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销炒面六千石采买大麦用过价银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恒文
- 官职
- 山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21年01月1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核议具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奏为遵
旨议奏事窃照晋省乾隆十九年分第五次办运乌
里雅苏台军营炒面六千石所有用过采买价
值并运送脚价银两经臣
奏请销接准部覆以采买大麦一石价银八钱五
分与现在报销籽种大麦每石价银六钱五分
多银二钱行令查报当即行据布政司查明前
项炒面系乾隆十九年六月内奏文临办口外
节气较迟维时新麦未收陈麦缺之价值昂贵
每石实需银八钱五分续奏办运籽种系乾隆
十九年十一月内在大麦新收之后时价平减
每石需银六钱五分是以备办炒面采买大麦
价值此运送军营籽种大麦价银每石多银二
钱据实报销等情复经臣咨准部覆以军需案
内采办一切粮石虽有时价不同然不过偶尔
长落即加增亦属无多今每石增至二钱不无
过多行令遵照核减如果口外情形较内地不
同亦当据实确查加结保
题到日再议等因随经行据布政司转饬遵照去后
兹据布政使蒋洲详称查口外与内地情形迥
不相同内地大麦五六月间即可成熟口外地
气寒冷七月间始得结实是以乾隆十九年六
月内奉文采办炒面之时新麦尚未登场市价
正当极贵照依时价采买每石实需银八钱五
分现有申报时估可凭委系实用实销万难核
减所有炒面六千石采买大麦用过价银九千
一百八十两仍请照数在于乾隆十八年地丁
银内核销等情取具印结加结呈详前来臣覆
核无异除将原申各结并加具保结咨送户部
查核外相应具折保
奏伏乞
皇上睿鉴
勅部核销施行谨
奏
乾隆二十一年正月十四日
(朱批:该部核销具奏)
奏
奏為遵
旨議奏事竊照晉省乾隆十九年分第五次辦運烏
里雅蘇臺軍營炒麵六千石所有用過採買價
值並運送脚價銀兩經臣
奏請銷接准部覆以採買大麥一石價銀八錢五
分與現在報銷籽種大麥每石價銀六錢五分
多銀二錢行令查報當即行據布政司查明前
項炒麵係乾隆十九年六月內奏文臨辦口外
節氣較遲維時新麥未收陳麥缺之價值昂貴
每石實需銀八錢五分續奏辦運籽種係乾隆
十九年十一月內在大麥新收之後時價平減
每石需銀六錢五分是以備辦炒麵採買大麥
價值此運送軍營籽種大麥價銀每石多銀二
錢據實報銷等情復經臣咨准部覆以軍需案
內採辦一切糧石雖有時價不同然不過偶爾
長落即加增亦屬無多今每石增至二錢不無
過多行令遵照核減如果口外情形較內地不
同亦當據實確查加結保
題到日再議等因隨經行據布政司轉飭遵照去後
茲據布政使蔣洲詳稱查口外與內地情形迥
不相同內地大麥五六月間即可成熟口外地
氣寒冷七月間始得結實是以乾隆十九年六
月內奉文採辦炒麵之時新麥尚未登場市價
正當極貴照依時價採買每石實需銀八錢五
分現有申報時估可憑委係實用實銷萬難核
減所有炒麵六千石採買大麥用過價銀九千
一百八十兩仍請照數在於乾隆十八年地丁
銀內核銷等情取具印結加結呈詳前來臣覆
核無異除將原申各結並加具保結咨送户部
查核外相應具摺保
奏伏乞
皇上睿鑒
勅部核銷施行謹
奏
乾隆二十一年正月十四日
(朱批:該部核銷具奏)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9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