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闽省场员俸满酌请分别补用以重县令之选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喀尔吉善
- 官职
- 闽浙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5月1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闽浙总督革职留任又兼管巡抚事臣喀尔吉善谨
奏为闻省场员俸满酌请分别补用以重盐令之
选事窃照各省盐场大使俱系请
旨拣补三年入于
大计考核五年俸满除品级相当之员仍照本俸升
转毋庸报满外如系知县职衔者送部引
见或以知县补用或仍回盐场之任俱候
谕旨遵行此各省盐场大使俸满补用之定例也闽
省盐场因地处海滨应归官办应归商办情形
各有不同是以雍正元年更定盐法之后凡产
盐场县无商承办之区俱系委官管理或委知
县或委佐贰或委盐场大使其大使各员计其
委办月日扣足五年令其离任照例报满如系
州同州判借补之员即以应得之缺咨部请补
如系知县职衔借补者遇有知县缺出即行
题补所以不入
计典考核历年照例办理在案惟是县令为亲民之
官得人则地方就理不得其人则烦顿更易渐
滋闽省萑苻之弊屡蒙我
皇上谆谆诰诫以守令得人为民生要务是在外
盐场补用知县人员不可不益加慎重也如闽
省俸满场员有应补知县之举人在闽五年补
分供职察其素行办事勤劳可称自不便即予
奏斥然观其施措无能赋性拘谨难胜牧民之
任者若因其五年俸满一县付以百里之寄于
惟科抚字靖盗不遑实与地方无益是不得不
为酌量变通分别补用除不职之员随时参劾
外臣请嗣后闽省场员五年俸满考核该员才
力如果年迈衰庸者勒令休致回籍年力壮盛
堪胜民社者仍以知县
题补年力来衰才非肆应不胜县令仅堪佐理者
酌以县丞咨部请补其有吏治虽非谙练而文
理优通人品端正者咨回原籍改补教职如此
分别录用则才识庸懦之员不得滥膺民社之
寄似于地方吏治均有裨益臣愚昧之见是否
有当理合恭折陈
奏伏乞
皇上睿鉴
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乾隆二十年五月十六日
奏
閩浙總督革職留任又兼管巡撫事臣喀爾吉善謹
奏為聞省場員俸滿酌請分別補用以重鹽令之
選事竊照各省鹽場大使俱係請
旨揀補三年入於
大計考覈五年俸滿除品級相當之員仍照本俸陞
轉毋庸報滿外如係知縣職銜者送部引
見或以知縣補用或仍回鹽場之任俱候
諭旨遵行此各省鹽場大使俸滿補用之定例也閩
省鹽場因地處海濱應歸官辦應歸商辦情形
各有不同是以雍正元年更定鹽法之後凡產
鹽場縣無商承辦之區俱係委官管理或委知
縣或委佐貳或委鹽場大使其大使各員計其
委辦月日扣足五年令其離任照例報滿如係
州同州判借補之員即以應得之缺咨部請補
如係知縣職銜借補者遇有知縣缺出即行
題補所以不入
計典考覈歷年照例辦理在案惟是縣令為親民之
官得人則地方就理不得其人則煩頓更易漸
滋閩省萑苻之弊屢蒙我
皇上諄諄誥誡以守令得人為民生要務是在外
鹽場補用知縣人員不可不益加慎重也如閩
省俸滿場員有應補知縣之舉人在閩五年補
分供職察其素行辦事勤勞可稱自不便即予
奏斥然觀其施措無能賦性拘謹難勝牧民之
任者若因其五年俸滿一縣付以百里之寄於
惟科撫字靖盜不遑實與地方無益是不得不
為酌量變通分別補用除不職之員隨時參劾
外臣請嗣後閩省場員五年俸滿考覈該員才
力如果年邁衰庸者勒令休致回籍年力壯盛
堪勝民社者仍以知縣
題補年力來衰才非肆應不勝縣令僅堪佐理者
酌以縣丞咨部請補其有吏治雖非諳練而文
理優通人品端正者咨回原籍改補教職如此
分別錄用則才識庸懦之員不得濫膺民社之
寄似於地方吏治均有裨益臣愚昧之見是否
有當理合恭摺陳
奏伏乞
皇上睿鑒
勅部議覆施行謹
奏
乾隆二十年五月十六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5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