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动用司库耗羡项下拨付因灾运厂平粜米豆水陆脚费银两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庄有恭
官职
江苏巡抚
具奏日期
乾隆20年09月13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赈灾免税缓征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核议具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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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 奏为循例 奏明事窃照灾属平粜仓粮所需拨运脚费原奉 上谕或动存公银两或开销正项钱粮嗣于耗羡章 程案内经前任布政使辰垣列入请奏钦内蒙 册咨部覆准在案今据江苏布政使彭家屏详 称乾隆十七年江镇寺属之上元江宁高淳江 浦宜兴荆溪金坛溧阳铜山砀山睢宁等县因 灾运厥平粜米豆共三万六千四百一十四石 零共给过水陆脚费银一千三两零按程核计 与江苏省原定运送米谷水脚之例相符均无 浮冒应于司库耗羡项下拨还归款内除已拨 还砀山上元荆溪三县银三百六十四两零尚 该拨还各属银六百三十九两零应于司库耗 羡项下拨还清款请 奏明并造报销款册送候咨部等情臣覆核无异 除册送部核销外臣谨循例具 奏伏祈 皇上睿鉴勅部核覆施行谨 奏 乾隆二十年九月十三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