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杜假印税契之弊以肃功令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夔舒
- 官职
- 湖南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5月1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请杜假印税契之弊以肃
功令事窃查伪造诸衙门印信若事关军机钱粮
官职者例应斩决止图诓骗财物为数多者律
当斩候骗财无多银不及十两钱不及千千例
应满流法令何等森严律例分明甚明又缘乡
民每将田房契纸混交匪人代税致被奸徒假
印诓骗是以于乾隆十六年刑部议覆湖南巡
抚杨锡绂奏内开嗣后征收税契俱照征收
钱粮设柜之例另设税契之柜谕令业户亲自
卖契投税务粘司印契尾若业户贪图便宜混
交匪人代税致被假印侵收者照不应重律杖
八十责令换契重税等因通行遵照在案是防
微杜渐之法亦本常不密乃奸徒伪印骗税之
弊仍不能息近年此风更炽揆厥所由缘乡民
方田者多离城较远之处往回计须时日且衙
门不熟畏见官长如遇戚友素识入城之便每
多托带投税而受托者又或转托他人以致仍
落奸徒之手得逞其假诈之技此假印骗税之
弊不能止息者职是故耳奴才细查假印骗税
案件均止伪造县印而无假捏司印契尾者盖
县印尚易私雕司尾难于伪捏查税粘契连司
印契尾定例已久民无不知请嗣后谕令业户
恪遵定例亲自卖契投税务粘司印契尾不得
混交匪人代税即有不得已而托人带税者亦
必粘有司印契尾方许收执为据若本粘契尾
伪印无疑即日持契赴县呈验立时追究究其
托带之罪并准换契另税俾将原出税价于犯
人名下照追给还倘将未粘司尾契纸混行收
存并不呈验则系明知假印有意匿报与不税
契无异非候被诓骗可比一经查出除诓骗奸
徒按照律例定拟外将该业户照典买田宅不
税契律治罪追契价一半入官如此立法庶业
户不敢收存无尾契纸奸徒无伪印骗税之弊不
禁自息矣倘因县印难骗更敢伪造司印契尾
尤为不法一经事犯审实其所骗税银虽为数
无多亦照原律拟斩监候不准减流似亦辟以
止辟之道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钧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二十年五月 十六 日
奏
為請杜假印稅契之弊以肅
功令事竊查偽造諸衙門印信若事關軍機錢糧
官職者例應斬決止圖誆騙財物為數多者律
當斬候騙財無多銀不及十兩錢不及千千例
應滿流法令何等森嚴律例分明甚明又緣鄉
民每將田房契紙混交匪人代稅致被奸徒假
印誆騙是以於乾隆十六年刑部議覆湖南巡
撫楊錫紱奏內開嗣後征收稅契俱照征收
錢糧設櫃之例另設稅契之櫃諭令業戶親自
賣契投稅務粘司印契尾若業戶貪圖便宜混
交匪人代稅致被假印侵收者照不應重律杖
八十責令換契重稅等因通行遵照在案是防
微杜漸之法亦本常不密乃奸徒偽印騙稅之
弊仍不能息近年此風更熾揆厥所由緣鄉民
方田者多離城較遠之處往回計須時日且衙
門不熟畏見官長如遇戚友素識入城之便每
多託帶投稅而受託者又或轉託他人以致仍
落奸徒之手得逞其假詐之技此假印騙稅之
弊不能止息者職是故耳奴才細查假印騙稅
案件均止偽造縣印而無假捏司印契尾者蓋
縣印尚易私雕司尾難於偽捏查稅粘契連司
印契尾定例已久民無不知請嗣後諭令業戶
恪遵定例親自賣契投稅務粘司印契尾不得
混交匪人代稅即有不得已而託人帶稅者亦
必粘有司印契尾方許收執為據若本粘契尾
偽印無疑即日持契赴縣呈驗立時追究究其
託帶之罪並准換契另稅俾將原出稅價於犯
人名下照追給還倘將未粘司尾契紙混行收
存並不呈驗則係明知假印有意匿報與不稅
契無異非候被誆騙可比一經查出除誆騙奸
徒按照律例定擬外將該業戶照典買田宅不
稅契律治罪追契價一半入官如此立法庶業
戶不敢收存無尾契紙奸徒無偽印騙稅之弊不
禁自息矣倘因縣印難騙更敢偽造司印契尾
尤為不法一經事犯審實其所騙稅銀雖為數
無多亦照原律擬斬監候不准減流似亦辟以
止辟之道是否有當伏乞
皇上鈞部議覆施行謹
奏
乾隆二十年五月 十六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5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