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平粜粮价酌减数目及不拘存七粜三因时办理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晋
- 官职
- 安徽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21年04月0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气候粮价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安徽巡抚臣高晋谨
奏为奏
闻事窃照各省常平仓粮例于每年青黄不接之时减价
出粜以平市价其应减数目各视年岁丰歉因时酌
定嗣于乾隆七年奉
上谕从前张渠奏请减价粜谷于成熟之年每一石照市
价核减五分米贵之年每十石照市价核减一钱此盖
欲杜奸民贩籴贵粜之弊也但思寻常出陈易新自应
遵照此例行若荒歉之岁谷价昂贵止照例减价一钱
则穷民得米仍属艰难嗣后临时酌量情形应减若干
之处奏闻请旨钦此遵在案查安徽省上年因宿灵等
三十二州县秋被水灾粮价本属昂贵又因江浙
灾重商贩络绎以致被灾州县粮价亦未平减其
应作何减粜以平市价以济民食前经行司酌量情
形查议去后今据布政使托庸详议以成热州县每
米一石市价在一两三钱以上者照例减银五分一
两五钱以上者减银一钱一两八钱以上者减银一
钱五分二两以上者减银二钱被灾州县每米一石
价在一两三钱以上者减银一钱一两五钱以上者
减银二钱一两八钱以上者减银二钱五分二两以
上者减银三钱其存七粜三如有不敷应需多粜者
临时请示饬遵等因到臣臣覆查年岁之丰歉既
有不同而平粜之价值自当因时酌减现据各属报
到二月分粮价中米糙米每石自一两三钱五分至
二两八钱五分不等较常年实属昂贵若照往例减
粜诚如
圣谕穷民得米仍属艰难应请均如所议分别减粜以平
市价其有存七粜三不敷接济者各照地方情形临
时详明不拘存七之数量为多粜以济民食臣同督
臣仍不时查察毋许奸牙地棍囤贩滋弊务期民沾
实惠以副
皇仁所有安省平粜粮价分别酌减数目及不拘存七粜
三因时办理各缘由臣谨会同署江南江西总督臣
尹继善恭折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谨
奏
乾隆二十一年四月
初
日
奏
安徽巡撫臣高晉謹
奏為奏
聞事竊照各省常平倉糧例于每年青黃不接之時減價
出糶以平市價其應減數目各視年歲豐歉因時酌
定嗣于乾隆七年奉
上諭從前張渠奏請減價糶穀於成熟之年每一石照市
價核減五分米貴之年每十石照市價核減一錢此蓋
欲杜奸民販糴貴糶之弊也但思尋常出陳易新自應
遵照此例行若荒歉之歲穀價昂貴止照例減價一錢
則窮民得米仍屬艱難嗣後臨時酌量情形應減若干
之處奏聞請旨欽此遵在案查安徽省上年因宿靈等
三十二州縣秋被水災糧價本屬昂貴又因江浙
災重商販絡繹以致被災州縣糧價亦未平減其
應作何減糶以平市價以濟民食前經行司酌量情
形查議去後今據布政使託庸詳議以成熱州縣每
米一石市價在一兩三錢以上者照例減銀五分一
兩五錢以上者減銀一錢一兩八錢以上者減銀一
錢五分二兩以上者減銀二錢被災州縣每米一石
價在一兩三錢以上者減銀一錢一兩五錢以上者
減銀二錢一兩八錢以上者減銀二錢五分二兩以
上者減銀三錢其存七糶三如有不敷應需多糶者
臨時請示飭遵等因到臣臣覆查年歲之豐歉既
有不同而平糶之價值自當因時酌減現據各屬報
到二月分糧價中米糙米每石自一兩三錢五分至
二兩八錢五分不等較常年實屬昂貴若照往例減
糶誠如
聖諭窮民得米仍屬艱難應請均如所議分別減糶以平
市價其有存七糶三不敷接濟者各照地方情形臨
時詳明不拘存七之數量為多糶以濟民食臣同督
臣仍不時查察毋許奸牙地棍囤販滋弊務期民沾
實惠以副
皇仁所有安省平糶糧價分別酌減數目及不拘存七糶
三因時辦理各緣由臣謹會同署江南江西總督臣
尹繼善恭摺具
奏伏乞
皇上睿鑒訓示謹
奏
乾隆二十一年四月
初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7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