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豁免诸罗县民陈天松等应追未完罚粟等银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喀尔吉善钟音
官职
闽浙总督福建巡抚
具奏日期
乾隆20年05月1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案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有旨谕部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余/另/即有旨

奏折正文

奏 闽浙总督兼管福建巡抚事臣喀尔吉善谨 奏为据实陈 奏恭恳 天恩事窃查台湾府属诸罗县民陈天松等应追罚 粟及折价等项一案缘陈天松等于康熙五十一 年在于县属荒埔搭寮无之地开垦成业未报升 科私收花息迨至康熙五十七年被首查审至 五十八年定案追断令将五十一年至五十八 年所收粟谷鸟糖追罚入官存仓公用至雍正 六年又经前抚臣常泰以此项田园既经追罚 输租即应升科酌课乃止追租谷复又擅动闽 储仓谷 题请自康熙五十九年起至雍正五年未完正供 及从前动用银两俱著落擅动抵补别项之历 任督抚司道府县各官名下分赔雍正八年续 准部覆行令将已完在官而动用无存者著落 官赔其实欠在民者仍著于陈天松等名下追 赔俱追照数分别勒追在案雍正十年户部于 遵 旨具奏事案内将此案各官应追著赔银六千余两请 旨加恩豁免其陈天松等因缘贩卖田粮案内应追罚 粟并应纳正供并非官赔亏空可比是以未尝 请免乾隆元年恭逢 恩诏户部查办亏空亦因与例不符未邀入 奏是以陈天松等名下自康熙五十一年起至五 十八年止应追罚粟一万五百一十六石四斗 鸟糖变价银六十八两七钱零又自康熙五十 九年起至雍正五年止应追供粟五百九十八 石廪饷并折色价银八千三百九十两二钱 零先因追比无完屡经 题请分限阁今三十余年虽据陆续报完仍未全 数清楚此陈天松等一案应追银粟之始末也 伏查陈天松等俱系海外穷黎垦荒追罚似与 抗欠粮赋不同且每年既有应纳之正课复有 追罚之积逋息无多势难完楚但历年久远 地隔重洋数十年来完又实数必湏彻底清查 方免役渔派混臣等随密札行司道细查核兹 据布政使德舒开单具禀前来并称该户等田 产早经变卖户名半已无人仅存此项租粮岁 岁比追实属力难完缴等语查单开各户已完 过粟四千三百八十八石七斗零未完粟六千 七百二十五石七斗零已完过银七千二十两 零未完银一千四百三十八两八钱零各户积 年以东尚知遵法奉公并非有心顽抗况上年 台属各县偶被风灾诸罗独重荷蒙我 皇上特颁 谕旨蠲赈兼施加 恩赈恤九乏食贫民两借口粮多方接济灾民无不 各得其所陈天松等即系灾地贫民既蒙抚恤 之 宏恩仰望免追之 旷典臣等既经行司核覆又会同查明谨将案由 完欠民力拮据情形据实陈 奏仰恳 皇上天恩特颁 谕旨将诸罗县民陈天松等各名下应追康熙五十 一年起至雍正五年止未完罚粟六千七百二 十五石七斗零未完糖价廪饷供粟折价银一 千四百三十八两八钱零一并邀 恩准予豁免俾灾余穷庶同庆更生海澨营黎永歌 帝德矣除另缮完欠清单敬呈 御览为此恭折会 奏伏乞 皇上圣鉴恩施施行谨 奏 乾隆二十年五月十六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