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将异籍来川之人犯斗殴事请解回原籍收管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开泰
- 官职
- 四川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8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民众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军机大臣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四川总督臣开泰谨
奏为奏请
睿鉴事窃照川省民人多非土著五方杂处习尚不
齐动辄鬭很酿成命案其间啣嚅宵小相率为
匪者犯案更复不少现准部文钦奉
恩诏将川省殴毙拟抵共陆百捌拾余案人犯免死
决杖一百照例追银四十两给付死者家属等
因遵行在案伏念小民必有恒产庶几能有恒
心前项人犯如系本籍及在川入籍或依亲傍
友置有家业者自应即行追银决杖交与各该
地方官严加管束至于异籍单身流荡之徒素
乏亲友并无家业势须移咨原籍著追倘原籍
地方官视为隔省之案止以空文回复该犯又
力不能完监追一年例得免追发落在人犯纵
然久羁囹圄在尾亲终不获领埋岂既所以
推广
皇仁且若辈一经发落释放衣食无资去住无定或
暗入苗蛮或渐成啣嚅难保其不别滋事端川
省处在边徼不得不加意慎重臣愚昧之见请
分别查明将此等籍隶他省单身人犯一槩递
回原籍发该地方官照例追银解川给领一面
决杖发落仍令该地方官责成该犯户隣保甲
共相稽查毋任再行出境滋事即使应追银两
该犯力不能全完而就其原籍亦可确查虚实
酌核办理似属妥便将来递案应减免之犯并
请俟奏准部覆俱照此查明递回再查异籍来
川之人率皆游手每有形类啣嚅不安本分因
其犯案尚无大罪向于照常枷责之外酌量轻
重或令带铁杆或令荷小枷定以期限久暂用
示惩儆兹殴毙拟抵及军流徒罪均邀减免此
等人犯自当一体释放但为数实繁若听群聚
在川诚恐故智复萌潜为鬭鬭之害现在已行
司饬查各令陆续递解回籍取具原籍地方官
收管备案俾不致在川为匪以靖地方臣与调
任督臣黄廷桂筹商意见相同理合恭折具
奏伏祈
皇上睿鉴训示为此谨
奏
乾隆贰拾年捌月 日
奏
四川總督臣開泰謹
奏為奏請
睿鑒事竊照川省民人多非土著五方雜處習尚不
齊動輒鬭很釀成命案其間啣嚅宵小相率為
匪者犯案更復不少現准部文欽奉
恩詔將川省毆斃擬抵共陸百捌拾餘案人犯免死
決杖一百照例追銀四十兩給付死者家屬等
因遵行在案伏念小民必有恒產庶幾能有恒
心前項人犯如係本籍及在川入籍或依親傍
友置有家業者自應即行追銀決杖交與各該
地方官嚴加管束至於異籍單身流蕩之徒素
乏親友並無家業勢須移咨原籍著追倘原籍
地方官視為隔省之案止以空文回覆該犯又
力不能完監追一年例得免追發落在人犯縱
然久羈囹圄在尾親終不獲領埋豈既所以
推廣
皇仁且若輩一經發落釋放衣食無資去住無定或
暗入苗蠻或漸成啣嚅難保其不別滋事端川
省處在邊徼不得不加意慎重臣愚昧之見請
分別查明將此等籍隸他省單身人犯一槩遞
回原籍發該地方官照例追銀解川給領一面
決杖發落仍令該地方官責成該犯戶隣保甲
共相稽查毋任再行出境滋事即使應追銀兩
該犯力不能全完而就其原籍亦可確查虛實
酌核辦理似屬妥便將來遞案應減免之犯並
請俟奏准部覆俱照此查明遞回再查異籍來
川之人率皆遊手每有形類啣嚅不安本分因
其犯案尚無大罪向於照常枷責之外酌量輕
重或令帶鐵杆或令荷小枷定以期限久暫用
示懲儆茲毆斃擬抵及軍流徒罪均邀減免此
等人犯自當一體釋放但為數實繁若聽羣聚
在川誠恐故智復萌潛為鬭鬭之害現在已行
司飭查各令陸續遞解回籍取具原籍地方官
收管備案俾不致在川為匪以靖地方臣與調
任督臣黃廷桂籌商意見相同理合恭摺具
奏伏祈
皇上睿鑒訓示為此謹
奏
乾隆貳拾年捌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5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