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锦州府知府金文淳堂弟以茶商余息银助兄修直隶城工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周人骥
- 官职
- 浙江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11月0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185盛京锦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此误矣弟为兄赎罪可耳岂有伊应得之余息而无故勒令归公之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浙江巡抚臣周人骥谨
奏为
奏明事案查原任锦州府知府金文淳承修直隶
城工一案因本籍资财不敷工费有伊堂弟金
台现充茶商愿将余息帮助城工之用经前抚
臣方观承据情具
奏于乾隆十三年十月十六日钦奉
上谕金文淳承修城工动用公项除本身家产资财
扣抵外准其以伊弟金台茶商余息按年陆续归
还直隶原款金台既将余息归公归完之日着从
宽免其革退茶商钦此钦遵在案兹据布政使同
德详称金文淳应缴原估修直隶望邑城工银
一万三千一百六两除金文淳所措办银五
百九十六两八钱四分原籍资产变价银二千
二百六十三两二钱一分零茶商金台名下应
解补借动直隶库项银一万二百四十五两九
钱四分零自乾隆十四年起按年委员解送直
隶归款今于本年八月内已全数解缴清楚并
据茶商金台等呈称感激
皇上天恩免其革退茶商情愿每引节省银一分计
引十四万道自丙子年起每年缴银一千四
百两充公等情具详前来臣查浙省茶商系请
颁部引募商销卖每引完例卖银一钱计额引
十四万道共应卖银一万四千两除恭办
皇茶及例解内务府茶叶银六千两外所得余息向
为茶商办公薪水之用但查每年余息除办公
外尚有盈余今金文淳城工银两已经归完自
应准其每年报出节省盈余银一千四百两解
缴藩库以备地方公用理合恭折
奏明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乾隆二十年十一月
初
日
奏
浙江巡撫臣周人驥謹
奏為
奏明事案查原任錦州府知府金文淳承修直隸
城工一案因本籍資財不敷工費有伊堂弟金
臺現充茶商願將餘息幫助城工之用經前撫
臣方觀承據情具
奏於乾隆十三年十月十六日欽奉
上諭金文淳承修城工動用公項除本身家產資財
扣抵外准其以伊弟金臺茶商餘息按年陸續歸
還直隸原款金臺既將餘息歸公歸完之日着從
寬免其革退茶商欽此欽遵在案兹據布政使同
德詳稱金文淳應繳原估修直隸望邑城工銀
一萬三千一百六兩除金文淳所措辦銀五
百九十六兩八錢四分原籍資産變價銀二千
二百六十三兩二錢一分零茶商金臺名下應
解補借動直隸庫項銀一萬二百四十五兩九
錢四分零自乾隆十四年起按年委員解送直
隸歸款今於本年八月内已全數解繳清楚并
據茶商金臺等呈稱感激
皇上天恩免其革退茶商情願每引節省銀一分計
引十四萬道自丙子年起每年繳銀一千四
百兩充公等情具詳前來臣查浙省茶商係請
頒部引募商銷賣每引完例賣銀一錢計額引
十四萬道共應賣銀一萬四千兩除恭辦
皇茶及例解内務府茶葉銀六千兩外所得餘息向
為茶商辦公薪水之用但查每年餘息除辦公
外尚有盈餘今金文淳城工銀兩已經歸完自
應准其每年報出節省盈餘銀一千四百兩解
繳藩庫以備地方公用理合恭摺
奏明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乾隆二十年十一月
初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6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