滇省各铜厂每年办铜八九百万至一
千余万以供京外鼓铸钱文息银二十五六万
至三十余万两以资一切公用关系甚重为滇
省第一要务而远地方虽开厂数十处出产俱
属零星惟东川府之汤丹及大碌二厂办铜较
多尤为紧要前因硐深矿薄油米价昂每百觔
给工本银五两一钱五分零力难采办于乾隆
十九年经臣爱必达会同前督臣硕色
题请每百觔加给工本银八钱四分零以及原定
六两之数仰蒙
皇上天恩准加一半银四钱二分零厂民感激奋勉
竭力攻采师较上年多办铜觔加增余息祗因
矿硐愈采愈深物价亦愈用愈贵其二十年秋
冬以后又渐不如前臣等委令新任粮储道张
惟寅前往汤丹大碌等厂详切查勘兹据禀称
查汤丹大水碌等厂矿砂尚多惟开采年久
矿硐较前深至一二十里背负甚艰米每京石
价至三两七八钱油每百觔价至九两有零炭
每千觔价至七八两不等厂民办铜工本较往
年几至加倍又黔省之铜川省之铅及川省之药
山等厂均与滇省毗连每铜百觔官给价银七
两八两十两不等与汤丹大碌铜价多寡悬殊
攻采之砂丁人等多散往彼处觅利厂民更为
竭蹶若不亟为调剂酌加工本恐致有悮应请
每百觔再加银四钱二分零仍符原定六两之
数等情前来臣等伏思厂地情形靡定固在因
时制宜而
国家经费有常亦应量入为出今汤丹大碌等厂
物力艰难工费短缺诚宜亟为接济以资采办
所请每百觔加足工本银六两较之川黔二省
铜价均属大有节省万难再减若不就地通
融筹办复请于铜本银内加增虽可多办铜觔
未免有费公帑似非调剂之善法查乾隆十七
年遵
旨议覆具奏事案内经臣爱必达
奏准在于东川府添设钱局措炉五十座每年铸
出钱文即搭放汤丹大碌等厂工本除归还铸
本外获息银四万三千余两以备急需现在钱
价平减民实称便兹按各厂常例办获铜数计
算每百觔加银四钱二分零年共需银三万余
两应请于给铜本内酌借铸本银两即于东
川局原措炉内设法加卯照原奏鼓铸钱数再
行加铸一半一体搭放工本责成东川府知府
加意节省办理所需铜觔饬令汤丹大碌等厂
炉民于常例之外自行加办余铜照厂价收买
供铸所需铅觔仍照现在鼓铸事例如于省厂
就近买运既不增添炉座一切杂费亦多减省
核计铸出钱文归还铸本之外每年约可获息
银三万七八千两以之加给炉民工本尚有盈
余一并归于铜息项下造报充公用以此本厂
办铜加铸之余银为本厂添补工本之不足既
无糜费公帑而炉民获此接济自必办铜加多
于鼓铸铜息均有裨益臣等饬令试办实属可
行除将加卯鼓铸事宜另行详议具
题外所有筹办铜厂缘由理合会折具
奏伏祈
皇上训示谨
奏
乾隆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
奏
署雲貴總督臣愛必達
雲南巡撫臣郭一裕謹
奏為銅廠宜調劑酌籌增本裕息緣由仰祈
睿鑒事竊查滇省各銅廠每年辦銅八九百萬至一
千餘萬以供京外鼓鑄錢文息銀二十五六萬
至三十餘萬兩以資一切公用關係甚重為滇
省第一要務而遠地方雖開廠數十處出產俱
屬零星惟東川府之湯丹及大碌二廠辦銅較
多尤為緊要前因硐深礦薄油米價昂每百觔
給工本銀五兩一錢五分零力難採辦於乾隆
十九年經臣愛必達會同前督臣碩色
題請每百觔加給工本銀八錢四分零以及原定
六兩之數仰蒙
皇上天恩准加一半銀四錢二分零廠民感激奮勉
竭力攻採師較上年多辦銅觔加增餘息祗因
礦硐愈採愈深物價亦愈用愈貴其二十年秋
冬以後又漸不如前臣等委令新任糧儲道張
惟寅前往湯丹大碌等廠詳切查勘茲據稟稱
查湯丹大水碌等廠礦砂尚多惟開採年久
礦硐較前深至一二十里背負甚艱米每京石
價至三兩七八錢油每百觔價至九兩有零炭
每千觔價至七八兩不等廠民辦銅工本較往
年幾至加倍又黔省之銅川省之鉛及川省之藥
山等廠均與滇省毗連每銅百觔官給價銀七
兩八兩十兩不等與湯丹大碌銅價多寡懸殊
攻採之砂丁人等多散往彼處覓利廠民更為
竭蹶若不亟為調劑酌加工本恐致有悞應請
每百觔再加銀四錢二分零仍符原定六兩之
數等情前來臣等伏思廠地情形靡定固在因
時制宜而
國家經費有常亦應量入為出今湯丹大碌等廠
物力艱難工費短缺誠宜亟為接濟以資採辦
所請每百觔加足工本銀六兩較之川黔二省
銅價均屬大有節省萬難再減若不就地通
融籌辦復請於銅本銀內加增雖可多辦銅觔
未免有費公帑似非調劑之善法查乾隆十七
年遵
旨議覆具奏事案內經臣愛必達
奏准在於東川府添設錢局措爐五十座每年鑄
出錢文即搭放湯丹大碌等廠工本除歸還鑄
本外獲息銀四萬三千餘兩以備急需現在錢
價平減民實稱便茲按各廠常例辦獲銅數計
算每百觔加銀四錢二分零年共需銀三萬餘
兩應請於給銅本內酌借鑄本銀兩即於東
川局原措爐內設法加卯照原奏鼓鑄錢數再
行加鑄一半一體搭放工本責成東川府知府
加意節省辦理所需銅觔飭令湯丹大碌等廠
爐民於常例之外自行加辦餘銅照廠價收買
供鑄所需鉛觔仍照現在鼓鑄事例如於省廠
就近買運既不增添爐座一切雜費亦多減省
核計鑄出錢文歸還鑄本之外每年約可獲息
銀三萬七八千兩以之加給爐民工本尚有盈
餘一併歸於銅息項下造報充公用以此本廠
辦銅加鑄之餘銀為本廠添補工本之不足既
無糜費公帑而爐民獲此接濟自必辦銅加多
於鼓鑄銅息均有裨益臣等飭令試辦實屬可
行除將加卯鼓鑄事宜另行詳議具
題外所有籌辦銅廠緣由理合會摺具
奏伏祈
皇上訓示謹
奏
乾隆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7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