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更粜三谷石之例以便官民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戴芝
- 官职
- 掌京畿道事云南道监察御史
- 具奏日期
- 雍正01年10月1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掌京畿道事云南道监察御史臣戴芝谨
奏为请更粜三谷石之例以便官民事窃查直省
各州县存仓捐输捐纳谷石例于青黄不接之
时粜三以出陈粜银两解贮藩库距省远者
则解贮本府库收后领回原银买补还仓民
不艰食谷免陈朽法至善也乃有司多不仰体
朝廷爱惜官民至意任意营放借端需索不审年岁
之丰歉不问市价之高低悬定每谷一石该银
若干勒令州县照价粜卖毋许少减亦毋许民间
贸易市戋杂银势难画一而僻藩府时银必足
纹年合库法更有额外诛求少不如意必不肯
收一一扣足而始发批廻迨放后赴库领银
买补则每以潮色轻平给发州县甚至有不给
还者州县官恪守定例恐误考成始不得不设
法以垫解粮又不得不那移以赔偿夫至于那
移赔偿不独力难买补而仓廪之亏空即于此
始基之矣臣愚以为粜谷不如借谷之便每青
黄不接之时俾民各具借领开明谷石数目及
秋收还仓该管收并令各乡约及保甲长等
仓押保借眼同认识给发倘有冒借拖欠责其
代还补偿庶无朋比作奸冒名诡借之弊泰州
县之户口虽多而比户之身家种产孰为良民
孰为顽户彼乡约及保甲长等朝夕与俱无不
了然洞悉借谷时令伊按各户之身家酌谷石
之等差秋收后务以干洁黄亮之谷照数还仓
每石量加耗谷二升或三升以备晒扬州县官
亲身赴仓监收勿假手佐贰及家人滋事并严
禁胥役勒索踢斛淋尖等弊则小民自必争先
还仓官免赔累谷无陈朽矣但粜三谷石为数
无多每不敷借更请少溢额且出陈易新多
多益善似不必拘泥成例也臣初任云南易门
县知县时亲历此粜三赔累之苦故知之甚详
其借谷还仓之法亦臣于知县任内身试之而
有成效者也敢言之甚确冒昧陈奏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为此谨
奏
雍正元年拾月
日
奏
掌京畿道事雲南道監察御史臣戴芝謹
奏為請更糶三穀石之例以便官民事竊查直省
各州縣存倉捐輸捐納穀石例于青黃不接之
時糶三以出陳糶銀兩解貯藩庫距省遠者
則解貯本府庫收後領回原銀買補還倉民
不艱食穀免陳朽法至善也乃有司多不仰體
朝廷愛惜官民至意任意營放借端需索不審年歲
之豐歉不問市價之高低懸定每穀一石該銀
若干勒令州縣照價糶賣毋許少減亦毋許民間
貿易市戔雜銀勢難畫一而僻藩府時銀必足
紋年合庫法更有額外誅求少不如意必不肯
收一一扣足而始發批廻迨放後赴庫領銀
買補則每以潮色輕平給發州縣甚至有不給
還者州縣官恪守定例恐誤考成始不得不設
法以墊解糧又不得不那移以賠償夫至于那
移賠償不獨力難買補而倉廩之虧空即于此
始基之矣臣愚以為糶穀不如借穀之便每青
黃不接之時俾民各具借領開明穀石數目及
秋收還倉該管收併令各鄉約及保甲長等
倉押保借眼同認識給發倘有冒借拖欠責其
代還補償庶無朋比作奸冒名詭借之弊泰州
縣之戶口雖多而比戶之身家種產孰為良民
孰為頑戶彼鄉約及保甲長等朝夕與俱無不
瞭然洞悉借穀時令伊按各戶之身家酌穀石
之等差秋收後務以乾潔黃亮之穀照數還倉
每石量加耗穀二升或三升以備晒揚州縣官
親身赴倉監收勿假手佐貳及家人滋事併嚴
禁胥役勒索踢斛淋尖等弊則小民自必爭先
還倉官免賠累穀無陳朽矣但糶三穀石為數
無多每不敷借更請少溢額且出陳易新多
多益善似不必拘泥成例也臣初任雲南易門
縣知縣時親歷此糶三賠累之苦故知之甚詳
其借穀還倉之法亦臣于知縣任內身試之而
有成效者也敢言之甚確冒昧陳奏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為此謹
奏
雍正元年拾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8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