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将霸州管理营田之陈琪给咨送部引见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21年04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13直隶顺天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奏
闻事窃照霸州丰润二处营田地方官公事繁多
未能专心料理经前督臣那苏图于乾隆十二
年十月内
奏请专员管理奉
旨俞允三年之后果能著有成效准令奏
闻送部引
见等因钦遵在业嗣霸州营田原办之奉华知州冯
章宿经理有效送部引
见补用所遗营田事务经臣
奏请以候补泽县知县陈采接管声明果能不辞
劳瘁实力经理三年之后循例奏
闻送部引
见可否予以原官补用恭候
钦定接奉
朱批知道了钦此钦遵在案兹查陈采自乾隆十七
年五月奏准管理之后至二十年五月三年之
限已满所管霸州十间房圈检营田原系水田
三十一顷三十四亩荡鹜地十一顷二十九亩六
分七厘又旱田十六顷三亩三分三厘官四佃
六分收租利每年额解通仓稻米二百五十九
石一斗余租变价解充运通池书院膏火陈采接
管时在十五年被水冲决之后渠检均须修复
该员设法逐一修濬又连年开挖沟渠如筑子
堰以备蓄泄水旱田亩俱为有收原存苇荡地
因十五年被水淹废该员渐次垦发又即于苇
地内营成稻田三顷六十亩计乾隆十七年分
收稻粮三千二百三十二石一斗零十八年分
收稻粮二千九百四十四石三斗零十九年分
收稻粮二千六百四十六石七斗零三年共起
解通仓额米七百七十七石三斗其余已变价
者与苇荡地内所收租息照例解交司库未变
者现在存仓据司道等委员验勘结报新旧田
地俱已营治如式所交稻粮较之前各年征
收为数加多委系实心经理著有成效查该员
浙江举人原任湖北汉阳县调补应城县知县
乾隆十六年五月奉
旨发往直隶以知县题补本年十一月接准部文汉
阳县任内失察假官照例降一级调用又十七
年七月准部咨汉阳县任内不能察办奸民
议处降二级调用系因公呈悮相应声明具
详等情前来臣覆查无异理合遵
旨奏
闻将陈采给咨送部引
见应否予以原官补用恭候
钦定伏乞
皇上圣鉴训示施行再该处营田现交地方官接管
将来如仍须专员经理容臣随时酌办合并陈
明谨
奏
乾隆二十一年四月
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奏
聞事竊照霸州豐潤二處營田地方官公事繁多
未能專心料理經前督臣那蘇圖於乾隆十二
年十月内
奏請專員管理奉
旨俞允三年之後果能著有成效准令奏
聞送部引
見等因欽遵在業嗣霸州營田原辦之奉華知州馮
章宿經理有效送部引
見補用所遺營田事務經臣
奏請以候補澤縣知縣陳埰接管聲明果能不辭
勞瘁實力經理三年之後循例奏
聞送部引
見可否予以原官補用恭候
欽定接奉
硃批知道了欽此欽遵在案茲查陳埰自乾隆十七
年五月奏准管理之後至二十年五月三年之
限已滿所管霸州十間房圈檢營田原係水田
三十一頃三十四畝蕩鶩地十一頃二十九畝六
分七釐又旱田十六頃三畝三分三釐官四佃
六分收租利每年額解通倉稻米二百五十九
石一斗餘租變價解充運通池書院膏火陳埰接
管時在十五年被水沖決之後渠檢均須修復
該員設法逐一修濬又連年開挖溝渠如築子
堰以備蓄洩水旱田畝俱為有收原存葦蕩地
因十五年被水淹廢該員漸次墾發又即於葦
地內營成稻田三頃六十畝計乾隆十七年分
收稻糧三千二百三十二石一斗零十八年分
收稻糧二千九百四十四石三斗零十九年分
收稻糧二千六百四十六石七斗零三年共起
解通倉額米七百七十七石三斗其餘已變價
者與葦蕩地內所收租息照例解交司庫未變
者現在存倉據司道等委員驗勘結報新舊田
地俱已營治如式所交稻糧較之前各年徵
收為數加多委係實心經理著有成效查該員
浙江舉人原任湖北漢陽縣調補應城縣知縣
乾隆十六年五月奉
旨發往直隸以知縣題補本年十一月接准部文漢
陽縣任内失察假官照例降一級調用又十七
年七月准部咨漢陽縣任内不能察辦奸民
議處降二級調用係因公呈悞相應聲明具
詳等情前來臣覆查無異理合遵
旨奏
聞將陳埰給咨送部引
見應否予以原官補用恭候
欽定伏乞
皇上聖鑒訓示施行再該處營田現交地方官接管
將來如仍須專員經理容臣隨時酌辦合併陳
明謹
奏
乾隆二十一年四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7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