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巡查八沟塔子沟一带并陈严缉凶犯递回原籍参处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8月2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甚是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
奏明事窃臣于恭送
圣驾后即赴八沟塔子沟一带巡查地方情形所过
之处年岁丰稔旗民安静无事至各处流寓民
人臣留心察看虽多藉农工谋生安业而大势
庞杂兼之嗜酒好鬬习气所不免全在
稽查严密臣遵照从前奏准文武分界巡哨之
法严檄各厅汛实力奉行按期申报并饬责成
乡保牌甲人等凡遇有不守本分之徒立即票
报驱逐毋许容留滋事期于流户有减无增现
今恭逢
恩赦凡鬬殴命案人犯皆得免死减杖发落臣询问
八沟塔子沟四旗三厅应行援免之案已有百
余起其热河同知喀喇河屯通判及口北道所
属三厅应免之犯犹多此等凶徒皆非土著自
应于发落后即行解回原籍以清地方其应追
给付死者家属银两有在于犯事处即行追给
完结者亦有应在原籍着落追解者臣现在逐
案查明速回移咨办理惟是地方官于此等逃
回人犯不过取具亲属保状存案事后遂少稽
查往往任其出境他往而各犯于口外路径习
熟将来势必仍复潜逃出口逞凶滋事不知悛
改相应
奏明移咨各犯原籍省分行令该地方官严加管
束立法稽查如有仍任潜逃出口者经口外拿
获将该犯照例治罪仍递回原籍其原籍失察
之地方官交与该管上司照失察递回人犯出
境生事之例参处若口外各厅任其存留不行
解解一并详参如此则地方官不敢视为具文
凶徒有所约束似于边方境地蒙古游牧皆有
整饬之益为此缮折具
奏伏乞
皇上圣鉴训示谨
奏
乾隆二十年八月二十五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
奏明事竊臣於恭送
聖駕後即赴八溝塔子溝一帶巡查地方情形所過
之處年歲豐稔旗民安靜無事至各處流寓民
人臣留心察看雖多藉農工謀生安業而大勢
龐雜兼之嗜酒好鬬習氣所不免全在
稽查嚴密臣遵照從前奏准文武分界巡哨之
法嚴檄各廳汛實力奉行按期申報并飭責成
鄉保牌甲人等凡遇有不守本分之徒立即票
報驅逐毋許容留滋事期於流戶有減無增現
今恭逢
恩赦凡鬬毆命案人犯皆得免死減杖發落臣詢問
八溝塔子溝四旗三廳應行援免之案已有百
餘起其熱河同知喀喇河屯通判及口北道所
屬三廳應免之犯猶多此等兇徒皆非土著自
應於發落後即行解回原籍以清地方其應追
給付死者家屬銀兩有在於犯事處即行追給
完結者亦有應在原籍着落追解者臣現在逐
案查明速回移咨辦理惟是地方官於此等逃
回人犯不過取具親屬保狀存案事後遂少稽
查往往任其出境他往而各犯於口外路徑習
熟將來勢必仍復潛逃出口逞兇滋事不知悛
改相應
奏明移咨各犯原籍省分行令該地方官嚴加管
束立法稽查如有仍任潛逃出口者經口外拿
獲將該犯照例治罪仍遞回原籍其原籍失察
之地方官交與該管上司照失察遞回人犯出
境生事之例參處若口外各廳任其存留不行
解解一併詳參如此則地方官不敢視為具文
兇徒有所約束似於邊方境地蒙古游牧皆有
整飭之益為此繕摺具
奏伏乞
皇上聖鑒訓示謹
奏
乾隆二十年八月二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5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