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盐政场灶事宜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庄有恭
- 官职
- 江苏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10月1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
奏为敬陈盐政场灶事宜仰祈
睿鉴事窃照两淮盐法权衡调剂办理已属得宜惟
是场灶之间尚有应须斟酌之处臣奉
旨勘丈范堤以外淤滩留心查察谨就闻所及胪
列恭呈
御览
一新淤草滩应照埽锸给升以杜袭断也查泰
分司所属十二场除河垛一场新淤尚属不
毛外其余十一场共丈出有草新淤八千六
十一顷八十一亩零原应给各灶户报升但
版籍灶户并不尽业煎盐现前场埽亦不尽
皆灶业自应分别给升查富安丰梁垛东
台丁溪刘庄伍祐等七场埽俱系灶业所
有新淤沙荡自应按各本场灶户现在埽池
口分派给升至草堰小海新兴三场灶户
埽铁十不及一余俱场商价置自行招丁办
煎庙湾一场灶户止有一埽亦未开煎专以
贩草渔利埽池金属商置所有新淤沙荡若
必隶灶籍者始行给升彼既不业煎者徒以
供其贩运袭断之资殊于煎运无益且查不
业煎各灶户多系田连阡陌专以围草居奇
勒商重价商人重价买草盐价不得不昂最
为盐法之害虽草荡原非商所应有但该场
灶户既不业煎场商自
朝顺治初即已建埽招丁办盐供引百年以来
世业相承无悮商运即与本地灶籍无殊此
四场所有新淤应请无论为商为灶俱按现
在办煎埽铁均匀派管业无埽铁者虽系
灶籍不准给升如有借灶强占者照律治罪
则场商之自置埽铁者俱各有草可刈不须
重价购买倘恐日久商占灶业则令地随埽
铁转移如该商埽铁歇闭即将原给荡地另
给接开埽铁之人庶得荡即可供煎豪强亦
难兼并盐产可望日旺盐价可望渐平似于
现在埽场有裨倘版籍灶户向不业煎者背
自置埽铁办盐查淤地甚多因草木旺盛未
经全丈嗣后草渐薙芜亦即照例拨给似亦
激励商灶之一法也
一灶户荡地宜永禁垦种以蓄草裕煎也从来
课从盐出盐赖草煎谨按盐法志载灶户荡
地止令放荒蓄草不准开垦历有明禁乃各
灶贪图谷麦之利范堤以内原额老荡垦熟
者十已八九堤外新升沙滩亦多渐次成田
垦田日多产草日少遂至本场之草不足供
本场之煎于是为禁草出场之议非本计
也查乾隆十年前盐臣吉庆曾经严饬禁垦
前运使朱续晫定议堤内之荡潮水不通已
垦之田听其播种堤外之荡凡有开垦悉令
放荒仍为草荡嗣后无论堤内堤外概禁开
垦违者按律治罪场员失察狗隐分别详参
等因当时刊入盐志立法非不甚善无如各
场阳奉阴违并未遵行臣详求其故有谓灶
情不顺者有谓成功可惜者并有谓已垦田
则不能生草者臣窃谓荡课之与民课科则
本属悬殊谷麦之与草薪利益何啻倍蓰然
蓄草裕煎为
国课非为灶户也荡课轻微本意即所以恤灶今
灶户贪额外之获而不遵定制何为必狗其
情弃自然之产而图国课非分有何可惜之
至虽有良田不耘则荒其谓垦田则不能生
草者直可谓无知之瞽说矣今除堤内垦熟
地二十二顷五十余顷应照吉庆原议听其
播种外其堤外乾隆十年以前垦熟地六千
四百余顷及十年以后续开田一十八顷应
请
旨勒下盐臣普福查照吉庆原议严押放荒将从前
狗庇各场员分别参处庶场员知所儆惕不
敢通纵容隐嗣后无论堤内堤外俱勒石永
禁续垦如有豪强灶户抗不遵从一经查出
或被首告即照定例治罪将地分别入官给
赏果能实力奉行将荡地生草日蓄草既足
以供煎盐自足以供配似于盐政不无小补
一红草应请免禁以苏民困也查淋卤煎盐向
止取用白草至红草一种我
朝百年以来从无禁例向供民间苦盖炊爨之需
历年盐臣咨行案卷可考且查灶户引荡每
地一亩可产草自二百斤至四五百斤不等
每烧盐一引仅需草五百余斤各场则例或
数亩供盐一引或数十亩供盐一引若将额
荡之草煎办额引之盐尽有多余并无不敷
之处近年以来水荡频仍内地柴薪昂贵灶
户贪利并将白草贩卖盐场草价日昂前盐
臣吉庆于乾隆十九年遂奏请兼禁红草并
声明遇产草极丰之年供煎有余红草仍听
酌量变售等语其意原有分别无如场员奉
行不善设卡巡查不适委之商厮关役借名
盘点层层勒勒索如意仍旧放行否则间
有夹杂不净即行查拏徒滋纷扰且查办一
年以来民间柴草则价增两倍场盐则未见
加增盐本亦未见稍减是红草之禁与盐法
似无甚关系相应据实奏明仰恳
圣恩仍照旧例止禁白草其红草仍听流通庶有用
柴薪不致徒弃于地而民间亦无薪桂之苦
矣
以上三条谨就臣见闻所及细加体察似应如
是办理是否有当伏祈
皇上训示谨
奏
乾隆二十年十月
十七日
奏
江蘇巡撫臣莊有恭謹
奏為敬陳鹽政場竈事宜仰祈
睿鑒事竊照兩淮鹽法權衡調劑辦理已屬得宜惟
是場竈之間尚有應須斟酌之處臣奉
旨勘丈范堤以外淤灘留心查察謹就聞所及臚
列恭呈
御覽
一新淤草灘應照埽鍤給陞以杜襲斷也查泰
分司所屬十二場除河垛一場新淤尚屬不
毛外其餘十一場共丈出有草新淤八千六
十一頃八十一畝零原應給各竈戶報陞但
版籍竈戶並不盡業煎鹽現前場埽亦不盡
皆竈業自應分別給陞查富安豐梁垛東
臺丁溪劉莊伍祐等七場埽俱係竈業所
有新淤沙蕩自應按各本場竈戶現在埽池
口分派給陞至草堰小海新興三場竈戶
埽鐵十不及一餘俱場商價置自行招丁辦
煎廟灣一場竈戶止有一埽亦未開煎專以
販草漁利埽池金屬商置所有新淤沙蕩若
必隸竈籍者始行給陞彼既不業煎者徒以
供其販運襲斷之資殊於煎運無益且查不
業煎各竈戶多係田連阡陌專以圍草居奇
勒商重價商人重價買草鹽價不得不昂最
為鹽法之害雖草蕩原非商所應有但該場
竈戶既不業煎場商自
朝順治初即已建埽招丁辦鹽供引百年以來
世業相承無悞商運即與本地竈籍無殊此
四場所有新淤應請無論為商為竈俱按現
在辦煎埽鐵均勻派管業無埽鐵者雖係
竈籍不准給陞如有借竈強佔者照律治罪
則場商之自置埽鐵者俱各有草可刈不須
重價購買倘恐日久商佔竈業則令地隨埽
鐵轉移如該商埽鐵歇閉即將原給蕩地另
給接開埽鐵之人庶得蕩即可供煎豪強亦
難兼併鹽產可望日旺鹽價可望漸平似於
現在埽場有裨倘版籍竈戶向不業煎者背
自置埽鐵辦鹽查淤地甚多因草木旺盛未
經全丈嗣後草漸薙蕪亦即照例撥給似亦
激勵商竈之一法也
一竈戶蕩地宜永禁墾種以蓄草裕煎也從來
課從鹽出鹽賴草煎謹按鹽法志載竈戶蕩
地止令放荒蓄草不准開墾歷有明禁乃各
竈貪圖穀麥之利范堤以內原額老蕩墾熟
者十已八九堤外新陞沙灘亦多漸次成田
墾田日多產草日少遂至本場之草不足供
本場之煎於是為禁草出場之議非本計
也查乾隆十年前鹽臣吉慶曾經嚴飭禁墾
前運使朱續晫定議堤內之蕩潮水不通已
墾之田聽其播種堤外之蕩凡有開墾悉令
放荒仍為草蕩嗣後無論堤內堤外概禁開
墾違者按律治罪場員失察狗隱分別詳參
等因當時刊入鹽志立法非不甚善無如各
場陽奉陰違並未遵行臣詳求其故有謂竈
情不順者有謂成功可惜者并有謂已墾田
則不能生草者臣竊謂蕩課之與民課科則
本屬懸殊穀麥之與草薪利益何啻倍蓰然
蓄草裕煎為
國課非為竈戶也蕩課輕微本意即所以恤竈今
竈戶貪額外之獲而不遵定制何為必狗其
情棄自然之產而圖國課非分有何可惜之
至雖有良田不耘則荒其謂墾田則不能生
草者直可謂無知之瞽說矣今除堤內墾熟
地二十二頃五十餘頃應照吉慶原議聽其
播種外其堤外乾隆十年以前墾熟地六千
四百餘頃及十年以後續開田一十八頃應
請
旨勒下鹽臣普福查照吉慶原議嚴押放荒將從前
狗庇各場員分別參處庶場員知所儆惕不
敢通縱容隱嗣後無論堤內堤外俱勒石永
禁續墾如有豪強竈戶抗不遵從一經查出
或被首告即照定例治罪將地分別入官給
賞果能實力奉行將蕩地生草日蓄草既足
以供煎鹽自足以供配似於鹽政不無小補
一紅草應請免禁以甦民困也查淋滷煎鹽向
止取用白草至紅草一種我
朝百年以來從無禁例向供民間苦蓋炊爨之需
歷年鹽臣咨行案卷可考且查竈戶引蕩每
地一畝可產草自二百斤至四五百斤不等
每燒鹽一引僅需草五百餘斤各場則例或
數畝供鹽一引或數十畝供鹽一引若將額
蕩之草煎辦額引之鹽儘有多餘並無不敷
之處近年以來水蕩頻仍內地柴薪昂貴竈
戶貪利並將白草販賣鹽場草價日昂前鹽
臣吉慶於乾隆十九年遂奏請兼禁紅草并
聲明遇產草極豐之年供煎有餘紅草仍聽
酌量變售等語其意原有分別無如場員奉
行不善設卡巡查不適委之商廝關役借名
盤點層層勒勒索如意仍舊放行否則間
有夾雜不淨即行查拏徒滋紛擾且查辦一
年以來民間柴草則價增兩倍場鹽則未見
加增鹽本亦未見稍減是紅草之禁與鹽法
似無甚關係相應據實奏明仰懇
聖恩仍照舊例止禁白草其紅草仍聽流通庶有用
柴薪不致徒棄於地而民間亦無薪桂之苦
矣
以上三條謹就臣見聞所及細加體察似應如
是辦理是否有當伏祈
皇上訓示謹
奏
乾隆二十年十月
十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6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