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编台地保甲以防偷渡以靖海疆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钟音
- 官职
- 福建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9月1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巡抚臣钟音谨
奏为请编台湾保甲以防偷渡以靖海疆事窃照
台湾一郡孤悬海外人民烟户土著者少流寓
者多皆系闽之漳泉粤之惠潮迁移赴彼或承
垦番地垦耕或挟赀本贸易稍有活计之人
无不在台落业生聚日众户口滋繁而内地无
业之民视台地为乐土冒险而越绳络不绝请
照以往者宥之私行偷渡者宥之到台之复或
倚亲戚而居或藉佣工为活或本无可倚在彼
游荡者亦实繁有徒奸良混杂莫可辨别近年
以来行凶殴杀及抢夺窃刦等案较内地繁剧
之处尤多而该府县恃重洋遥隔遂就完结者
正恐不少惟有编排保甲庶版籍有定踪迹可
稽似为澄清本源之计臣细加咨访非不照例
举行乃该地厅县各官因流寓之徙移靡常
踪多星散且乡村广濶查点难周虽逐次编
排每或挂一漏十虚应故事各户中作何营业
有田若干亲丁几口工匠几人皆未登注门牌
亦未造册印册有保甲之虚名无查编之实效
是以游惰横行不啻约束偷渡愈盛防范维艰
即有内地犯事逃匿亦无从诘其来历驱之则
恐纷扰留之易滋事端若非力行保甲实无另
有良法伏查保甲之例十户为排十排为甲十
甲为保设立保长管摄其事今应先编城厢次
及乡社凡已编之户先经漏逃丁口及附居之
人情愿另立户名者逐一清厘挨顺编造问其
营业注其田产同居亲属寄寓戚友以及长工
短雇之人悉令开载每保编为一册户给门牌
官存印册不使一户或遗一人或漏其有故迁
移者注明去向随时推除如系新至者考其来
历编入甲至于畸零村落三五为家及搭
草寮散居耕种者无拘十家为排之例即就其
附近者为排使之守望相助仍联络数处或十
里或五里设立甲头寨长以专稽查之责他如
单身赤汉平时四散佣趁来往不常既无房业
可以附编又无戚属堪以依倚则当询其年岁
籍贯附入各保正册之后交与保长收管果能
立业另为编户倘有生事为非立即押逐过水
逓交原籍印官安插再有深山独处藉称垦地
希图侵越番界者又有沿海搭寮籍名采捕实
则接引偷渡者往往人迹罕至常滋蒙端均当
查勘拆其寮舍以杜根株此等恐非善类土著
则收入保甲流寓则驱逐回籍臣拟于今岁收
成之后饬令台湾道府督率一厅四县实力办
理近城三十里以内责令印官率同典史查编
其乡社村庄著令分防之县丞巡检查编淡水
竹堑二堡专责淡水同知查编佐杂认定之处
仍令该管知县抽查核对认者更正漏者增添
既编之后如有不入保甲之人即属无业游民
乡保不得容留即行报官逐水嗣后凡有内地
领照过台之人必先赴官验照收入册中然后
安插里甲听其居住如不赴官验照请收入甲
即属偷渡之犯解回内地照例惩治但各邑所
辖地方甚为广濶必须宽其限期方能彻底清
楚臣请勒限六个月责成道府督催完竣至于
造册纸张书役饭食在所必需请于台地官庄
公用银内照依查账之例动支给发统俟事竣
核实报销此次编排完毕每逢岁底造报民数
之期请将台地户口开明四柱与内地另列一
条汇折
奏报以昭慎重庶海疆户口每年增减收除皆有
版籍可考一切游民匪类不致托足无稽则偷
渡之徒亦可少冀敛迹矣臣窃念海疆重地生
齿日繁讼狱不减历来生番杀等案悉由无
籍之徒侵界私垦致扰群端即寻常关殴命案
其凶手人等亦系内地流寓之人居多如日久
因循不为辨别奸良俾就钤束不第民风易道
偷薄且恐为逋匪藏奸之薮今岁年谷顺成民
番安堵饬令正杂等官密户编排纾徐料理不
繁不扰无难就绪能使保甲一清然后因势导
利晓以守望之义责以连坐之条可获安良善
而靖地方似于海疆有益再查定例编排保甲
地方官不实力奉行者州县与兼辖统辖各官
均干降级诚以保甲为弭盗之政处分暴严倘
台湾道府等官不能实心办理臣即照例纠参
议处是否有当理合恭折具
奏伏祈
皇上睿鉴训示谨
奏
乾隆二十年九月二十日
奏
福建巡撫臣鍾音謹
奏為請編臺灣保甲以防偷渡以靖海疆事竊照
臺灣一郡孤懸海外人民烟戶土著者少流寓
者多皆係閩之漳泉粵之惠潮遷移赴彼或承
墾番地墾耕或挾貲本貿易稍有活計之人
無不在臺落業生聚日眾戶口滋繁而內地無
業之民視臺地為樂土冒險而越繩絡不絕請
照以往者宥之私行偷渡者宥之到臺之復或
倚親戚而居或藉傭工為活或本無可倚在彼
遊蕩者亦實繁有徒奸良混雜莫可辨別近年
以來行兇毆殺及搶奪竊刦等案較內地繁劇
之處尤多而該府縣恃重洋遙隔遂就完結者
正恐不少惟有編排保甲庶版籍有定踪跡可
稽似為澄清本源之計臣細加諮訪非不照例
舉行乃該地廳縣各官因流寓之徙移靡常
踪多星散且鄉村廣濶查點難周雖逐次編
排每或挂一漏十虛應故事各戶中作何營業
有田若干親丁幾口工匠幾人皆未登註門牌
亦未造冊印冊有保甲之虛名無查編之實效
是以遊惰橫行不啻約束偷渡愈盛防範維艱
即有內地犯事逃匿亦無從詰其來歷驅之則
恐紛擾留之易滋事端若非力行保甲實無另
有良法伏查保甲之例十戶為排十排為甲十
甲為保設立保長管攝其事今應先編城廂次
及鄉社凡已編之戶先經漏逃丁口及附居之
人情願另立戶名者逐一清釐挨順編造問其
營業註其田產同居親屬寄寓戚友以及長工
短雇之人悉令開載每保編為一冊戶給門牌
官存印冊不使一戶或遺一人或漏其有故遷
移者註明去向隨時推除如係新至者考其來
歷編入甲至於畸零村落三五為家及搭
草寮散居耕種者無拘十家為排之例即就其
附近者為排使之守望相助仍聯絡數處或十
里或五里設立甲頭寨長以專稽查之責他如
單身赤漢平時四散傭趁來往不常既無房業
可以附編又無戚屬堪以依倚則當詢其年歲
籍貫附入各保正冊之後交與保長收管果能
立業另為編戶倘有生事為非立即押逐過水
逓交原籍印官安插再有深山獨處藉稱墾地
希圖侵越番界者又有沿海搭寮籍名採捕實
則接引偷渡者往往人跡罕至常滋蒙端均當
查勘拆其寮舍以杜根株此等恐非善類土著
則收入保甲流寓則驅逐回籍臣擬於今歲收
成之後飭令臺灣道府督率一廳四縣實力辦
理近城三十里以內責令印官率同典史查編
其鄉社村莊著令分防之縣丞巡檢查編淡水
竹塹二堡專責淡水同知查編佐雜認定之處
仍令該管知縣抽查核對認者更正漏者增添
既編之後如有不入保甲之人即屬無業游民
鄉保不得容留即行報官逐水嗣後凡有內地
領照過臺之人必先赴官驗照收入冊中然後
安插里甲聽其居住如不赴官驗照請收入甲
即屬偷渡之犯解回內地照例懲治但各邑所
轄地方甚為廣濶必須寬其限期方能徹底清
楚臣請勒限六個月責成道府督催完竣至於
造冊紙張書役飯食在所必需請於臺地官莊
公用銀內照依查賬之例動支給發統俟事竣
覈實報銷此次編排完畢每逢歲底造報民數
之期請將臺地戶口開明四柱與內地另列一
條彙摺
奏報以昭慎重庶海疆戶口每年增減收除皆有
版籍可考一切游民匪類不致托足無稽則偷
渡之徒亦可少冀斂跡矣臣竊念海疆重地生
齒日繁訟獄不減歷來生番殺等案悉由無
籍之徒侵界私墾致擾羣端即尋常關毆命案
其兇手人等亦係內地流寓之人居多如日久
因循不為辨別奸良俾就鈐束不第民風易道
偷薄且恐為逋匪藏奸之藪今歲年穀順成民
番安堵飭令正雜等官密戶編排紓徐料理不
繁不擾無難就緒能使保甲一清然後因勢導
利曉以守望之義責以連坐之條可獲安良善
而靖地方似於海疆有益再查定例編排保甲
地方官不實力奉行者州縣與兼轄統轄各官
均干降級誠以保甲為弭盜之政處分暴嚴倘
臺灣道府等官不能實心辦理臣即照例糾參
議處是否有當理合恭摺具
奏伏祈
皇上睿鑒訓示謹
奏
乾隆二十年九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6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