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服内亲属杀奸夫奸妇之科罪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屠嘉正
- 官职
- 贵州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乾隆20年03月1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敬陈一得之愚仰祈
圣训事窃惟刑与礼相为表里例与律互为发明奸
盗之防所关至重查例载本夫之兄弟及有服
亲属皆许捉奸如有登时杀伤者并依已就拘
执而擅杀伤律非登时杀伤依鬪杀伤论其
妇人之父母伯叔姑兄姊外祖父母捕杀杀伤
奸夫者与本夫同但卑幼不得杀尊长犯则依
故杀伯叔母姑兄姊律科罪尊长杀卑幼照服
轻重科罪等语臣愚以为本夫杀奸律得勿论
盖原其获于奸所杀在登时矜义情以属廉耻
也若本夫之兄弟及有服亲属虽许捉奸不得
与本夫并论遇有杀伤自应以登时与非登时
分别擅杀与鬪杀伤科罪惟妇人之父母伯叔
姑兄姊外祖父母非所自出即所同出恩义最
亲系尊相系非他有服亲属可比故杀伤奸夫
得与本夫同而其下又分晰明卑幼不得杀
尊长及尊长杀卑幼科罪之文臣愚卑幼之于
尊长名分森严岂容因奸擅杀故犯则依故杀
法若尊长杀卑幼亦照殴轻重科罪杀妇人之
父母伯叔姑兄姊外祖父母目击其女姪女妹
外孙女无耻淫荡玷辱门户登时杀死实与本
夫同一义愤而不得与本夫并杀奸妇同邀勿
论概照服制科以杖徒加流等罪似非所以重
名教而励廉耻更恐不肖妇女视恩义亲属
尊相系之尊长杀奸与寻常殴杀同科罔知忌
惮臣请嗣后除卑幼因奸杀尊长仍依故杀伯
叔母姑兄姊律科罪并妇人父母伯叔姑兄姊
外祖父母以外之尊长杀卑幼恩义渐差亦照
服轻重科罪毋庸更张外其父母伯叔姑兄姊
外祖父母捕杀杀伤奸夫例与本夫同若并杀
女姪女妹外孙女等奸妇亦与本夫同得勿论
似于情法为允于风教有裨臣因默中向俗洵
渎于
圣化日知廉耻过有杀奸之案每虑援引未妥敬陈
管见是否可采伏乞
皇上圣鉴勅部定议施行谨
奏
乾隆二十年三月二十七日
奏
為敬陳一得之愚仰祈
聖訓事竊惟刑與禮相為表裏例與律互為發明姦
盜之防所關至重查例載本夫之兄弟及有服
親屬皆許捉姦如有登時殺傷者並依已就拘
執而擅殺傷律非登時殺傷依鬪殺傷論其
婦人之父母伯叔姑兄姊外祖父母捕殺殺傷
姦夫者與本夫同但卑幼不得殺尊長犯則依
故殺伯叔母姑兄姊律科罪尊長殺卑幼照服
輕重科罪等語臣愚以為本夫殺姦律得勿論
蓋原其獲於姦所殺在登時矜義情以屬廉耻
也若本夫之兄弟及有服親屬雖許捉姦不得
與本夫並論遇有殺傷自應以登時與非登時
分別擅殺與鬪殺傷科罪惟婦人之父母伯叔
姑兄姊外祖父母非所自出即所同出恩義最
親繫尊相係非他有服親屬可比故殺傷姦夫
得與本夫同而其下又分晰明卑幼不得殺
尊長及尊長殺卑幼科罪之文臣愚卑幼之於
尊長名分森嚴豈容因姦擅殺故犯則依故殺
法若尊長殺卑幼亦照毆輕重科罪殺婦人之
父母伯叔姑兄姊外祖父母目擊其女姪女妹
外孫女無耻淫蕩玷辱門戶登時殺死實與本
夫同一義憤而不得與本夫並殺姦婦同邀勿
論概照服制科以杖徒加流等罪似非所以重
名教而勵廉耻更恐不肖婦女視恩義親屬
尊相係之尊長殺姦與尋常毆殺同科罔知忌
憚臣請嗣後除卑幼因姦殺尊長仍依故殺伯
叔母姑兄姊律科罪並婦人父母伯叔姑兄姊
外祖父母以外之尊長殺卑幼恩義漸差亦照
服輕重科罪毋庸更張外其父母伯叔姑兄姊
外祖父母捕殺殺傷姦夫例與本夫同若並殺
女姪女妹外孫女等姦婦亦與本夫同得勿論
似於情法為允於風教有裨臣因默中嚮俗洵
瀆於
聖化日知廉耻過有殺姦之案每慮援引未妥敬陳
管見是否可採伏乞
皇上聖鑒勅部定議施行謹
奏
乾隆二十年三月二十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34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