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宛平知县郑鸣岐误递索伦兵丁至通州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弥达
- 官职
- 署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11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13直隶顺天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察议具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鄂弥达谨
奏为查明豫宝具
奏事案照本年春间出师在途出痘患病留养兵
丁钦奉
谕旨令领兵大臣侍卫等查验实系出痘者仍准存
留若系寻常患病不得听其存留但此时各队兵
丁内有将寻常患病之人存留者亦未可定著交
兵部俟此等存留兵丁送到之时会同军机大臣
详加验看实系出痘者发回原处如有寻常患
病到京痊愈者据实奏闻钦此钦遵嗣因黑龙江
将军洛敏在途存留之病愈领催乌什兵投
登彻等共十名业已由驿送回本处经兵部具
奏此项兵丁应遵
旨送部会同军机大臣详细查验据实奏
闻今将应行送京查验之兵丁并未送部经由驿递
送回原处殊属错误应请行查陕甘直隶于何
时接准部咨并令该督等将因何错误缘由自
行查明据实具
奏等因于乾隆二十年九月初五日奉
旨依议钦此行知到前督臣方观承转行饬查臣复
节次严催去后兹据布政使玉麟按察使永宁
查明详称前项病愈兵丁奉
旨送部查验之部咨于本年十月二十三日奉准行
知经由各州县遵照嗣于八月初二日据宛平
县详报将索伦病愈兵丁误递通州情节经前
院批饬查参在案今细查此案错误缘由因起
送之州县祇有小票并无长文既未备叙原行
亦未载明径送某部字样沿途转相接递与寻
常递送回籍者无异但送部查验之文早于数
月前行有业宛平县当兵丁送到之时理宜
查明遵照乃并不详查亦即照常转递以致通
州各驿转送回原处错误之咎实在宛平应
将该县知县郑鸣岐职名开报等情详覆到臣
臣覆核无异理合将查明缘由据实具
奏伏乞
皇上圣鉴勅部查议施行谨
奏
乾隆二十年十一月 日
奏
直隸總督臣鄂彌達謹
奏為查明豫寶具
奏事案照本年春間出師在途出痘患病留養兵
丁欽奉
諭旨令領兵大臣侍衛等查驗實係出痘者仍准存
留若係尋常患病不得聽其存留但此時各隊兵
丁內有將尋常患病之人存留者亦未可定著交
兵部俟此等存留兵丁送到之時會同軍機大臣
詳加驗看實係出痘者發回原處如有尋常患
病到京痊癒者據實奏聞欽此欽遵嗣因黑龍江
將軍洛敏在途存留之病愈領催烏什兵投
登徹等共十名業已由驛送回本處經兵部具
奏此項兵丁應遵
旨送部會同軍機大臣詳細查驗據實奏
聞今將應行送京查驗之兵丁並未送部經由驛遞
送回原處殊屬錯誤應請行查陝甘直隸於何
時接准部咨並令該督等將因何錯誤緣由自
行查明據實具
奏等因於乾隆二十年九月初五日奉
旨依議欽此行知到前督臣方觀承轉行飭查臣復
節次嚴催去後茲據布政使玉麟按察使永寧
查明詳稱前項病愈兵丁奉
旨送部查驗之部咨於本年十月二十三日奉准行
知經由各州縣遵照嗣於八月初二日據宛平
縣詳報將索倫病愈兵丁誤遞通州情節經前
院批飭查參在案今細查此案錯誤緣由因起
送之州縣祇有小票並無長文既未備敘原行
亦未載明徑送某部字樣沿途轉相接遞與尋
常遞送回籍者無異但送部查驗之文早於數
月前行有業宛平縣當兵丁送到之時理宜
查明遵照乃並不詳查亦即照常轉遞以致通
州各驛轉送回原處錯誤之咎實在宛平應
將該縣知縣鄭鳴岐職名開報等情詳覆到臣
臣覆核無異理合將查明緣由據實具
奏伏乞
皇上聖鑒勅部查議施行謹
奏
乾隆二十年十一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6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