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酌筹生息事宜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6月1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酌筹生息事宜仰祈
圣鉴事窃照正定镇标
恩赏生息银两雍正八年原领司库成本银九千两
在于正定府城开设当铺营运三分取息每年
充赏之外尚多余剩拨给各协营作本营运并
修整廨甲置买房屋等费皆于息银内动用缘
开设之初民当祇有二座是以官当获利颇多
乃近年以来民当增添至十余座官当不能流
通所获利银除去当伙劳金纸张日用等项岁
祇净得银一千余两不敷充赏亟需另行筹办
据该镇马化正请照泰宁镇生息之利改发当
商营运臣会同该府县等公司集议事属可
行查正定十四属除阜平县祇有当铺一座毋
庸分发外其余州县各有当铺数座并一二十
座不等按其本之大小酌量分发营运照例
按年一分五厘缴息计成本九千两岁可净获
利银一千三百五十两充赏有赢无绌但官当
内现祇存银三千两其余本货物值银六千余
两听民陆续取赎并俟渐清变价计须年余之
后方能归出银两未便悬待致稽营运臣查干
隆九年督标生息改交天津商营运曾
奏请借拨司库建旷银一万两添为成本作十
年归清原欵上年泰宁镇生息改交保定易州
所属当商营运亦以架本未能全归借项添发
在案今正定镇标生息未归架本亟需营运仰
恳
圣恩准照前例于司库建旷项内暂行借拨银六千
两同现存本银凑足九千两之数分发正属殷
实各当商营运交息其官当未归架本令该镇
督率经手之员上紧归出照数缴还司库则营
运及时息银常裕兵赏所余可期渐次归还成
本实于营伍帮项均有裨益所有臣等酌缘由
理合恭折具
奏伏乞
皇上圣鉴训示谨
奏
乾隆二十年六月 初 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酌籌生息事宜仰祈
聖鑒事竊照正定鎮標
恩賞生息銀兩雍正八年原領司庫成本銀九千兩
在於正定府城開設當鋪營運三分取息每年
充賞之外尚多餘剩撥給各協營作本營運並
修整廨甲置買房屋等費皆於息銀內動用緣
開設之初民當祇有二座是以官當獲利頗多
乃近年以來民當增添至十餘座官當不能流
通所獲利銀除去當夥勞金紙張日用等項歲
祇淨得銀一千餘兩不敷充賞亟需另行籌辦
據該鎮馬化正請照泰寧鎮生息之利改發當
商營運臣會同該府縣等公司集議事屬可
行查正定十四屬除阜平縣祇有當鋪一座毋
庸分發外其餘州縣各有當鋪數座並一二十
座不等按其本之大小酌量分發營運照例
按年一分五釐繳息計成本九千兩歲可淨獲
利銀一千三百五十兩充賞有贏無絀但官當
內現祇存銀三千兩其餘本貨物值銀六千餘
兩聽民陸續取贖并俟漸清變價計須年餘之
後方能歸出銀兩未便懸待致稽營運臣查乾
隆九年督標生息改交天津商營運曾
奏請借撥司庫建曠銀一萬兩添為成本作十
年歸清原欵上年泰寧鎮生息改交保定易州
所屬當商營運亦以架本未能全歸借項添發
在案今正定鎮標生息未歸架本亟需營運仰
懇
聖恩准照前例於司庫建曠項內暫行借撥銀六千
兩同現存本銀湊足九千兩之數分發正屬殷
實各當商營運交息其官當未歸架本令該鎮
督率經手之員上緊歸出照數繳還司庫則營
運及時息銀常裕兵賞所餘可期漸次歸還成
本實於營伍幫項均有裨益所有臣等酌緣由
理合恭摺具
奏伏乞
皇上聖鑒訓示謹
奏
乾隆二十年六月 初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5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