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防河必先备料宜令近河州县多栽柳株以资采用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郝林
官职
工部左侍郎
具奏日期
雍正01年10月12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工程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吏工两部议奏
朱批日期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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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工部左侍郎臣郝林谨 奏为防河必先备料宜令近河州县多栽柳株以资采 用事窃惟黄河迁徙靡常溃决难以预计若不早储 物料则患起仓猝无从取办去年河决武陟修筑坝 工凡一切下埽裹头镶压堵塞皆需柴束附近州县 取用已尽其后多从数百里外采草运送工所民间 夫役苦累不堪且闻有运至工所而不即收受者计 每车费至数金以外臣窃谓草束易于朽烂而芦苇 又非北地所产不若柳束之通用向年江南管河各 厅俱于沿河柳园多栽柳株而河南山东未有栽种 之例合无饬令近河各州县及管河之同知县丞主 簿等官于沿河空闲之地亦多栽柳株数年之间即 可成林遇有缓急采取甚便但须各捐已赀不许派 累民间强占民地果有能栽至几千几百株者酌给 加级纪录以示鼓励此亦思患预防之一策也臣才 庸识暗不能深知治平之大政仅就愚见所及者陈 奏以备 圣明采择谨 奏 吏工二部议奏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