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刑例管见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许松佶
- 官职
- 江苏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6月1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苏按察使臣许松佶谨
奏为敬陈管见仰祈
圣训事恭惟我
朝宪章大备法令详明固已节目毕张宏纲毕举
凡有刑狱之责者遵循罔越实亦毋可置议毋
事更张矣惟蚩蚩之众情伪百出有当比例定
罪未尽画一者如强夺良人妻女卖与他人为
妻妾与珠远亲属图财抢卖者例均绞仅满期
功卑幼谋占资财图抢将伯叔母姑尊属
用强抢卖者拟斩监候盖恶其贪财夺志
名节而特重其罪也若因夺志而逼毙其命例
无明文是以直省有照例得主婚之母家夫家
抢夺强嫁妇女不甘失节因而自尽拟以充军
者不知夺志伤节尚各分拟绞斩迨已毙成人
命反止拟军似仅重名节而轻视人命矣以律
载强夺者绞例载强奸未成或但经调戏未妇
羞忿自尽者俱绞监候一重人命一重名节其
罪适均诚可参观比引臣愚以为嗣后若非例
得主婚之夫家母家尊长因强夺抢卖而逼毙
其命者凡人与珠远亲属各依夺卖例从重拟
绞如系期功卑幼干犯尊属从重照例拟斩似
于情法咸得其平又例载恶徒强奸十二岁以
下十岁以上幼童者拟斩监候和奸者照奸幼
女虽和同强论拟绞监候其强奸未成者杖
一百流三千里而凡奸十二岁以下幼女未成
奸者有实据者例将该犯发遣黑龙江等处
查强奸幼童已成者既俱照强奸幼女科断则
强奸幼童未成者自当亦照强奸幼女未成拟
发外遣江省现有此之案臣已从重比拟请
发黑龙江而例文轻重之处宜归画一以上二
条是否允协理合奏请
皇上勅部定议用昭成宪而免异同伏祈
圣鉴谨
奏
乾隆二十年六月
日
奏
江蘇按察使臣許松佶謹
奏爲敬陳管見仰祈
聖訓事恭惟我
朝憲章大備法令詳明固已節目畢張宏綱畢舉
凡有刑獄之責者遵循罔越實亦毋可置議毋
事更張矣惟蚩蚩之衆情偽百出有當比例定
罪未盡畫一者如強奪良人妻女賣與他人爲
妻妾與珠遠親屬圖財搶賣者例均絞僅滿期
功卑幼謀占資財圖搶將伯叔母姑尊屬
用強搶賣者擬斬監候蓋惡其貪財奪志
名節而特重其罪也若因奪志而逼斃其命例
無明文是以直省有照例得主婚之母家夫家
搶奪強嫁婦女不甘失節因而自盡擬以充軍
者不知奪志傷節尚各分擬絞斬迨已斃成人
命反止擬軍似僅重名節而輕視人命矣以律
載強奪者絞例載強姦未成或但經調戲未婦
羞忿自盡者俱絞監候一重人命一重名節其
罪適均誠可參觀比引臣愚以爲嗣後若非例
得主婚之夫家母家尊長因強奪搶賣而逼斃
其命者凡人與珠遠親屬各依奪賣例從重擬
絞如係期功卑幼干犯尊屬從重照例擬斬似
於情法咸得其平又例載惡徒強姦十二歲以
下十歲以上幼童者擬斬監候和姦者照姦幼
女雖和同強論擬絞監候其強姦未成者杖
一百流三千里而凡姦十二歲以下幼女未成
姦者有實據者例將該犯發遣黑龍江等處
查強姦幼童已成者既俱照強姦幼女科斷則
強姦幼童未成者自當亦照強姦幼女未成擬
發外遣江省現有此之案臣已從重比擬請
發黑龍江而例文輕重之處宜歸畫一以上二
條是否允協理合奏請
皇上勅部定議用昭成憲而免異同伏祈
聖鑒謹
奏
乾隆二十年六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5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