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遵旨盘验藩库银两并无亏欠青潮情弊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庄有恭
- 官职
- 江苏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6月2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
奏为遵
旨奏覆事乾隆二十年五月初一日准户部咨本年
四月初五日奉
上谕各省藩库银两著各该督抚秉公盘验如平色
亏缺即着按数赔补仍将有无情弊具折奏闻嗣
后再有青潮不足等弊一经发觉惟督抚是问钦
此维时江苏布政使彭家屏以办理关满兵
已先期赴淮该司回署臣随饬取库贮各项钱
粮清册逐一核明亲往盘验东西库计共存银
五百四十万余两内除各州县地丁正杂钱粮
俱系足平足色并无亏缺青潮情弊惟运库解
司项下元宝小锭足色九八之分经臣逐款
细查据藩司呈覆盐课元宝三十万六千八百
两系因耗羡不敷前抚臣陈大受奏准将归公
盐规每年协解司库奏部行令领足解司之款
自乾隆十二年以后俱以元宝解司又盐课小
锭二十五万两系应归补司库借动支放乾隆
十二年拨赈之款因银色九八难以归补屡准
部覆饬令补色现在节催应仍令补解此外历
年匣费银一十六万余两系充城工等项之用
银皆小锭楚色不甚足据淮运司咨称盐课
除奉部拨解饷银外其余曾经
奏明皆以商交原银支放是以历年循照兑收拨
修城工即以原银支给又盐课小锭七万四千
两色亦九八但系商捐赈刺之银未便令其补
色将来应仍于赈务拨用至关税生息银五千
余两系前抚臣
奏准留充紫阳书院膏火色亦小锭九八历皆循
照收支等语臣确查原卷无异此外别无情弊
理合据实
奏覆伏祈
圣鉴谨
奏
乾隆二十年六月二十日
奏
江蘇巡撫臣莊有恭謹
奏為遵
旨奏覆事乾隆二十年五月初一日准户部咨本年
四月初五日奉
上諭各省藩庫銀兩著各該督撫秉公盤驗如平色
虧缺即着按數賠補仍將有無情弊具摺奏聞嗣
後再有青潮不足等弊一經發覺惟督撫是問欽
此維時江蘇布政使彭家屏以辦理關滿兵
已先期赴淮該司回署臣隨飭取庫貯各項錢
糧清冊逐一核明親往盤驗東西庫計共存銀
五百四十萬餘兩內除各州縣地丁正雜錢糧
俱係足平足色並無虧缺青潮情弊惟運庫解
司項下元寶小錠足色九八之分經臣逐款
細查據藩司呈覆鹽課元寶三十萬六千八百
兩係因耗羨不敷前撫臣陳大受奏准將歸公
鹽規每年協解司庫奏部行令領足解司之款
自乾隆十二年以後俱以元寶解司又鹽課小
錠二十五萬兩係應歸補司庫借動支放乾隆
十二年撥賑之款因銀色九八難以歸補屢准
部覆飭令補色現在節催應仍令補解此外歷
年匣費銀一十六萬餘兩係充城工等項之用
銀皆小錠楚色不甚足據淮運司咨稱鹽課
除奉部撥解餉銀外其餘曾經
奏明皆以商交原銀支放是以歷年循照兌收撥
修城工即以原銀支給又鹽課小錠七萬四千
兩色亦九八但係商捐賑刺之銀未便令其補
色將來應仍於賑務撥用至關稅生息銀五千
餘兩係前撫臣
奏准留充紫陽書院膏火色亦小錠九八歷皆循
照收支等語臣確查原卷無異此外別無情弊
理合據實
奏覆伏祈
聖鑒謹
奏
乾隆二十年六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5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