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刑名事件陈末议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清馥
- 官职
- 湖北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9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湖北按察使奴才清馥跪
奏为再陈末议仰祈
睿鉴事窃查定例所以除弊立法乃以锄奸奴才知
识短浅受
恩深重自升臬司以来凡遇人命拐带等案遵照
律例细心确核务期平允不敢稍存迁就之心
谨将刑名事件谬陈二条仰祈
圣鉴
一检验之限期宜定以杜弊混也窃照人命之
真伪全在尸伤是以呈报命案到官必令有司
星速赴验以防尸身发变已载部颁洗冤录中
通饬遵照在案惟查命案中或尸亲私和验埋
未经报官者或由旁人首告或由州县查出通
详或由上司访察究亦有已经验尸定案尸
亲不服哓哓具结上控行检验者此等案件
历时既久尸肉消化无凭验伤势不得不启棺
检骨其案情之果否平及覆究之能否昭雪究
手之是否漏网祇凭尸骨之有无真伤为据所
关尤重但检验未定限期不肯有司往往其
疑难故故意迟延或须委官会检者更多假托
迟其间地棍讼师从中播弄仵作书差通同说
合百弊丛生是非颠倒每有上司批行检验而
迟久不办致狡黠之徒或将尸棺移置别处或
竟抛之巨浸俾无可检如楚省则传指郊野依
洼之地春夏每遇积水须俟秋冬涸出始行开
检动经年月莫可究诘死者徒受蒸腐生者拖
累无穷皆由于检验未有定限致之也奴才请
嗣后应检之案如系州县一人自检者定限文
到十日如委别州县会检者定限文到二十日
确加检明填具图结通报如有逾违定限者吏
须严定处分凡系检验案件成招务将州县奉
文批检及检验月日入于招内听部查核议处
如此则州县畏惧处分自必上紧赶办不致因
循讳延庶重案得以速结弊混可免而于公务
有益矣
一窝囤拐带之案窝家与邻佑宜严加治罪也
查奸拐畧卖律例綦严而勾引窝囤尤难轻纵
各省奸徒或开设饭店或惯作私媒与兴贩妇
女之人熟识将妇女窝囤其家改易姓氏假作
大故再贩欺哄乡愚朋分财礼兼有将妇女诱
拐其家窝藏嫁卖又有棍棍于邻省等处用价
贱买窝藏转卖更有奸恶之徒在于路逢见有
少妇同夫乞食即假以引荐种田为名诱至囤
户家内给以饭食半月一月之后索其饭钱无
偿囤户贩棍乘机逼勒卖妻卖得之银分肥而
散此等奸棍各省皆有而惟楚豫蜀粤等省为
尤甚按之律例治罪未尝不严而若辈敢于肆
行无忌者盖有窝家寄囤之故也是欲查拿拐
带必须首严窝囤无如承审各官凡遇此等案
件多不严行深究非曰不知拐带情由即曰
不过暂为容留数日巧为开脱而窝家知情分
赃律内虽与犯人同罪至死仍得减等至于不
分赃物暂为容留数日例内又止枷号发落未
免法轻易犯自应严立规条使奸徒稍知儆惕
奴才请嗣后兴贩诱拐之案窝家知情分赃律
应与犯人同罪至死减一等者即拟以死罪不
准减等其虽知拐带情由并未同诱拐分受
赃物暂容留数日例应枷号两个月者虽未分
赃究属知情仅拟枷号不足蔽辜请照知情分
赃之窝家减一等治罪如律应死罪者即减为
杖一百流三千里律应发遣者即减为杖一百
徒三年如果并不知情律应不坐者但不察来
历冒昧容留亦虽辞咎请照盘诘奸细失于盘
诘之律杖一百如承审各官将实在知情分赃
之窝家审作暂为容留将暂为容留之窝家审
作并不知情请照故失出入人罪例分别议处
再查拐带妇女行走住宿地方保甲有一踪纵
例应治罪至于窝家之左右两邻尤为切近乃
明知容隐不行首告查拿其罪实不减于保甲
因向无治罪条例多从轻纵落并请嗣后如
有兴贩诱拐妇女窝囤骗卖者其左右两邻知
情容隐请照窝隐川贩邻佑知而不首者杖一
百如果失于查察亦请照不应轻律笞四十加
此则咸知法律之严不敢以身试法而刁恶奸
徒或稍为敛迹矣
以上二条奴才愚昧之见是否可采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乾隆二十年九月 二 日
该部议奏
奏
湖北按察使奴才清馥跪
奏為再陳末議仰祈
睿鑒事竊查定例所以除弊立法乃以鋤奸奴才知
識短淺受
恩深重自陞臬司以來凡遇人命拐帶等案遵照
律例細心確核務期平允不敢稍存遷就之心
謹將刑名事件謬陳二條仰祈
聖鑒
一檢驗之限期宜定以杜弊混也竊照人命之
真偽全在屍傷是以呈報命案到官必令有司
星速赴驗以防屍身發變已載部頒洗冤錄中
通飭遵照在案惟查命案中或屍親私和驗埋
未經報官者或由旁人首告或由州縣查出通
詳或由上司訪察究亦有已經驗屍定案屍
親不服嘵嘵具結上控行檢驗者此等案件
歷時既久屍肉消化無憑驗傷勢不得不啟棺
檢骨其案情之果否平及覆究之能否昭雪究
手之是否漏網祇憑屍骨之有無真傷為據所
關尤重但檢驗未定限期不肯有司往往其
疑難故故意遲延或須委官會檢者更多假托
遲其間地棍訟師從中播弄仵作書差通同說
合百弊叢生是非顛倒每有上司批行檢驗而
遲久不辦致狡黠之徒或將屍棺移置別處或
竟拋之巨浸俾無可檢如楚省則傳指郊野依
窪之地春夏每遇積水須俟秋冬涸出始行開
檢動經年月莫可究詰死者徒受蒸腐生者拖
累無窮皆由于檢驗未有定限致之也奴才請
嗣後應檢之案如係州縣一人自檢者定限文
到十日如委別州縣會檢者定限文到二十日
確加檢明填具圖結通報如有逾違定限者吏
須嚴定處分凡係檢驗案件成招務將州縣奉
文批檢及檢驗月日入於招內聽部查核議處
如此則州縣畏懼處分自必上緊趕辦不致因
循諱延庶重案得以速結弊混可免而于公務
有益矣
一窩囤拐帶之案窩家與鄰佑宜嚴加治罪也
查姦拐畧賣律例綦嚴而勾引窩囤尤難輕縱
各省奸徒或開設飯店或慣作私媒與興販婦
女之人熟識將婦女窩囤其家改易姓氏假作
大故再販欺哄鄉愚朋分財禮兼有將婦女誘
拐其家窩藏嫁賣又有棍棍於鄰省等處用價
賤買窩藏轉賣更有奸惡之徒在於路逢見有
少婦同夫乞食即假以引薦種田為名誘至囤
戶家內給以飯食半月一月之後索其飯錢無
償囤戶販棍乘機逼勒賣妻賣得之銀分肥而
散此等奸棍各省皆有而惟楚豫蜀粵等省為
尤甚按之律例治罪未嘗不嚴而若輩敢於肆
行無忌者蓋有窩家寄囤之故也是欲查拿拐
帶必須首嚴窩囤無如承審各官凡遇此等案
件多不嚴行深究非曰不知拐帶情由即曰
不過暫為容留數日巧為開脫而窩家知情分
贓律內雖與犯人同罪至死仍得減等至于不
分贓物暫為容留數日例內又止枷號發落未
免法輕易犯自應嚴立規條使奸徒稍知儆惕
奴才請嗣後興販誘拐之案窩家知情分贓律
應與犯人同罪至死減一等者即擬以死罪不
准減等其雖知拐帶情由並未同誘拐分受
贓物暫容留數日例應枷號兩個月者雖未分
贓究屬知情僅擬枷號不足蔽辜請照知情分
贓之窩家減一等治罪如律應死罪者即減為
杖一百流三千里律應發遣者即減為杖一百
徒三年如果並不知情律應不坐者但不察來
歷冒昧容留亦雖辭咎請照盤詰奸細失于盤
詰之律杖一百如承審各官將實在知情分贓
之窩家審作暫為容留將暫為容留之窩家審
作並不知情請照故失出入人罪例分別議處
再查拐帶婦女行走住宿地方保甲有一蹤縱
例應治罪至于窩家之左右兩鄰尤為切近乃
明知容隱不行首告查拿其罪實不減於保甲
因向無治罪條例多從輕縱落并請嗣後如
有興販誘拐婦女窩囤騙賣者其左右兩鄰知
情容隱請照窩隱川販鄰佑知而不首者杖一
百如果失于查察亦請照不應輕律笞四十加
此則咸知法律之嚴不敢以身試法而刁惡奸
徒或稍為斂跡矣
以上二條奴才愚昧之見是否可採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謹
奏
乾隆二十年九月 二 日
該部議奏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6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