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县繁难治请分设新县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陈弘谋
- 官职
- 湖南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21年01月1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县繁难治请分设新县以裨治理事窃照衡
州府属之衡阳一县与府同城东西距二百二
十里南北距一百二十里土著民九万余户
正杂钱粮南漕折米十万有奇加以水陆马头
商贾辐辏客民铺户亦不下万余俗悍民刁向
定为湖南冲繁疲难四项相兼第一要缺考之
县志汉时曾于西乡渣江设立钟武县后汉置
重安县元至元三年因衡阳繁剧又分东乡为
新城县皆在今衡阳境内前明兵燹之后地方
残瘵民少事简始归并衡阳一县我
朝定鼎
列圣相承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百余年来户口日多地
土日辟粮赋日增事务殷繁日甚一日命盗案
件甲于通省民间词讼每日不下百余张遇放
告之期甚至四五百张之多书吏衙役动以千
计衙蠹地棍乘机舞弄起灭词讼包侵钱粮讼
案有七八年不结者盖由地广民稠讼案太繁
知县日不暇给之故也历任抚臣俱曾议分县
而治因建城垣衙署增设官役需费浩繁又
奉定例官员止许于通省内随时调补不得具
奏添官是以中止近年又议将衡州府同知移
驻县西之渣江管理民事以分衡阳之繁难臣
于上年十一月间便道至衡州府士民纷纷以
此呈请臣随亲往相度渣江烟户逼近溪河难
建衙署若另于山坡建造同知衙署仓库监狱
费仍不赀且无城垣防范亦非长策体察地方
形势舆情并据县府禀请将同知改为知县即
于府城分县而治等情臣饬行两司会同衡永
郴桂道定议具详今据司道等详称分县而治
久有成议附府两县同城分治各省多有现在
衡州府及同知通判同在一城同知止司捕务
可以归并通判管理应将同知裁去即于府城
改设知县与旧县分地而理实可分旧县之繁
难不须建城亦不添官与随时改调不得添官
之例相符查衡阳县有东西南北四乡请以东
南两乡分设新县管理一切地界人户正杂钱
粮按都分拨久有成规不至混淆计新旧两县
钱粮土地俱云适均同知俸廉岁给新县所余
银两留县祭祀之用惟同知衙门在府衙之内
不便改作县署府署之右现有久裁之推官署
基可以移盖县署再既设知县必须添设典史
添盖监狱仓库查衡州府原有司狱官一员今
新县衙署建于府署之右府署之犯可禁县监
则府司狱可以裁改为典史即以府监作县监
府仓内拨给数间可作县仓禁卒库子斗级等
役均可改拨不数者于衡阳县拨给均不必另
设其
文庙新旧两县同城于例无庸分建教官无庸另
设即以衡阳县训导改为新县训导门斗斋夫
照旧分拨亦无庸另增衡阳科岁考生童至四
五千名原系大学文武童生各取进二十名今
分两县照湖南安福分县之例将衡阳改为中
学减去八名新县亦照中学定为十二名廪增
照例办理驿站夫马仍归旧县毋庸分当衡阳
县原系附府首县通省附府首县均定养廉银
一千二百两今新县亦系附府除将同知养廉
六百两改给外不敷六百两即于空缺养廉项
下拨给新县六百两司狱养廉即可作典史
养廉毋庸另设分县以后两县正杂钱粮南漕
将来仍不下五万余两一切案件词讼仍属浩
繁驿站仍归旧县仍为四项相兼最要缺新县
定为繁疲难三项要缺至于渣江地方界连衡
山湘乡等五县距各县俱写远深山穷谷易藏
奸匪不可无员驻割今府城已有两县衡阳县
丞在城无事请以衡阳县县丞移驻渣江稽查
弹压将附近村庄逃盗赌博窃贼等事该员
就近办理命盗案仍归如县招解县丞员缺照
本省湘潭等县移驻县丞之例在外调补县丞
衙署即在城废丞衙署毋庸修葺建足以敷用
无庸请项卫州协驻劄府城汛防弁兵就近分
拨无庸另议等情具详到臣臣查衡阳一县地
广民众粮赋亦繁民情刁悍役狡积刑名钱
谷弊窦难究实通省中最难治理之地现在知
县徐堂可称勤干连月以来臣督率清理尘案
乃万案未清新案又积征收钱粮尤费清理一
官之精神日力实有难于照管之势若非分县
而治难望政平讼理据请裁汰同知于府城分
设一县不须另建城池一切官役衙署廉俸等
项均无添设一转移间而官分办县务精神周
到事易就理裨从衙蠹不得乘机舞弊刁官于
民于地方均有裨益新县嘉名恭候
钦定铸给新印如蒙
俞允一切分县事宜钱粮细数容臣另造细册具
题臣与督臣硕色相商意见相同理合会折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勅部议覆施行臣谨
奏
乾隆贰拾壹年正月拾壹日
奏
為縣繁難治請分設新縣以裨治理事竊照衡
州府屬之衡陽一縣與府同城東西距二百二
十里南北距一百二十里土著民九萬餘戶
正雜錢糧南漕折米十萬有奇加以水陸馬頭
商賈輻輳客民鋪戶亦不下萬餘俗悍民刁向
定為湖南衝繁疲難四項相兼第一要缺考之
縣志漢時曾於西鄉渣江設立鍾武縣後漢置
重安縣元至元三年因衡陽繁劇又分東鄉為
新城縣皆在今衡陽境內前明兵燹之後地方
殘瘵民少事簡始歸併衡陽一縣我
朝定鼎
列聖相承輕徭薄賦休養生息百餘年來戶口日多地
土日闢糧賦日增事務殷繁日甚一日命盜案
件甲於通省民間詞訟每日不下百餘張遇放
告之期甚至四五百張之多書吏衙役動以千
計衙蠹地棍乘機舞弄起滅詞訟包侵錢糧訟
案有七八年不結者蓋由地廣民稠訟案太繁
知縣日不暇給之故也歷任撫臣俱曾議分縣
而治因建城垣衙署增設官役需費浩繁又
奉定例官員止許於通省內隨時調補不得具
奏添官是以中止近年又議將衡州府同知移
駐縣西之渣江管理民事以分衡陽之繁難臣
於上年十一月間便道至衡州府士民紛紛以
此呈請臣隨親往相度渣江烟戶逼近溪河難
建衙署若另於山坡建造同知衙署倉庫監獄
費仍不貲且無城垣防範亦非長策體察地方
形勢輿情並據縣府稟請將同知改為知縣即
於府城分縣而治等情臣飭行兩司會同衡永
郴桂道定議具詳今據司道等詳稱分縣而治
久有成議附府兩縣同城分治各省多有現在
衡州府及同知通判同在一城同知止司捕務
可以歸併通判管理應將同知裁去即於府城
改設知縣與舊縣分地而理實可分舊縣之繁
難不須建城亦不添官與隨時改調不得添官
之例相符查衡陽縣有東西南北四鄉請以東
南兩鄉分設新縣管理一切地界人戶正雜錢
糧按都分撥久有成規不至混淆計新舊兩縣
錢糧土地俱云適均同知俸廉歲給新縣所餘
銀兩留縣祭祀之用惟同知衙門在府衙之內
不便改作縣署府署之右現有久裁之推官署
基可以移蓋縣署再既設知縣必須添設典史
添蓋監獄倉庫查衡州府原有司獄官一員今
新縣衙署建於府署之右府署之犯可禁縣監
則府司獄可以裁改為典史即以府監作縣監
府倉內撥給數間可作縣倉禁卒庫子斗級等
役均可改撥不數者於衡陽縣撥給均不必另
設其
文廟新舊兩縣同城於例無庸分建教官無庸另
設即以衡陽縣訓導改為新縣訓導門斗齋夫
照舊分撥亦無庸另增衡陽科歲考生童至四
五千名原係大學文武童生各取進二十名今
分兩縣照湖南安福分縣之例將衡陽改為中
學減去八名新縣亦照中學定為十二名廩增
照例辦理驛站夫馬仍歸舊縣毋庸分當衡陽
縣原係附府首縣通省附府首縣均定養廉銀
一千二百兩今新縣亦係附府除將同知養廉
六百兩改給外不敷六百兩即於空缺養廉項
下撥給新縣六百兩司獄養廉即可作典史
養廉毋庸另設分縣以後兩縣正雜錢糧南漕
將來仍不下五萬餘兩一切案件詞訟仍屬浩
繁驛站仍歸舊縣仍為四項相兼最要缺新縣
定為繁疲難三項要缺至於渣江地方界連衡
山湘鄉等五縣距各縣俱寫遠深山窮谷易藏
奸匪不可無員駐割今府城已有兩縣衡陽縣
丞在城無事請以衡陽縣縣丞移駐渣江稽查
彈壓將附近村莊逃盜賭博竊賊等事該員
就近辦理命盜案仍歸如縣招解縣丞員缺照
本省湘潭等縣移駐縣丞之例在外調補縣丞
衙署即在城廢丞衙署毋庸修葺建足以敷用
無庸請項衛州協駐劄府城汛防弁兵就近分
撥無庸另議等情具詳到臣臣查衡陽一縣地
廣民衆糧賦亦繁民情刁悍役狡積刑名錢
穀弊竇難究實通省中最難治理之地現在知
縣徐堂可稱勤幹連月以來臣督率清理塵案
乃萬案未清新案又積徵收錢糧尤費清理一
官之精神日力實有難於照管之勢若非分縣
而治難望政平訟理據請裁汰同知於府城分
設一縣不須另建城池一切官役衙署廉俸等
項均無添設一轉移間而官分辦縣務精神周
到事易就理裨從衙蠹不得乘機舞弊刁官於
民於地方均有裨益新縣嘉名恭候
欽定鑄給新印如蒙
俞允一切分縣事宜錢糧細數容臣另造細冊具
題臣與督臣碩色相商意見相同理合會摺具
奏伏乞
皇上睿鑒勅部議覆施行臣謹
奏
乾隆貳拾壹年正月拾壹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9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