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捕役缉贼过半而盗首未获不准免罪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鄂尔奇
官职
詹事府詹事
具奏日期
雍正01年10月20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案件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已行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 已有旨

奏折正文

詹事府詹事臣鄂尔奇谨 奏臣前随九卿会议刑部尚书卢询条陈事 件内有严捕役一条众议照旧例缉贼过 半免其治罪如于一半外多获一人则赏 银十两臣窃以为不然夫事不探其本虽 烦无益如一案内大盗十人其中定有一 二为首者今不论首从只以获半免罪则 盗首捕役私相连结仍可纠众劫掠纵一 案再犯盗首终得漏网故曰捕盗而盗益 多以其为首者未除也再众议捕获盗首 则赏银二十两臣愚以为捕役私放盗首 所获不赏今无重法惩之于后而立以薄 赏诱之于前恐捕役熟计利害未肯出其 全力也况盗首不获为从者例无死法延 迟岁月遂得减罪而盗首只以俟缉获之 日再结一语勾销彼固安然无恙也如此 则法属虚设于事何益臣愚以为每案当 严盗首如盗首未获虽获半不准免罪仍 勒限严缉务在必获庶缉役情迫不敢卖 法众议又谓倘盗首逃亡无可踪迹则此 案作何完结臣以为立法极严犹恐其玩 今将万一忽有之事预为宽恕是教之玩 也且果如众议则凡盗案但报称盗首无 踪势难缉获便可完结乎臣知其必不然 矣臣本庸为末谙律令但心有未安不敢 附会故安 陈所见伏候 皇上睿鉴施行臣谨 奏 雍正元年十月二十 日 詹事府詹事臣鄂尔奇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