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锦宁广义四州县人丁仍征黑豆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鄂宝
官职
奉天府府尹
具奏日期
乾隆20年02月2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税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议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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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奏为请 旨事窃照奉省锦宁广义西州县每年征收退地黑 豆除支给庄头喂养官马外余剩豆石经军机 处议令由海运通如遇丰收价平之年再行采 买一二万石随船搭运等因遵照在案伏思议 买搭运原以奉省为产豆之区官发帑金民出 地产源源购运酌盈济虚实属两便惟自乾隆 十六年定议以来祇买运过豆一万五千五百 石余因秋收歉未能买运故才愚见欲使递 年搭运似应仍复征收本色旧例之为便也查 奉省额征全书人丁一项康熙五十二年间有时 折征银有时征收黑豆随时变通原无一定 迨至雍正四年始定每丁征银二钱遂停征豆 但从前改征银两亦以所征豆石本地支销无 几陈积在仓有油红霉变之虞并建仓廒之费 原属一时权宜今既需豆运通与其令民输豆 交银官又动银买豆莫若竟其地之所产仍令 交输豆石尤为便捷查康熙五十六年每丁征 仓斗黑豆六斗六升八合零但彼时豆价平贱 今若改征应请酌减每丁征仓斗黑豆五斗计 锦宁等四州县人丁共三万五千九百余丁每 年约征黑豆一万七千余石以之全数搭运无 庸采买既可省官杂民粮之烦亦可敷每年运 通之数奴才管见所及不揣冒昧谨具折 奏请是否可行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谨 奏 乾隆二十年二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34494